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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B/T 4671-2014 (QB/T4671-2014) | 中文名称 |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耐水解的测定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 for synthetic leather/artificial leather. Resistance to hydrolysis | 行业 | 轻工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Y47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40 | 字数估计 | 5,539 | 发布日期 | 2014/7/9 | 实施日期 | 2014/11/1 | 引用标准 | GB/T 629-1997; GB/T 2918-1998; GB/T 6682-2008; GB/T 8949-2008; QB/T 2714-2005 | 起草单位 |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9号(总第177号) | 发布机构 |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耐水解性能试验方法中的恒温恒湿耐水解法(A法)、常温碱液加速法(B法)和高温碱液加速法(C法)。本标准适用于聚氨酯人造革、聚氨酯合成革耐水解的测试。 |
QB/T 4671-2014: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耐水解的测定
QB/T 4671-2014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 for synthetic leather/artificial leather. Resistance to hydrolysis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671-2014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耐水解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晋江翔大工贸有限公司、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深蓝轻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科天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天送、陈圆、傅清水、陈蓉英、张勇、蒋淑恋、赵春娥、顾雨霆、石一磊、金美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耐水解性能试验方法的恒温恒湿耐水解法(A法)、常温碱液加速法(B法)和高温碱液加速法(C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氨酯人造革、聚氨酯合成革耐水解性的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29-1997化学试剂 氢氧化钠
GB/T 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949-2008聚氨酯干法人造革
QB/T 2714-2005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耐折牢度的测定
3试验原理
在一定温、湿度或一定温度、一定浓度碱液的环境下,经过规定的时间,以样品表面状态变化及样品力学性能变化情况评价样品的耐水解程度。
4试验设备和材料
4.1 试验设备
4.1.1 恒温恒湿试验机
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温度:0℃~100℃;精度:±0.5℃;
——湿度:30%RH~95%RH;精度土3%RH。
4.1.2烘箱
温度:0℃~200 ℃;精度:±1 ℃。
4.2试验材料
4.2.1 分析纯NaOH试剂
应符合GB/T 629-1997中的规定。
4.2.2蒸馏水
应符合GB/T 6682-2008中三级水的规定。
4.2.3带盖且耐100 ℃高温容器
容器不应与NaOH溶液发生反应。
4.2.4不带盖且耐100 ℃高温容器
烧杯、称量纸、量筒、玻璃棒。
5试样制备
5.1 试样尺寸:距样品边缘100mm以上沿经/纵向、纬/横向各裁取2块试样,试样尺寸为长(220±
2)mm×宽(150±2)mm,裁取时应避开疵点、斑痕、污渍等缺陷。
5.2特殊试样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样形状尺寸。
6试验步骤
人造革合成革耐水解性能试验方法分为恒温恒湿耐水解法(A法)、常温碱液加速法(B法)和高温碱液加速法(c法),其中常温碱液加速法(B法)为仲裁方怯。
6.1恒温恒湿耐水解法(A法)
6.1.1设定悼温恒湿试脸机温度为70 ℃,相对湿度95%,达到温、湿度后将试样吊挂于试验机中,试样不应相互接触且也不应触及箱壁和底部。
6.1.2湿热处理24h的整数倍后取出试样(最多不超过2400h),按照GB/T 2918-1998的规定,在
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条件下放置2h,观察表面有无明显的润滑状。
注:湿热处理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
6.2常温碱液加速法(B法)
6.2.1将分析纯NaOH试剂放置在烧杯中,加蒸馏水配制成浓度为10%的NaOH溶液,用较璃棒搅拌均匀,静置,待完全溶解并冷却至23 ℃后移入耐高温容器中。
6.2.2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将试样浸泡在上述10%NaOH由溶液中,放置12h的整数倍后取出(最多不超过1200h)用清水冲洗干净,冲洗过程中不应损坏试样。测试洗后试样挤出溶液的pH应为6~8,观察表面有无明显的润滑状。
6.2.3将试样在(102±2)℃的烘箱中烘干。
注:放置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
6.3高温碱液加速法(C法)
6.3.1 将分析纯NaOH试剂放置在烧杯中,加蒸馏水配制成浓度为10%的NaOH溶液,用玻璃棒搅拌均匀,静置,完全溶解后移入盛NaOH溶液的耐高温容器中
6.3.2将盛有100mL浓度为10%NaOH溶液的耐高温容器密封放入恒温水浴器中水浴加热到70℃。
6.3.3 NaOH溶液毫升数身试样质量克数的比例不应低于20:1。
6.3.4将经向/纵向、纬向/横向试样各一块放入10%NaOH溶液中,试样不应上浮或彼此重叠。
6.3.5达到规定时间后(根据供需双方商定,可选择1h、2h、3h)取出试样,用蒸馏水将试样表面清洗干净。测试洗后试样挤出溶液的pH应为6~8。
6.4试验结果片评价
6.4.1观察试样表面有无明显的润滑状、颜色变化、龟裂、脱层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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