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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1128-2019 (QC/T1128-2019) | 中文名称 | 汽车用摄像头 | 英文名称 | Automotive camera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T36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10 | 字数估计 | 35,387 | 发布日期 | 2019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摄像头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基于可见光成像技术的摄像头产品。 |
QC/T 1128-2019: 汽车用摄像头
QC/T 1128-2019 英文名称: Automotive camera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用摄像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摄像头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可见光成像技术的摄像头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5 要求
5.1 外观和结构
5.1.1 外观
按照6.2.1进行试验,产品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产品的各部件外表面光洁、平整,应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毛刺、霉斑等缺陷;
b) 金属件表面应有牢固的防护层,防护层应均匀,应无起泡、龟裂、脱落、锈蚀和机械损伤;
c) 镜头应无气泡、划痕、裂纹、异物等缺陷;
d) 标志正确、完整、清晰易于识别。
5.1.2 结构
按照6.2.2进行试验,产品的各零部件应装配完整且紧固可靠,无变形、松动和脱落现象。
5.2 图像性能
5.2.1 帧率
按照6.3.2.1进行试验,产品的帧率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2.3 视场角
按照6.3.2.3进行试验,产品的HFOV 推荐为:30~200°;产品的VFOV 推荐为:20~160°。
具体的HFOV 和 VFOV 可根据产品在不同的应用场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4 MTF 值
按照 6.3.2.4 进行试验,产品水平或垂直方向的 MTF 值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5.2.5 SNR
按照 6.3.2.S 进行试验, SD 产品的 SNR 应不小于 34.7dB; HD 产品的 SNR 应不小于 30dBo
5.2.6 动态范围
按照 6.3.2.6 进行试验, SD产品的动态范罔应不小于 60dB;HD 产品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 8SdBo
5.2.7 最高照度
按照 6.3.2.7 进行试验,图像应显示正常,无滚屏、花屏、水波纹、偏色、画面泛白等现象。
5.2.8 最低照度
按照 6.3.2.8 进行试验, MTF 值应不低于表 3 的 60% ,无干扰条纹、水波纹等现象。
5.2.9 光轴中心精度
按照 6.3工9 进行试验,实测值应在(0 士 2)。范围内。
5.2.10 自动增益
按照 6.3.2.10 进行试验,不同光源切换后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lso
5.2.11 白平衡
按照 6.3.2.11 进行试验,拍摄马克贝斯 24 色彩色测试罔卡的中性色块应无明显色差,罔像应
无偏色现象, 24 色彩色测试图卡第#21, #22 两块(中间两块)灰度卡 HSV 中的色饱和度(s)值
应小于 15% 。
注:马克贝斯(Gretag Macbeth)影色测试罔卡是 Gretag Macbeth 公司提供的测试图卡的商品名,给出这一信
息是为了推荐给尔标准的使用者.并不表示对该产品的认可。本标准后续所推荐的测试图札若其他产品能有相
同放果.则υJ使用这些等效的产品。
5.2.12 启动时间
按照 6.3.2.12 进行试验,实测值应不大于 1 s 。
5.2.13 系统延时
按照6.3.2.13进行试验,实测值应不大于100ms。
5.2.14 色彩还原
色彩还原基于 CIE 1976 色度空间色调角 I)。按照 6.3.2.14 进行试验,各色块与白色块的实测色
1) 国际照明委员会(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L'Eclairage ls 其色调角可参考 CIE 1976 UCS 色皮罔
度误差的欧几里得距离应不小于 0.02 。
其色调角应满足以下要求:
其色调角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红色块的坐标应在(0°,44.8°)或(332.2°,360°)范围内;
b) 绿色块的坐标应在(96.6°,179.9°)范围内;
c) 蓝色块的坐标应在(209.9°,302.2°)范围内;
d) 黄色块的坐标应在(44.8°,96.6°)范围内。
5.2.15 炫光
按照 6.3.2.15 进行试验,镜头在试验光照射下所产生的光斑面积应不大于显示面积的 25 '1毛。
5.2.16 鬼像
按照 6.3.2.16 进行试验,鬼像与视场的面积占比应满足以下要求:
按照6.3.2.16进行试验,鬼像与视场的面积占比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若鬼像与原像的峰值亮度比值大于50%,鬼像与视场的面积占比应小于1%;
b) 若鬼像与原像的峰值亮度比值大于30%且不大于50%,鬼像与视场的面积占比应不大于8%;
c) 若鬼像与原像的峰值亮度比值不大于30%,鬼像与视场的面积占比不作要求。
5.3 电气性能
5.3.1 直流供电电压
产品的直流供电电压范围见表4,按照6.4.1 进行试验,在 Usmin~Usmax范围内,其图像质量
主观评价应不低于4分;当在 Usmin和 Usmax工作时,其MTF 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2 过电压
5.3.2.1 长时间过电压
按照 6.4.2.1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3 分。
UN 为 5V 的产品不作本要求。
5.3.2.2 短时间过电压
按照 6.4.2.2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3 分。
UN 为 5V 的产品不作本要求。
5.3.3 叠加交流电压
按照 6.4.3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UN 为 5V 的产品不作本要求。
5.3.4 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
单位: V
按照 6.4.4 进行试验,当电压在 Usmin~ Usmax 内时,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2) 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见 6.3.1 。
5.3.5 供电电压缓降和快升
按照 6.4.5 进行试验,当电压在 Usmin~ Usmax 内时,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6 供电电压瞬态变化
5.3.6.1 电斥瞬时下降
按照 6.4.6.1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3 分。
UN 为 sv 的产品不作本要求。
5.3.6.2 对电压骤降的复位性能
按照 6.4.6.2 进行试验,当电压恢复到 Usmin 后,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6.3 启动特性
按照 6.4.6.3 进行试验,罔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3 分。
UN 为 sv 的产品不作本要求。
5.3.7 反向电压
按照 6.4.7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8 短时中断供电
按照 6.4.8 进行试验,当中断时间不超过 lOOus 时,因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当供电
中断时间超过 lOOus 且不超过 2s 时,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3 分。
5.3.9 开路
5.3.9.1 单线断开
按照 6.4.9.1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9.2 多线断开
按照 6.4.9.2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10 短路保护
按照 6.4.10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11 绝缘电阻
产品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lOMQ。按照 6.4.1 l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3.12 参考接地和供电偏移
按照 6.4.12 进行试验,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UN 为 sv 的产品不作本要求。
5.4 防尘防水性能
产品的防尘防水等级应根据安装在汽车上不同的位置来确定,防尘防水等级见表 5。按照 6.5
进行试验, MTF 值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按照 6.5 进行试验,防水等级为 IPX9K 的产品外观和结构还应符合 5.1 的规定。
5.5 机械性能
5.5.1 机械振动
按照 6丘1 进行试验,产品不允许损坏,外观和结构应符合 5.1 的规定, MTF 值应符合表 3 的
规定,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5.2 机械冲击
按照 6.6.2 进行试验,产品不允许损坏,外观和结构应符合 5.1 的规定, MTF 值应符合表 3 的
规定,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分。
5.5.3 自由跌落
按照 6.6.3 进行试验,产品不允许损坏,外观和结构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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