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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B/T 10704-2012 (SB/T10704-2012) | | 中文名称 | 零售业招商员岗位技能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etail leasing officer job skill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01 | | 字数估计 | 9,936 | | 标准依据 |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4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9号(总第15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招商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岗位职责、专业素质及通用的常规工作要求, 并提供了有关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零售企业对招商员专业素质的评定和职业培训。 |
SB/T 10704-2012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etail leasing officer job skill
ICS 03.100.01
A10
备案号:37141-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零售业招商员岗位技能通用要求
2012-08-01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要求 1
4 岗位职责 1
5 专业素质 2
6 常规工作要求 3
7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4
前言
本标准与SB/T 10705-2012《零售业采购员岗位技能通用要求》、SB/T 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
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SB/T 10512.2-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收货员》、SB/T 10512.3-2008
《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防损员)》、SB/T 10512.4-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生鲜工》、
SB/T 10512.5-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收银员》、SB/T 10512.6-2010《零售业基层岗位技
能要求 前台接待员》、SB/T 10568-2010《连锁店店长岗位技能通用要求》等共同构成我国零售业岗
位技能要求的国内贸易系列行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深圳市利联太阳广场有限
公司、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建、袁淑红、李莉、张松。
引 言
随着零售连锁企业的快速扩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少零售连锁企业开始重视培养招商员,但缺
乏相应的行业招商员标准和指导教材,企业对招商人员缺乏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机制,难以衡量招商员的
真实能力和素质,也造成企业招商环节相对薄弱,因此,为零售、连锁业培养高素质的招商人才迫在
眉睫。
本标准是根据我国零售行业企业对招商员应掌握的岗位技能及专业知识的通用要求,综合不同业
态、业种招商员岗位共性特点的现状及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为零售业招商员岗位的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零售业招商员技能通用要
求、不同品类商品招商、不同业态、业种招商员专业技能要求等。
零售业招商员岗位技能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招商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岗位职责、专业素质及通用的常规工作要求,并提
供了有关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零售企业对招商员专业素质的评定和职业培训。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招商员 retailleasingofficer
零售企业负责不同业种品牌商招商的人员。
2.2
品牌商 Brandowner
有合法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专卖(营)的经营实体。
2.3
招商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综合体现。
3 基本要求
3.1 学历
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及口语交流能力。
3.2 工作经验
应具有1年以上零售业营销工作经历,有一定的品牌和市场信息资源及谈判经验。
3.3 职业操守
无行业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诚信、廉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4 岗位职责
4.1 负责公司指定品牌商信息的收集,建立品牌储备档案。
4.2 负责拟定指定品牌商的招商计划和品牌调整方案建议。
4.3 负责进行指定品牌商的市场调查并拟写调查报告。
4.4 负责商场指定品牌商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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