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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B/T 10982-2013 (SB/T10982-2013) | | 中文名称 | 家政员、师资质等级评价体系 | | 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system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of all grades of housekeeper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30 | | 字数估计 | 6,685 | | 标准依据 |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21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6号(总第16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的形式、家政员、师的职业道德、资质分类及资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的家政员资质等级评价。 |
SB/T 10982-2013
Evaluation system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of all grades of housekeeper
ICS 03.100.30
A10
备案号:4030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家政员、师资质等级评价体系
2013-04-16发布
2013-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海曙区81890服务业协会、浙江树人大学、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宁波市
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道林、朱红缨、吕文升、汪群龙、叶央儿、严洪海、严峻、史文娟、俞建育、柴雅儿、
赵伟伟、胡一俊、薛伟理。
家政员、师资质等级评价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的形式、家政员、师的职业道德、资质分类及资质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的家政员资质等级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家政服务 householdservices
为满足家庭生活需求,通过家政服务机构由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的有偿服务。
2.2
家政员 housekeepers
掌握相应的家政知识与技能,并经考核合格后的星级家政服务人员。
2.3
具备某方面的家政技术专长,有较深的家政理论修养,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有一定研究成果或在家
政服务某方面有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家政服务的形式
3.1 住家服务: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以居住在客户家庭为基本形式,为客户的家庭生活
或相关内容提供服务,一般按月计酬。
3.2 计时服务:以劳动时间为计算单位支付酬金的家政服务,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可分为临时钟点
工服务与定期钟点工服务。
3.3 计件服务:以劳动内容为计算单位支付酬金的家政服务,按事件提出的性质,可分为突发性事件服
务、计划性事件服务、阶段性事件服务。
3.4 设施服务:家政企业提供专门的设施设备或场所来完成的服务。
4 家政员、师的职业道德
4.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2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树立企业形象。
4.3 爱岗敬业、诚实有信、注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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