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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C/T 1162-2022 (QC/T1162-2022) | | 中文名称 | 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 | | 英文名称 | Honeycomb sandwich structure product for automobile exterior decoration parts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24 | | 字数估计 | 13,181 |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的结构及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等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模压成型的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如电池盖板、顶导流罩、门下装饰板等。 |
QC/T 1162-2022: 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
QC/T 1162-2022 英文名称: Honeycomb sandwich structure product for automobile exterior decoration parts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的结构及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包装、标识、运输和储存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模压成型的汽车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如电池盖板、顶导流罩与门下装
饰板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结构及分类
4.1 结构
外饰件用蜂窝夹层结构制品,组成为:外饰板材(ABS、 ASA、 PC/ABS、 PMMA 等材料或两
种及以上材料组成的复合板材)、玻纤增强聚氨酯发泡材料、蜂窝芯材(纸蜂窝、聚丙烯蜂窝、
铝蜂窝或者其他蜂窝结构材料)等。
4.2 分类
蜂窝夹层制品按单位面积质量不同分为以下三类:
一-a类:单位面积质量小于 3 000 g/m2的制品,适用于弯曲刚度高于 9 × 106 N • mm2的产品,
如电池盖板等;
一-b类:单位面积质量为 3 000 g/m2~4 500g/m2的制品,适用于弯曲刚度高于 12 × 106N • mm2
的产品,如顶导流罩、侧导流板、机舱罩盖等;
一-c类:单位面积质量大于 4 500 g/m2 的制品,适用于弯曲刚度高于 14 × 106N • mm2 的产品,
如门下装饰板、顶盖、后背门等。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质量
制品外表面应光滑、平整,应元塌陷、裂纹等缺陷,并元其他影响使用寿命的缺陷。
5.2 制晶性能
制品性能应符合表 l 的规定。
6.12
试验前,所有需要进行试验的制品应在常温 23 ℃±2 ℃、相对湿度(50土5) %的条件下,放
置 24h 以上。
6.2 外观质量
用目测方法检查制品的外观。
6.3 单位面积质量
6.3.1 取样方法
在试验制品上取 3 个试样,取样位置应尽量选择在距离边缘 20mm 以上的平整中心位置,试
样尺寸为100mm ×100mm。用精度为 0.02mm 的卡尺测量试样的长度和宽度。
6.3.2 试验方法
用感量为 0.1 g天平称量。按式(1)计算单位面积质量,取 3 个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结
果取整数。
6.4 破坏载荷
6.4.1 一般要求
6.4.1.1 取样方法
在试验制品上取 5 个试样,取样位置应尽量选择在距离边缘 20 m丑以上的平整中心位置,试
样尺寸见表 2。 用精度为 0.02mm 的卡尺测量试样的长度、宽度和厚度。
6.4.1.2 试验方法
按照 GB/T 1456-2005 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速度为 2mm/min~5 mm/min,记录最大破坏载
荷,取 5 个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结果取整数。
6.4.2 常温
取一件预处理后的制品,在 23 ℃±2 °C下按 6.4.1 的要求进行试验。
6.4.3 长期耐热
取一件预处理后的制品放置在 80 ℃±2 ℃的恒温箱中保持 168 h,取出后,在 23 ℃±2 ℃环境
放置 0.5 h,按 6.4.1 的要求进行试验。
6.4.4 耐冷热交变
取一件预处理后的制品放入高低温试验箱中,以(80±2)℃× 4h→(23±2)℃×1 h•(-40±2)℃
× 4h→(23±2)℃× 1 h 为 1 个循环,进行 4个循环的试验,取出后,在 23 '℃±2 ℃环境放置 0.5 h,
按 6.4.1 的要求进行试验。
6.4.5 耐潮湿
按照 QC/T 15一1992 中 5.4.2 的规定,取一件预处理后的制品放人温度为 55 ℃±2 ℃、相对湿度为
(95土5) %潮湿试验箱中 168 h,取出后,在 23 ℃±2 ℃环境放置 05h,按 6.4.1 的要求进行试验。
6.5 弯曲刚度
6.5.1 取样方法
在试验制品上取 5 个试样,取样位置应尽量选择在距离边缘 20 mm 以上的平整中心位置,试
样尺寸见表 3。用精度为 0.02 mm 的卡尺准确地测量试样的长度、宽度和厚度。
6.5.2 试验方法
按照 GB/T 1456-2005 的规定进行试验i 试验速度为 0.5 mm/min~ 1 mm/min,计算弯曲刚度,
取 5 个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结果取整数。
6.6 长期耐热性
6.6.1 试验步骤
取主件预处理后的制品,在其表面按照图1所示分别沿横向和纵向画出 150mm 的基准线,放
人试验箱中,试验条件按 6.4.3 的规定。
6.6.2 外观质量
目测检查制品是否出现变形、翘曲、分层等异常现象。
6.6.3 尺寸变化率
分别测量试验前和试验后,横向和纵向 3 个不同位置的基准线长度,精确到 0.1 mm,按式(2)
计算单件尺寸变化率,制品尺寸变化率取 3 个单件横/纵向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小数点
后一位。
6.7 耐冷热交变性
6.7.1 试验方法
取三件预处理后的制品放入高低温试验箱中,试验条件按 6.4.4 的规定。
6.7.2 外观质量及尺寸变化率
6.8 耐潮湿性
6.8.1 试验方法
取三件预处理后的制品放人潮湿试验箱中,试验条件按 6.4.5 的规定。
6.8.2 外观质量及尺寸变化率
目测检查制品是否出现变形、翘曲、分层等异常现象,并按 6.6.3 的规定测试尺寸变化率。
6.8.3 重量变化率
按 6.4.5 的规定进行耐潮温性试验,用分度值不大于 1 g 的称量工具,分别称量三件制品试前
质量和试后质量,按式(3)进行计算,试验结果取 3 个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小数点
后一位。
6.10 耐候性
按照 GB/T 16422.2-2014 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方法 A,循环序号 9,按照表 4 的要求选择
老化时间,试验完成后取出试样,按照 GB/T 250 的规定评定试样表面灰度色牢度。
6. 11 耐水性
将预处理后的制品封边的一端全部浸入室温水中 72 h,取出后目视评价制品的封边状态。
6.12 耐振动性
在装配状态下,按表 5 规定的试验条件沿车身的上下方向振动 4h,前后、左右方向各振动 2h,
试验后检查制品是否出现开裂、分层、变形等异常现象。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以客户一次订单中同一型号为一批,产品出厂时同一批次需抽检 5 个样件,出厂检验的检验
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及标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2 型式检验
7.2.1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时;
b)定型产品在设计、工艺、材料上有重大改变,影响其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或产品换线进行生产时;
d)用户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的全部项目。
7.3 合格判定
按照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试验结果和技术要求对产品做出质量判定。若有一项
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项重复测试,若仍不合格则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标识、运输及储存
8.1 包装
产品应加合理包装,并应保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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