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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793-2020 (QC/T793-2020) | 中文名称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气滤清器 | 英文名称 | (Motorcycle and moped air filter)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字数估计 | 15,184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实施日期 | 2021-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QC/T 793-2007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7号 |
QC/T 793-202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气滤清器
QC/T 793-2020 英文名称: (Motorcycle and moped air fil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代替 QC/T 793-200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气滤清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气滤清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空气体积流量不大于 120m3/h 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气滤清器(以下简
称空滤器)。额定空气体积流量 120m3/h 以上的摩托车用空气滤清器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参数名称、符号和单位
本文件使用的参数名称、符号和单位见表 1 。
5 要求
5.1 总则
5.1.1 空滤器应按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5.1.2 空滤器外表面应无明显的伤痕、磕碰、拉毛和毛刺等缺陷,涂、镀层应无裂纹、脱落、流
挂和露底等缺陷。
5.2 性能
5.2.1 原始阻力
在额定空气体积流量下,空滤器原始阻力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2.2 原始滤清效率
在额定空气体积流量下,空滤器原始滤清效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5.2.3 全寿命滤清效率
在额定空气体积流量下,空滤器全寿命滤清效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5.2.4 容灰量
在额定空气体积流量下,当阻力达到规定值 3kPa 时,空滤器容灰量按式(1)计算:
5.2.5 内部清洁度
空滤器内部清洁度限值按式(2)计算:
5.2.6 密封性
空滤器各密封部位经滤清效率试验后,不应有泄漏灰尘的痕迹。
5.2.7 耐振动性
空滤器经高温振动、低温振动和常温振动试验后,不允许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缺陷。
5.2.8 空气泄漏量
空滤器在 5kPa 真空度作用下,清洁空气侧空气泄漏量应不大于 20L/h。
5.2.9 滤芯破损压力
滤芯破损压力应不低于 6kPa。
5.2.10 空滤器/滤芯耐浸水性能
对于纸质滤芯空滤器经过(23土5)℃纯净水浸泡 4h 后,滤芯纸槽不应破损。
5.2.11 阻力复原率
空滤器/滤芯容灰量试验结束后,对空滤芯进行复原性处理后,阻力复原率应不低于 80% 。
5.2.12 耐高低温性能
空滤器经过耐高低温性能试验后,不允许出现脆裂、变形等结构缺陷;总成密封性应符合 5.2.6
的要求。
5.2.13 空滤器/滤芯耐淋水性能
空滤器经单位有效过滤面积淋水负荷 50g/m²的淋水试验后,其滤清效率应符合 5.2.2 的要求,
容灰量应不低于 5.2.4 规定值的 90%。
6 试验方法
1 原始阻力试验
原始阻力试验按照 GB/T 28949-2012 中的 6.3 执行。
6.2 原始滤清效率试验
6.2.1 原始滤清效率试验加灰浓度为 1g/m3 ,加灰的质量为 20g。
6.2.2 原始滤清效率试验按照 QC/T 32-2017 中的 5.1.4 执行。
6.3 全寿命滤清效率、容灰量试验
6.3.1 全寿命滤清效率、容灰量试验加灰浓度为 1g/m3 ,试验终止条件为空滤器阻力达到规定值
3kPa。
6.3.2 全寿命滤清效率、容灰量试验方法按照 QC/T 32-2017 中的 5.1.6 执行。
6.4 内部清洁度试验
湿式空滤器内部清洁度试验方法参照 QC/T 683 执行。干式空滤器内部清洁度试验方法按 QC/T
32-2017 中的 5.1.1 执行。
6.5 密封性试验
在空滤器滤清效率试验或容灰量试验后,立即拆开空滤器,检查并记录空滤器内部各密封部
位有无漏灰现象。
6.6 耐振动试验
6.6.1 将空滤器按照装车时的安装方式固定在振动试验台的专用夹具上,再将振动台送人温度控
制箱。
6.6.2 按振动频率为 50Hz,振动加速度为 98m/s2,温度为(-20土 1)℃的条件,沿上下方向振动
h,然后升温到(80土 1)℃,再沿上下方向振动 1h。振动完毕,待恢复到常温后,振动台退出高低1
温箱,对空滤器外部进行全面检查,各零部件有无开裂、变形等结构缺陷。如有缺陷停止按 6.6.3
进行各项步骤的试验。
6.6.3 再按振动频率为 50Hz,振动加速度为 98m/s2,温度为(23土5)℃的条件,沿前后、左右方
向各振动 1h。振动完毕,检查其是否符合 5.2.1 和 5.2.8 的规定:将空滤器拆解,全面检查各零部件
有无开裂、变形等结构缺陷。
6.7 空气泄漏量试验
6.7.1 在确保试验管路密封的情况下按图 B.1 所示将被试验的新空滤器与试验装置稳妥连接,空
滤器进气口及非清洁空气侧全部可能的进气部位应严格密封。
6.7.2 启动真空泵,在出气口处抽取真空,调整并稳定保持空滤器清洁侧真空度值为 5kPa。
6.7.3 测量滤芯与上下端盖的密封边缘处等清洁空气侧的空气泄漏量,记录测量结果。
6.8 滤芯破损压力试验
滤芯破损压力试验方法按 GB/T 28949-2012 中的 6.6 执行。
6.9 空滤器/滤芯耐浸水性能试验
6.9.1 拆下新滤芯放入(23士5)℃纯净水中 4h,取出沥干 15min 后恢复装配,以额定空气体积流
量持续通气进行干燥,直到阻力恢复到原始值或稳定为止。
6.9.2 拆开检查滤芯纸榴有无破损。
6.10 阻力复原率
阻力复原率试验方法按 QC/T 32-201 7 中的 5.1.11 执行。
6.11 耐高低温性能试验
6.11.1 耐高温性能试验
模拟实车装配条件下,把新的空滤器放人通风的恒温箱中进行(80土 1)℃/24h 高温试验,试
验后取出并目测外观变化情况,按 6.5 的规定进行密封性试验。
6.11.2 耐低温性能试验
模拟实车装配条件下,把新的空滤器放人通风的恒温箱中进行(-20土1)℃/24h 低温试验,试
验后取出并目测外观变化情况,按 6.5 的规定进行密封性试验。
6.11.3 耐低温冲击试验
将新的空滤器放人(-20士1)℃的低温试验箱中冷冻处理, 4h 后取出,立即用 500g 钢球距空
滤器冲击面 400mm 的高度进行冲击,试验后对冲击面进行检查确认,按 6.5 的要求进行密封性试
验。冲击面和冲击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元明确规定的以易受到行驶过程中石子或其他异物
冲击的面优先,一个冲击点的冲击次数为 1 次。
6.11.4 耐冷热交变性能试验
将新的空滤器放入高低温箱中进行冷热交变试验,冷热循环次序为-20℃/7.5h→25℃/0.5h→
100℃/15.5h→25℃/0.5h;试验升温降温速率为 3℃/min,试验共进行 4 个循环,试验后取出空滤器
并目测外观变化情况,按 6.5 的规定进行密封性试验。
6.12 空滤器/滤芯耐淋水性能试验
6.12.1 按图 B.2 所示将被试验的新空滤器与试验装置稳妥连接。
6.12.2 在额定空气体积流量下,启动淋水系统,按滤芯有效过滤面积,以淋水负荷为 50g/m2 确定
淋水量;以 5g/m3的淋水浓度,用 100kPa 压力的干燥压缩空气持续淋水到规定值后停止试验。
6.12.3 淋水后试验件以额定空气体积流量持续通气干燥,直到压力降恢复到原始值或稳定为止。
6.12.4 干燥后的试验件按 6.2 和 6.3 的要求进行性能试验,记录滤芯状态和测量结果。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的类别
空滤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类别。
7.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 5.1 所列项目。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验(经鉴定定型后制造的第一批产品);
b)正式生产后,有结构、材料、工艺和供应商等改变;
c)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复产时。
7.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检验项目为第 5 章规定的所有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套产品应标明制造厂的永久性标记(厂名或厂标),标记位置不应影响产品性能和外观。
8.1.2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明:
a)制造厂厂名、厂标或商标: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数量和总质量;
e)包装箱体积尺寸(长×宽x高);
f) “小心轻放”“怕潮”等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 191 的规定;
g)制造日期;
h)所执行标准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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