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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RB/T 163-2017 (RB/T163-2017) | | 中文名称 | 植物检疫核酸标准物质研制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of nucleic acid reference materials for plant quarantine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字数估计 | 13,184 | | 发布日期 | 2017-05-27 |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 | 标准依据 | 国认科(2017)64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7号(总第211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RB/T 163-2017
(Cod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lant quarantine nucleic acid standard substances)
ICS 03.120.20
A00
备案号:5885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植物检疫核酸标准物质研制规范
2017-05-27发布
2017-12-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要求 1
5 标准物质候选物的要求 2
6 标准物质的制备 2
7 均匀性检验 6
8 稳定性检验 7
9 定值 8
10 标准物质的包装与运输 9
11 标准物质的保存 9
12 标准物质的管理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边勇、赵晓丽、高文娜、汪万春、王有福、刘来福、刘艳华、梁新苗、郑春生、
骆卫峰、邓丛良。
引 言
标准物质作为开展测量仪器校准、测量方法评价确认、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重要工具,随着
全世界对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可比性的不断追求,正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巨大的需求推动了标准物
质领域的快速发展,无论品种还是应用领域都不断得到扩展。标准物质正由钢铁、地质、环境等传统领
域不断向生物、临床、新材料等领域拓展,近年来用于法医鉴定、医学诊断、基因测试、微生物检测等领域
的定性分析用标准物质以及大量应用于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标准物质发展迅速。在理化等领域,标
准物质的生产体系及要求已相对规范,然而在植物检疫领域核酸、质粒等标准物质的研发尚处于起步阶
段,在植物检疫领域核酸标准物质的分类具有其自身特点。核酸的计量以含量、序列为主;蛋白质计量
主要包括含量、酶活、免疫、结构等;微生物计量则刚刚开始,以鉴定和定量研究为主。由这些分类可以
看出其不同于理化类标准物质的独特要求,使得其生产研制规范成为一种需求。
本标准以此为目的,结合ISO/REMCO《标准物质国际导则》、GB/T 15000.7-2012《标准样品工作
导则(7) 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4:2010《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
准则》、CNAS-RL07:2014《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以及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3461-
2012《植物病原菌标准样品制备要求》等一些列文件的具体要求为参考,以规范植物检疫领域核酸标准
物质/标准样品生产的技术流程和明确制备要求。
植物检疫核酸标准物质研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检疫核酸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标准物质候选物的要求、标准物质的制备、均匀
性检验、稳定性检验、定值、包装与运输、保存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检疫核酸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00.7-2012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7) 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1006-1994 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JJF1135-2005 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于制备标准物质的材料。
3.2
长期稳定性 long-termstability
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下,标准物质特性的稳定性。
3.3
短期稳定性 short-termstability
在规定的温度下,标准物质特性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
4 总要求
质、有害生物质粒DNA标准物质和有害生物核糖核酸(RibonucleicAcid,RNA)标准物质。
4.2 标准物质制备应由标准物质制备机构来实施。
4.3 标准物质制备机构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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