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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SB/T 10021-2017 (SB/T10021-2017) | 中文名称 | 糖果 凝胶糖果 | 英文名称 | Gelatinized candy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X33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80.10 | 字数估计 | 10,197 | 发布日期 | 2017-01-13 | 实施日期 | 2017-10-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SB/T 10021-2008 | 起草单位 | 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康贝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奇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嘉士柏股份有限公司、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悠哈味觉糖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旺旺集团、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北京中商华测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5) | 标准依据 | Ministry of Commerce Announcement No. 2 of 2017 | 提出机构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SB/T 10021-2017: 糖果 凝胶糖果
SB/T 10021-2017 英文名称: Gelatinized cand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代替SB/T 10021-2008
糖果 凝胶糖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B/T 10021-2008《糖果 凝胶糖果》。与SB/T 1002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依据GB/T 31120-2014《糖果术语》明示了凝胶糖果的定义;
---依据GB/T 23823-2009《糖果分类》明示了凝胶糖果的分类;
---完善了对“感官要求”的描述;
---完善了对“其他原辅料”的规定;
---增加了对“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的规定;
---将卫生指标修改为食品安全指标,相关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简化了抽样方法;
---增加了对“标志”和“销售”等要求的规定;
---列出了“GB/T 23823-2009《糖果分类》”作为本标准的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康贝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奇峰(福建)食品有限
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嘉士柏股份有限公司、不凡帝范梅勒糖果
(中国)有限公司、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悠哈味觉糖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旺旺集团、广东
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北京中商华测
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延俊、魏建华、刘梅森、郑荣珍、施双全、马浩、楚朝阳、林景昌、詹光煌、
贾小鹿、刘冬、王佳、林志奇、张华显、付国平、余明达、陈楚锐、戴珏如、高峰、张斌、刘振宇、陈丽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B/T 10021-1992、SB/T 10021-2001、SB/T 10021-2008。
糖果 凝胶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凝胶糖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志、
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凝胶糖果系列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886.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T 8884 马铃薯淀粉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1120-2014 糖果术语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4 分类
依据凝胶糖果的生产原料及其组织的不同分类:
a) 植物胶型凝胶糖果;
b) 动物胶型凝胶糖果;
c) 淀粉型凝胶糖果;
d) 混合胶型凝胶糖果;
e) 夹心型凝胶糖果;
f) 包衣、包衣抛光型凝胶糖果;
g) 其他型凝胶糖果。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
5.1.1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5.1.2 果胶
应符合GB 25533的规定。
5.1.3 琼脂
应符合GB 1886.239的规定。
5.1.4 明胶
应符合GB 6783的规定。
5.1.5 卡拉胶
应符合GB 1886.169的规定。
5.1.6 淀粉糖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7 淀粉
应符合GB/T 8883或GB/T 8884或GB/T 8885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8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9 食品添加剂
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10 食品营养强化剂
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 食品安全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 17399的规定。
5.4.3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4.4 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
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形态、组织、滋味、气味和杂质。
6.2 干燥失重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还原糖
按GB 5009.7-2016规定的第一法测定。
6.4 食品安全指标
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6.5 净含量负偏差
应按JJF1070的规定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或同一班组、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组批。
7.2 抽样
在生产线每组批随机抽取0.2%,或每组批不少于1kg。
7.3 出厂检验
7.3.1 应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2 预包装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和还原糖。计量销售的散装产品出
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质量、干燥失重和还原糖。
7.3.3 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
7.4 型式检验
7.4.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有关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5.2、5.3、5.4.1、5.4.2、5.5和9.1规定的项目。
8 判定规则
8.1 出厂检验判定
8.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1.2 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
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2 型式检验判定
8.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2.2 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
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
9.1 标签
9.1.1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9.1.2 配料中水果/果汁成分(果浆、果粉、果酱、果汁、浓缩果汁)含量不低于糖果总质量分数2.5%(以
原果或原果汁计)的产品,可标为××(水果/果汁)糖果;当糖果中添加多种水果/果汁成分(果浆、果粉、
果酱、果汁、浓缩果汁)时,其中某种水果/果汁成分不低于糖果总质量分数的1.5%(以原果或原果汁
计),可用该水果/果汁代表的水果命名,标为××(水果/果汁)糖果。
9.2 标志
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3 包装
9.3.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9.3.2 包装箱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9.4 贮存
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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