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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B/T 10420-2007 (SB/T10420-2007) | | 中文名称 |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 | 英文名称 |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as for hospitality star-attendants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30 | | 字数估计 | 9,969 | | 发布日期 | 2007-03-28 | | 实施日期 | 2007-07-01 | | 标准依据 | 商务部2007年公告第3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的术语和定义、任职资格条件、认定方法、管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饭店业的现职服务人员。餐饮、物业管理、写字楼等企业相关服务人员可参照执行。 |
SB/T 10420-2007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as for hospitality star-attendants
ICS 03.100.30
A10
备案号:2047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20-2007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2007-03-28发布
200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的分类 1
4 星级服务人员的划分依据和认定方法 1
5 管理原则 1
6 培训要求 2
7 考试要求 2
8 星级考评员 2
9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的资格条件 3
SB/T10420-2007
前言
本标准参照美国饭店协会教育学院一线员工的资格条件,结合我国饭店行业现阶段的服务人员的
基本素质而制定。
本标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星级服务人员的管理规定。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星
级服务人员的定义、类别划分、星级划分及其划分依据、认定方法、管理原则、培训要求、考试要求、星级
考评员等。第二部分是星级服务人员的资格条件。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饭店协会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明、陈新华、平安稳、丁志刚、杨冠杰、吴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B/T10420-2007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的术语和定义、任职资格条件、认定方法、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饭店业的现职服务人员。餐饮、物业管理、写字楼等企业相关服务人员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饮食以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企业。
2.2
用星级表示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人员实行挂星服务。
2.3
运用现代饭店不同岗位的服务技能,为消费者提供不同服务的人员。
2.4
按照60min为1h的计量单位,学习满1h为一个标准学时。
3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的分类
分为餐饮服务员(师)、前厅服务员(师)、客房服务员(师)。
4 星级服务人员的划分依据和认定方法
4.1 划分依据
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实行挂星服务。依据饭店不同部门,将前厅、客房、餐饮服务人员分为五个星
级,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一星至三星为服务员,四星为服务师,五星为高级服务师。星级服
务人员划分的依据是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
4.2 认定方法
4.2.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资格审核、培训、理论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认定方法。
4.2.2 申报星级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资历条件及各岗位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条件。
4.2.3 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材料,经审核、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星级服务人员资格证书和星级证章。
4.2.4 星级服务人员须依据资格条件,按级申报,逐级晋星。一星至三星逐级升级相隔时间为六个月,
三星至五星逐级升级相隔为一年。获得省、市、国家级技能大赛前三名的可直接晋级。
4.2.5 饭店业全国行业组织负责该工作的全面组织、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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