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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B/T 10837-2012 (SB/T10837-2012) | | 中文名称 | 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after-sales service of electric bicycle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40 | | 字数估计 | 10,156 | | 引用标准 | GB 17761-1999; GB/T 27922-2011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2号(总第158号);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9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产品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售后保修服务要求、服务规范以及售后服务争议的处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的组织。 |
SB/T 10837-2012
Specification for after-sales service of electric bicycle
ICS 43.140
Y14
备案号:3849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规范
2012-12-20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
协会、日照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红红、孙玉亭、曲发川、刘春霞、徐泉来、原静、颜丽、刘庆国、张晓、安洁、祁晓丹、
熊绍东、许鹏举。
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产品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售后保修服务要求、服务规范以
及售后服务争议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的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自行车 electricb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GB 17761-1999,定义3)
3.2
顾客 customer
接受电动自行车产品售后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3.3
服务方 serviceprovider
向顾客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售后服务的组织。
3.4
售后服务 after-salesservice
设计、生产等过程的延续。产品售出后,生产者或销售者对顾客承担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和履行有
关法律责任的活动。
注:在本标准中,产品特指电动自行车或其零部件。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方
4.1.1 服务方应明确适合于自身特点的售后服务理念和服务承诺。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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