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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792-2022 (QC/T792-2022) | 中文名称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 英文名称 | Motors and controllers for 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字数估计 | 27,297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机(包括含减速器的电机)及其控制器的产品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
QC/T 792-202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QC/T 792-2022 英文名称: Motors and controllers for 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代替 QC/T 792一200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驱动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机(包括含减速器的电机)及其控制器的
产品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用电机(以下简称电机)及其控制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产品型号编制
4.1 电机型号
电机的型号应由机座号、产品名称代号、性能参数代号和派生代号四个部分组成。
4.1.3 性能参数代号
性能参数代号应由 7位或 8位字符组成。如果性能参数代号为 7位,前两位为电机额定电压值,
第 3、4 位是电机额定转速的前两位数,第 5位是电机额定转速的整数位数,第 6、 7 位是电机持续
转矩的整数值(不足两位时前面加 1 个 0)。如果性能参数代号为 8 位,前三位为电机额定电压值,
第 4、 5 位是电机额定转速的前两位数,第 6 位是电机额定转速的整数位数,第 7、8 位是电机持续
转矩的整数值(不足两位时前面加 1 个 0)。
4.1.4 派生代号
一体轮轮毂电机的派生代号依次为 YA、YB、 YC······
内转子电机的派生代号为 NA、 NB、 NC······
注:第二位字母不使用I、 N、O、 Y。
4.2 控制器型号
控制器的型号,由产品名称代号、电压等级、电流等级代号和派生代号 4个部分组成。
4.2.2 电压等级
控制器采用直流电压输入。电压等级用控制器的直流母线标称电压值表示,不足三位时前面加
1 个 0。
4.2.3 电流等级代号
控制器的电流等级用控制器最大直流输入电流的整数值(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三位时
前面加 1 个 0。
4.2.4 派生代号
5 要求
5.1 -般要求
电机应空转灵活,无定转子摩擦现象或者异响(如周期性异响、轴承受损异响或异物卡滞在转
动部位引起的异响等);控制器应具有符合整车要求的通信、故障诊断、标定和程序刷新等安全管
理功能。
5.2 使用环境条件
电机和控制器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一一环境温度:-25 ℃~60 ℃;
一一相对湿度: 0%~100% 。
5.3 额定电压
额定电压应为控制器的直流母线标称电压。
5.4 外观
电机和控制器表面应无锈蚀、碰伤、裂痕和涂覆层应元剥落;紧固件连接要牢固;引出线应完
整无损;电机和控制器的铭牌内容应正确,字迹应清晰,底色不得脱落。
5.5 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
电机和控制器的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5.6 装配要求
5.6.1 电机轴向间隙
直驱电机、非直驱独立电机、电机与减速器一体机的动力输出端的轴向间隙不应大于 0.3 mm。
5.6.2 径向圆跳动
直驱电机、非直驱独立电机等内转子电机的输出轴的径向圆跳动应符合 GB/T 1184一1996 标准
中 6级公差要求。对于电机与减速器一体机其减速器的输出轴径向圆跳动应符合 GB/T 1184-1996
标准中 6 级公差要求。
5.6.3 端面跳动
一体轮轮毂电机轮辋外外缘端面跳动不应大于 1mm。
5.7 液冷系统冷却回路密封性能
对于液冷的电机及控制器,在承受不低于 200KPa 的压力时应无渗漏。
5.8 引出线和接插件
5.8.1 引出线的颜色
无刷直流电机、永磁同步电机和开关磁阻电机的三相主绕组线中 U 相线应有明显的蓝色标识,
V相线应有明显的绿色标识, W相线应有明显的黄色标识。
有刷直流电机绕组线中绕组正极应有明显的橙色标识,绕组负极应有明显的黑色标识。
控制器及电机控制器一体机的电源输人线中电源正极应有明显的橙色标识,电源负极应有明显
的黑色标识。
5.8.2 电机引出线强度
电机主绕组引出线承受的线柬拉力应由电机主绕组线径大小确认,最小应能承受 25 N 拉力,
传感器引出线最小应能承受 9N拉力。
5.8.3 接插件
电机及控制器引出线的接插件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5.8.4 CAN 总线
如果控制器具备 CAN通信功能,则 CAN 总线应按 ISO 11898.1 和 ISO 11898.2 的规定设计,
整车 CAN 总线线束采用双绞线。
5.8.5 基于 CAN 的诊断及刷新
具备基于CAN总线的诊断及刷新功能的控制器,应按ISO 14229.2 和 ISO 15765.2 的规定设计。
5.9 绝缘电阻
电机和控制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绝缘电阻用兆欧表测定,兆欧表的电压按表2规定。
5.10 耐电压
电机的绕组与机壳之间、控制器高压线路与机壳或散热器之间,都应能承受如下耐电压试验:
a)交流电频率为 50Hz~60Hz,波形为实际正弦波;
b)额定电压在 100 V 以下的(含 100 V),由独立电源供电的电机,其试验电压(有效值)
为 500 V+2 UN;其他电机的试验电压(有效值)为 1 000 V+2 UN (UN 为额定电压),低
于 1 500V 时为 1 500V;
c)试验历时 1 min。
试验过程中,跳闸电流不应大于 5mA。试验过程中不得发生击穿或飞弧现象。
一般不对同一台电机或控制器重复进行本项试验。如确有需要重复进行本项试验,第 2 次试验
时所用试验电压为上述规定试验电压的 80%。
批量生产的电机或控制器进行耐电压试验时,试验电压允许用上述规定值的 120%,试验时间相
应缩短至 1 s。
5.11 定子电阻
电机各相定子绕组的电阻应在企业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
5.12 定子电感
电机各相定子绕组在频率 1000Hz 下的电感应在企业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
5.13 位置传感器相位偏差
电机位置传感器相位偏差应在企业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
5.14 电机转子的旋转方向
电机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15 空载电流
电机在额定电压下以企业技术文件规定的转速空载运行 5 min,母线电流不得大于企业技术文
件所规定的限值。
5.16 电机性能参数和效率
5.16.1 工作电压范围
电机系统的工作电压范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16.2 持续转矩、持续功率
电机的持续转矩和持续功率应可在额定转速持续工作 30min。
5.16.3 峰值转矩、峰值功率、最高工作转速
电机的峰值转矩和峰值功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其中电动摩托车驱动电机在峰值转矩
和峰值功率工况下应能正常运转 60 s,电动轻便摩托车驱动电机在峰值转矩和峰值功率工况下应能
正常运转 30 s。在额定电压下,电机的最高工作转速和运行在最高工作转速时的负载大小应符合产
品技术文件规定。
5.16.4 效率
额定电压、持续转矩工况下,电机和控制器系统最高效率不应低于 75%。额定电压、 50%和 160%
持续转矩工况下,电机和控制器系统最高效率不应低于 70%。
电机与减速器一体机在额定电压、持续转矩工况下,电机、控制器和减速器的系统最高效率不
应低于 70%。额定电压、 50%和 160%持续转矩工况下,电机、控制器和减速器的系统最高效率不
应低于 65%。
5.17 转速控制精度、转矩控制精度
具有转速控制功能、转矩控制功能的电机系统,转速、转矩的控制精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5.18 转速、转矩晌应时间
具有转速控制功能、转矩控制功能的电机系统,转速、转矩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5.19 电机超速
电机在 1.2 倍最高工作转速空载运行 2min,不得发生机械变形或发出异常声响。
5.20 控制器最大输入电流
控制器最大输入电流应在企业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
5.21 控制器额定输入电流
在企业技术文件规定的控制器额定输人电流工况下,控制器应能连续 2h 正常运转。
5.22 控制器效率
控制器在额定电压、额定输入电流工况下的最高效率不应小于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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