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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1109-2019 (QC/T1109-2019) | 中文名称 | 汽车前照明用调光电机 | 英文名称 | (Dimming motor for automobile front lighting)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36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10 | 字数估计 | 20,298 | 发布日期 | 2019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前照明用调光电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前照明用的水平调光电机。 |
QC/T 1109-2019: 汽车前照明用调光电机
QC/T 1109-2019 英文名称: Front-lighting leveling actua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前照明用调光电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前照明用调光电机(以下简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前照明用的水平调光电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图样和技术文件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罔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产品的温度范围
产品的温度范围应满足表 l 的要求。
4.3 工作电压范围
产品的工作电压范围应满足表 2 的要求。
4.4 外观、尺寸及插接件
产品的外观、尺寸及插接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表面应无损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b)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c)接插件应接触可靠,无松动现象;外置式电机的接插件应具有防水功能。
4.5 基本性能
产品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4.6 安装力
满足 4.5 要求
产品应经受安装力试验,试验后产品外观应无损伤、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7 耐温度性能
4.7.1 耐低温性能
4.7.1.1 耐低温贮存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低温贮存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7.1.2 耐低温工作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低温工作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c
4.7.2 耐高温性能
4.7.2.1 耐高温贮存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高温贮存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7.2.2 耐高温工作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高温工作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8 低温耐久性能
产品应经受低温耐久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c
4.9 高温耐久性能
产品应经受高温耐久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10 高低温循环耐久性能
产品应经受高低温循环耐久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恢复常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11 耐墙转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堵转性能试验,试验中产品应无冒烟或烧毁现象,试验后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12 耐振动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振动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13 耐温度/湿度组合循环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温度/湿度组合循环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的性能应符合 4.5 的规定。
4.14 耐温度冲击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温度冲击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的性能应符合4.5的规定。
4.15 防护性能(仅适用于外置式产品)
产品经防护等级试验后应符合GB/T 30038—2013中表2和表4防护等级IP6K8 规定,产品的
性能应符合4.5的规定。
4.16 耐盐雾性能(仅适用于外置式产品)
产品耐盐雾试验在不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持续时间为500h。试验后喷涂表面腐蚀率应不高
于20%并允许在离棱边2mm 范围内有锈蚀和气泡,试验后产品的性能应符合4.5的规定
4.17 噪声
产品在半消声室中进行噪声试验,施加的电压从OV 升至试验电压UA, 运转时产品应无异响。
产品在试验电压Ux 运转时测得的A 计权噪声限值应不大于65dB(A)。
4.18 耐反向电压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反向电压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性能应符合4.5的规定。
4.19 耐过电压性能
产品应经受耐过电压性能试验,试验后产品性能应符合4.5的规定。
4.20 电磁兼容性能
4.20.1电磁骚扰性能
产品的传导发射-电压法应满足GB/T 18655—2018中表5中规定的峰值和平均值或准峰值和平
均值限值等级3的要求。
产品的辐射发射应满足GB/T18655—2018 中表7中规定的峰值和平均值或准峰值和平均值限 值等级3的要求。
4.20.2 电磁抗扰性能
产品经电磁辐射抗扰性 电波暗室法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5的规定,试验的严酷等级为
GB/T 33014.2—2016中表C.1规定的等级L3, 测试频段为GB/T 33014.2—2016中表C.2 中的 FI、 F2频段。
产品经电磁辐射抗扰性——大电流注入 (BCI) 法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5的规定,试验的严
酷等级为GB/T33014.4—2016 中表C.1规定的等级L3, 测试频段为GB/T33014.4—2016 中表C.2 中的全频段。
产品经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瞬态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2.1的规定,试验的脉冲种类为GB/T
21437.2—2008中5.6规定的试验脉冲1、2a、2b、3a、3b 和脉冲4,试验严酷等级为 GB/T 21437.2—2008中
表A.1(Ux=12V) 或表A.2(Ux=24V) 规定的Ⅲ级。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环境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应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8℃~28℃;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1.2 试验电压
产品的试验电压未特别注明时,标称电压UN为 12V 时,试验电压 UA 为 14V ± 0.2V:标称电
压 UN 为 24V 时,试验电压 UA为 28V ± 0.2V。
5.1.3 试验用电源与测量设备
试验用电源与测量设备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一直流电源用汽车蓄电池或波纹系数不大于 0.1 %的整流稳压电源,或上述两种电源、并联工作;
电压表精度应不低于 0.5 级;
电流表精度应不低于 0.5 级;
尺寸测量器具最小刻度值应小于 0.05mm;
一一推力计精度应高于 INo
5.1.4 工作电压范用
产品按实际装车方式固定在工装台上,施加最低供电电!王 Usmin 和最高供电电压 Usmax各运转
30mino 试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2 外观和尺寸检测
产品的外观检测:在自然光条件下,用目测法检查外观。
产丰品的尺寸检测:用符合规定的量具、检具进行检测。
5.3 基本性能试验
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照表 4 进行。
5.4 安装力试验
安装力试验测试示意图见图 2o
将产品按装车的方式固定在测量支架上,沿试样球头伸缩方向轴向施加 200N 的力,保持时间
60s,试验时应确保旋转轴径向力小于 20N,且元冲击力的产生。试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5 耐温度性能试验
5.5.1 耐低温性能试验
5.5.1.1 耐低温贮存性能试验
产品低温贮存试验应按照 GB/T 28046.4-201 l 中 5.1.1.1.2 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间为 48h,试
验温度为一40℃。试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5.1.2 耐低温工作性能试验
产品低温工作试验应按照 GB/T 28046.4 201 l 中 5.1.1.2.2 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间为 48h,试
验温度为 40℃。试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5.2 耐高温性能试验
5.5.2.1 耐高温贮存性能试验
产品高温贮存试验应按照 GB/T 28046.4-201 l 中 5.1.2.1.2 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间为 48h,外
置式产品的试验温度是 105℃,内置式产品的试验温度为 125℃。试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5.2.2 耐高温工作性能试验
产品高温工作试验应按照 GB/T 28046.4-201 1 中 5.1.2.2.2 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间为 48h,外
置式产品的试验温度为 85℃,内置式产品的试验温度为 105℃ 。试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6 低温耐久试验
产品应在试验电压和 ION 负载条件下按表 5 所示的试验参数和图 3 的试验曲线进行试验。试
验后测试产品的基本性能。
5.7 高温耐久试验
产品在试验电压和 ION 负载条件下按表 6 所示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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