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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RB/T 147-2018 (RB/T147-2018) | | 中文名称 | 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评价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ertilizers and soil conditioners evaluation used in organic agriculture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字数估计 | 9,930 | | 发布日期 | 2018-06-04 |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 标准依据 | 国认科(2018)31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RB/T 147-2018: 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评价技术规范
RB/T 147-2018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ertilizers and soil conditioners evaluation used in organic agriculture
ICS 03.120.2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
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植物生产中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评价的原则、内容、要求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化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63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肥料 organicfertilizer
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
养、提高作物品质。
3.2
堆肥 compost
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步骤,把各种各样的有机废弃物分解转化成为一种稳定的、无害化的、适合于土
壤培肥及环境修复的有机类肥料产品。
3.3
助剂 aids
生产产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即除了主要活性成分以外一切物料的总称。
4 评价原则
评价应根据有机生产基本原则要求,评价有机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是否符合有机生产的要求。
应尽可能地反映评价对象的各方面,包括质量、环境影响、人类健康影响等。评价指标、方式方法应具有
可操作性,应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
5 评价内容和要求
5.1 名称
应提供通用名,如有其他名称,应提供同义名称,包括常用名、商业名称、俗称等。
5.2 合规性
5.2.1 法律法规符合性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的生产、销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登记或备案的投入品应在相
关主管部门登记和备案。
5.2.2 标准符合性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 19630.1。
5.3 原材料
5.3.1 原材料来源
5.3.1.1 优先使用有机生产系统中内部来源物质,如果肥力不满足,允许使用外部材料。
原料应来源于(按先后选用顺序):
a) 有机物(植物、动物、微生物);
b) 天然矿物;
c) 可以使用等同于天然物质的化学合成物质。
应优先选择使用有机物(可再生)的投入品,其次应选择矿物源的投入品,再次选择化学性质等同天
然物质的投入品。在允许使用化学性质等同的投入品时应给出其生态、技术或经济的理由。
5.3.1.2 对于成分复杂的产品,原料的来源和种类应清晰描述。
5.3.2 可再生资源
5.3.2.1 应优先选择使用可再生原材料,并给出产品是否来源于可再生资源的说明。
5.3.2.2 鼓励利用农业生产系统中的天然资源及加工废料。
5.3.3 转基因
原材料不应采用基因工程生物或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
5.4 成分
5.4.1 成分及含量
应给出产品的成分及其含量列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成分及其他质量分数大于1%(固体肥料)或
大于10g/L(液体肥料)的成分,如助剂等。
5.4.2 污染物
应给出可能的污染物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外源性物质(如抗生素、杀虫剂、杀菌剂、永久性物质等)、
微生物和重金属,其含量应在安全限制内,必要时提供检测报告。
5.4.3 化学合成物质
5.4.3.1 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等同于天然物质的化学合成物质。
5.4.3.2 应给出产品是否含有化学合成的成分,并说明其必要性。
5.5 加工
5.5.1 加工工艺
加工可使用机械处理、物理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加热、制粉以及纯化)、微生物和酶(包含但不限于发
酵、堆制肥料以及水解)等工艺,化学处理作为例外并受限制。
5.5.2 质量控制
应保持生产工艺、原材料的成分(包括有效成分、助剂、相关杂质及其含量)和性质(化学性质、物理
性质及储运稳定性)一致和稳定。
5.6 使用的必要性
5.6.1 功效
相对于传统农业实践或可替代的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该投入品应对土壤具有明显改善的效果。
5.6.2 替代产品或方法
新产品相对于可替代方法/产品有明显优势,如更好的使用效果,较小的环境、人类和动物负面影
响,更符合公共认知或有机生产原则。
5.7 对环境的影响
5.7.1 环境行为
所有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应最终完全地分解为二氧化碳、水和/或其矿物形态,投入品及其代谢
物均不应在水、土壤、空气或食物链中蓄积。
5.7.2 对水、土、气的影响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在生产阶段和使用阶段不应在土壤中蓄积,不应对土壤微生物造成毒害,不
应造成水(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5.7.3 对生态的影响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的原材料采集不得影响自然环境的稳定性,也不得影响采集区内任何物种的生存。
5.8 对人体健康影响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应对工人和其他接触者的健康造成负面的影响,如粉
尘危害等。存在潜在的负面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9 社会、经济影响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不应造成有机产品的消费者、农业生产相关方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有机产品的抵触或反感。
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的使用不应减缓农村的发展,降低农村生活条件,影响社会公平和公正,对
文化、宗教、伦理造成损害。
6 评价方法
应按照表1所列的评价方法与判定标准进行评价。
申请者依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评审者依据评估标准和打分参考进行评估,给出评估意见和评
分。评分等级分为2、1、0、-1、-2。评分不进行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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