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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QC/T 1218-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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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1218-2025 英文版 439 QC/T 1218-2025 [PDF]天数 >=4 自卸半挂车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C/T 1218-2025 (QC/T1218-2025)
中文名称 自卸半挂车
英文名称 Automatic dump semi-trailer
行业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71
国际标准分类 43.080.10
字数估计 22,295
发布日期 2025-05-09
实施日期 2025-11-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QC/T 1218-2025: 自卸半挂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自 卸 半 挂 车 Automatic dump semi⁃trailer 2025-05-09 发布 2025-11-01 实施 CCS T 71 ICS 43.08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4 5 试验方法 7 6 检验规则 9 7 标识、随车文件、运输与贮存 9 附录A(规范性) 自卸半挂车安全警示标识 11 参考文献 14 目次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昌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安徽华兴车辆有限公司、 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测中心(武汉)有限公司、中车眉山车辆有 限公司、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吉鲁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中路慧 能检测认证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复森、宗成强、张学礼、张红卫、宋维梅、张浩、缪海天、张磊、杨奉钦、何小三、 郑昌杰、彭燎、蔡连营、邬世锋、张学杰、蒋伟、刘珣、田忠猛、李强、唐生军、邓伟男、王昌铖、姜海涛、曾祥静、 朴志刚。 自 卸 半 挂 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自卸半挂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随车文件、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上使用的自卸半挂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30.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 1 部分:类型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307 55°非密封管螺纹 GB 11567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T 13873 道路车辆 货运挂车试验方法 GB/T 14172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静侧倾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 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 23254 货车及挂车 车身反光标识 GB/T 23336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T/T 1178.2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 2 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 QC/T 222 自卸汽车 QC/T 484 汽车 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 QC/T 29104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的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卸半挂车 automatic dump semi⁃trailer 具有举升卸货或水平卸货装置(传送带、活动底板、推板等),能够实现货箱内货物自动卸载的半 挂车。 3.1.1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 rear dump semi⁃trailer 通过举升装置带动货箱倾斜一定角度,向后卸载的自卸半挂车,示意图见图 1。 图 1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示意图 3.1.2 侧倾式自卸半挂车 side dump semi⁃trailer 通过举升装置带动货箱倾斜一定角度,向左侧或右侧卸载的自卸半挂车,示意图见图 2。 图 2 侧倾式自卸半挂车示意图 3.1.3 中分式自卸半挂车 split live bottom floor dump semi⁃trailer 通过举升装置带动货箱底板倾斜一定角度,同时向左右两侧卸载的自卸半挂车,示意图见图 3。 图 3 中分式自卸半挂车示意图 3.1.4 传送带式自卸半挂车 conveyor belt semi⁃trailer 通过输送带移动,带动货箱内物料向后卸载的自卸半挂车,示意图见图 4。 图 4 传送带式自卸半挂车示意图 3.1.5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 walking floor semi⁃trailer 通过底板条(不少于 3 组)相互独立地往复运动,带动货箱内物料移动向后卸载的自卸半挂车,其运 动过程示意图见图 5。 a) 初始状态  b) 第一组地板条回抽 L距离 c) 第二组地板条回抽 L距离 图 5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底板条运动卸载过程示意图 d) 第三组地板条回抽 L距离 e) 三组地板条反向伸出,推动货物移动 L距离 图 5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底板条运动卸载过程示意图 (续) 3.1.6 推送式自卸半挂车 push⁃off semi⁃trailer 通过推板移动,向后卸载物料的自卸半挂车,示意图见图 6。 图 6 推送式自卸半挂车示意图 3.2 最大举升角 maximum lifting angle 自卸半挂车举升装置的油缸达到最大设计行程时,货箱或底板与车架上平面之间的夹角。 4 技术要求 4.1 整车 4.1.1 一般要求 4.1.1.1 自卸半挂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制造。 4.1.1.2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采购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经整车厂验 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1.3 自卸半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 GB 1589 的规定。 4.1.1.4 自卸半挂车的运行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7258、JT/T 1178.2 的规定。 4.1.1.5 自卸半挂车的设计应符合 GB/T 23336 的规定。 4.1.1.6 自卸半挂车应安装符合 GB/T 13594 规定的 A 类防抱制动系统。 4.1.1.7 自卸半挂车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 GB 4785 的规定。 4.1.1.8 自卸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的安装和粘贴应符合 GB 23254 的规定。 4.1.1.9 自卸半挂车尾部标志板的安装应符合 GB 25990 的规定。 4.1.1.10 自卸半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 GB 11567 的规定。 4.1.1.11 自卸半挂车号牌板(架)的设置应符合 GB 15741 的规定。 4.1.1.12 自卸半挂车的卸载动力由牵引车提供或由安装在挂车上的动力单元提供,动力单元的选型、安 装与使用应满足设计要求。 4.1.2 装配要求 4.1.2.1 货箱与车架应连接可靠。 4.1.2.2 各运动件工作平稳,不应存在干涉、窜动、冲撞、卡滞现象。 4.1.2.3 各种管路和线束布置整齐、固定牢靠,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和干涉。 4.1.2.4 各操作手柄、阀的安装应便于操纵,并在易见部位设置操作指示标识,宜配备安全防护装置。 4.1.2.5 润滑脂加注器应装配齐全并注满润滑脂,其他各铰接部位和摩擦副应按规定涂加润滑脂。 4.1.3 安全要求 4.1.3.1 自卸半挂车应配备卸载作业时的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 4.1.3.2 自卸半挂车在设计和制造上应设置安全措施,防止出现自动卸载现象。 4.1.3.3 自卸半挂车应在操作装置周围的显著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见附录 A),标识的尺寸宜不小于 150 mm×100 mm,底色应为黄色,文字颜色应显著,宜为黑色或红色,可配以示意图,且字体高度应不小 于 3.5 mm。 4.1.3.4 后倾式、侧倾式和中分式自卸半挂车应设置举升限位装置和用于调整、检修作业的安全支撑。 4.1.3.5 对同时具有左、右倾卸举升方式的侧倾式自卸半挂车,应设计可实现唯一举升方式的铰接锁止 装置。 4.1.3.6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在额定载荷(不卸载)状态下,沿两个不同方向,按 5.7 进行试验,车辆不应发 生侧翻,且货箱复位后,车体结构、零部件应无永久变形、裂纹等。 4.1.3.7 侧倾式自卸半挂车在额定载荷(不卸载)状态下,举升系统应能将货箱举升到最大行程,货箱不 应倾翻且车体结构、零部件应无永久变形、裂纹等。 4.1.3.8 中分式自卸半挂车在 1.2 倍的额定载荷状态下卸载,举升系统应能将货箱举升到最大行程,货 箱不应倾翻且车体结构、零部件应无永久变形、裂纹等。 4.1.3.9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宜安装防侧摆装置。 4.1.3.10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应设置货物卸载过程监测及侧倾预警装置,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非正常举升 或正常卸载过程中出现货物卡滞现象时,均应发出预警,并采取处置措施。 4.2 货箱 4.2.1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货箱内长度宜不大于 8 000 mm。 4.2.2 货箱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可开启栏板应启闭灵活、锁紧可靠,不应出现货物泄漏、抛洒现象, 栏板锁紧装置应符合 QC/T 29015 的规定。 4.2.3 货箱应配备防止货物遗撒的装置。 4.2.4 货箱的纵向中心垂直面与车架的纵向中心垂直面应重合,偏差应不大于 2 mm。 4.2.5 货箱高度(H)宜满足公式(1)的要求。 H ≤ m × 10 0.9 × L× W + 100 (1) 式中: H --货箱高度,单位为毫米(mm); L --货箱内长度,单位为毫米(mm); W--货箱内宽度,单位为毫米(mm); m --车辆额定载质量,单位为千克(kg)。 注: 货箱高度按四舍五入圆整到十位数。 4.2.6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的底板条应密封良好。 4.2.7 传送带式自卸半挂车的货箱与输送带之间应具有防止货物泄漏的阻挡措施,货箱下部宜设置收 集泄漏物的装置。 4.2.8 推送式自卸半挂车推板在其工作区域的起始、终止位置应具有推板锁定功能。 4.2.9 推送式自卸半挂车应设置推板与侧板间隙自动调整机构。 4.2.10 用于散装物料运输的平移式自卸半挂车宜设置刮板辅助装置。 4.3 液压系统 4.3.1 液压系统中的液压缸、液压油箱、换向阀、液压管路、液压控制等应符合 QC/T 222 的规定。 4.3.2 液压系统应安装压力安全保护装置。 4.3.3 液压操纵系统应轻便、灵活、准确、可靠。 4.3.4 液压系统进行按 5.4 进行压力试验后,不应出现渗油、破裂、膨胀及接头脱离现象。 4.3.5 后倾式、侧倾式自卸半挂车按 5.6 进行试验后,货箱自降量应不大于 1°。 4.3.6 液压系统按 5.8 进行试验后,液压系统应运行正常,各零件不得出现损坏(易损件除外),侧倾式、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的货箱/底板自降量还应符合 4.3.5 的要求。 4.3.7 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应符合 QC/T 29104 的规定。 4.3.8 由牵引车提供卸载动力的油管接口满足以下要求: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接口规格宜为符合 GB/T 7307 的 G1 接口,低压油管 的接口应与内径为 ϕ45 mm 的软管相匹配; --侧倾式、中分式、平移式自卸半挂车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接口规格宜为 M30×1.5,低压油管的 接口应与内径为 ϕ25 mm 的软管相匹配; --传送带式、推送式自卸半挂车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接口规格宜为 M45×2H 或符合 GB/T 7307 的 G1 接口,低压油管的接口应与内径为 ϕ45 mm 的软管相匹配。 4.4 工艺要求 4.4.1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翻转铰接座的同轴度应不大于 1 mm,侧倾式和中分式自卸半挂车相邻铰接座 的同轴度应不大于 3 mm。 4.4.2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举升油缸的安装中心与车架纵向中心线偏差 a(见图 7)应不大于 2 mm。 4.4.3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翻转铰接座中心点与车架纵向中心线的距离差(b1-b2)应不大于 2 mm (见图 7)。 4.4.4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举升油缸的安装中心与翻转铰接座的中心的距离差(c1-c2)应不大于 4 mm (见图 7)。 标引序号说明: 1--翻转铰接座中心; 2--车架纵向中心线; 3--举升油缸的安装中心。 图 7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装配要求 4.4.5 传送带式自卸半挂车货箱的输送带应前高后低,且坡度宜小于 2.5%。 4.4.6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地板条的直线度应不大于 2 mm/m,且在货箱总长范围内应不大于 5 mm。 4.4.7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地板条相邻支撑装置的平面度应不大于 2 mm。 4.4.8 推送式自卸半挂车的刮板与货箱两侧的间隙均应不大于 3 mm。 4.4.9 焊接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 JB/T 5943 的规定,焊缝应平整均匀,无焊穿、漏焊、裂纹、气孔、夹渣等 缺陷,焊渣清除干净。 4.4.10 所有紧固件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外露黑色金属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4.4.11 自卸半挂车油漆涂层质量应符合 QC/T 484 的规定,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 QC/T 625 的 规定。 4.5 自卸性能要求 4.5.1 后倾式、侧倾式、中分式自卸半挂车的最大举升角应达到设计要求。 4.5.2 后倾式自卸半挂车的举升时间应不大于 3 min,下降时间应不大于 2 min;侧倾式、中分式自卸半 挂车的卸货时间均应不大于 1 min。 4.5.3 平移式自卸半挂车的平移速度应不小于 2 m/min。 4.5.4 传送带式自卸半挂车的卸货速度应不小于 8 m/min,推送式自卸半挂车的卸货速度应不小于 7 m/min。 4.5.5 自卸式半挂车按 5.8 进行试验后,应牢固可靠,不应出现永久性变形、裂纹和破损。 4.5.6 正常卸货时,残留率应不大于 0.2%。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自卸半挂车的试验场地应符合 GB/T 12534 的规定。 5.1.2 测量设备应满足 GB/T 14172 对测量仪器的要求,且能实时监测挂车最后轴的轮荷。 5.1.3 货物倾卸方向的栏板及锁紧装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 5.1.4 车辆额定载荷试验时,应均布装载,载荷固定可靠,必要时货箱内部可进行横向隔断,同时应保证 车辆轴(轮)荷分配及质心高度与设计要求一致,或与实际行驶状态一致。 5.1.5 试验车辆的轮胎冷态充气压力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规定,悬架系统应符合车辆出厂检验要求。 5.1.6 举升侧倾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 3 m/s,并应配置防侧滑挡块、防侧翻安全设施。 5.2 尺寸参数的测量 自卸半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距等尺寸参数的测量按 GB/T 13873 的规定进行。 5.3 质量(重量)参数的测量 自卸半挂车的主要质量参数的测定按 GB/T 13873 的有关规定进行。 5.4 液压系统压力试验 将液压系统装配完成后,通过调节液压系统内的油路压力,保持 2 min 后卸压。 --额定工作压力小于 16 MPa 时,油路压力为 1.5 倍的额定压力。 --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16 MPa 时,油路压力为 1.25 倍的额定压力。 5.5 自卸性能试验 5.5.1 最大举升角的测量 空载状态下,在倾卸方向货箱的外侧或货箱底板平面安装角度仪并调整到 0°,然后将货箱/底板举升 到最大角,读取角度仪上的指示值并记录,重复进行 3 次测量,取平均值。 不同倾卸方向应分别测量,取最小值。 5.5.2 举升时间的测量 液压泵在额定转速下运转,用秒表测量空载货箱从与车架贴合位置举升到最大举升角的时间并记 录,重复进行 3 次测量,取平均值。 不同倾卸方向应分别测量,取最大值。 5.5.3 下降时间的测量 用秒表测量空载货箱从最大举升角的位置下降到与车架贴合的时间并记录,重复进行 3 次测量,取 平均值。 不同倾卸方向应分别测量,取最大值。 5.6 自降量试验 额定载荷条件下,在倾卸方向货箱的外侧安装角度仪,将货箱分别举升 10°和 20°(额定载荷,货物不 卸载),各停留 5 min,记录角度仪的起止角度,计算差值,重复进行 3 次测量,取平均值。 不同倾卸方向应分别测量,取最大值。 5.7 举升稳定性试验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将车辆沿侧倾试验台纵向停放,轮胎处于直线行驶状态,实施驻车制动,变速器处于空挡位置, 安装防侧滑挡块,布置防侧翻安全设施。 b) 按车辆企业要求,将货箱举升至 30°,检查轮胎、悬架、箱门锁紧装置、油缸及支撑座等的技术状 况。发现上述装置出现异常或防侧翻安全设施已发挥作用,终止试验;确认无异常后,将货箱继 续举升至 35°,再次进行上述检查。 c) 启动试验台,使车辆随试验台以不大于 2(°)/min的速度倾斜至 4°时停止,试验台侧倾过程中,应 随时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发现上述装置出现异常或防侧翻安全设施已发挥作用,终止试验。 d) 控制试验台下降,将试验台倾斜角恢复为 0°,启动货箱下降功能,使货箱与车架完全贴合,试验 结束。 e) 试验过程中监测轮荷,检查车辆轮胎、悬架、铰接座、货箱等,出现异常,及时终止试验,确保试验 安全。 5.8 可靠性试验 5.8.1 自卸半挂车均布装载至额定载荷,载荷应固定可靠,必要时货箱内部可进行横向隔断。 5.8.2 举升到最大举升角的一半或 30°,两者取较小值。试验过程中,允许采用冷却措施使液压系统油 温不超过 80 ℃。 5.8.3 试验可采用下列任一方法进行: --自卸半挂车与半挂牵引车组成铰接汽车列车,连续工作循环次数不小于 2 000 次; --台架模拟试验:将自卸半挂车与试验台架连接,连续工作循环次数不小于 2 000 次(双向侧倾式 自卸半挂车,左右举升试验次数各 1 500 次)。 5.9 卸货时间试验 5.9.1 采用石子(粒径在 5 mm~31.5 mm)或企业规定的适用介质,将车辆装载到额定载荷。 5.9.2 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将货箱门打开,接通阀门开关,完成卸货准备。 5.9.3 操作卸货开关,并开始计时;完成卸货操作后,关闭卸货开关,停止计时。 5.9.4 重复试验 3 次,取平均值。 5.10 残留率试验 5.10.1 采用石子(粒径在 5 mm~31.5 mm)或企业规定的适用介质,将车辆装载到额定载荷。 5.10.2 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操作,开始卸载作业;卸载完毕,箱门锁紧。 5.10.3 使用工具收集货箱内的残留载荷,并进行称重。 5.10.4 计算残留质量与实际装载质量的比值,即为残留率。 5.10.5 重复试验 3 次,取平均值。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辆自卸半挂车均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1.2 自卸半挂车出厂检验项目为: a) 外观,见 4.1.1.8、4.1.1.9、4.1.2.4、4.1.3.3、4.2.2、4.2.3、4.2.6、4.2.7、4.4.9、4.4.10; b) 性能要求,见 4.1.3.2、4.1.3.4、4.2.4、4.3.3; c) 整车制造装配,见 4.1.2.2、4.1.2.3、4.1.2.5、4.1.3.10、4.3.8、4.4.1~4.4.8; d) 灯光信号装置,见 4.1.1.7、4.1.3.1。 6.2 型式检验 6.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第 4 章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a) 新产品试制完毕,投产前; b) 停产两年的产品再生产; c) 因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改变而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 6.2.2 产品检验数量为 1 辆。 7 标识、随车文件、运输与贮存 7.1 标识 自卸半挂车应在明显部位安装产品标识、标牌,标牌安装及内容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7.2 随车文件 随车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明细表。 7.3 运输与贮存 在运输及贮存期间,自卸半挂车的液压油管接头、气制动管路接头和电线接头应包扎密封;长期存放 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 附 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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