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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B/T 10991-2013 (SB/T10991-2013) | | 中文名称 | 美容院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Beauty salon sevices standard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字数估计 | 9,999 | | 发布日期 | 2013-04-16 | | 实施日期 | 2013-11-01 | | 引用标准 | GB 3095; GB 5296.3; GB 5749; GB 9666; GB 12348; GB 13495; GB 18918; SB/T 10437; " Hygienic Standard for Cosmetics " (Health Governor [2007 ] No. 177) | | 标准依据 |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21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6号(总第16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界定生活美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 规定了经营服务场所, 服务用品和设施设备, 服务内容、流程及主要环节, 服务人员的要求和服务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活美容的服务场所。 |
SB/T 10991-2013
Beauty salon sevices standard
ICS 03.080
A20
备案号:40318-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美 容 院 服 务 规 范
2013-04-16发布
2013-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晓明、许景权、杨志刚、刘玮、闫世翔、黄晓惠、李彦冰、张春彦、朱媛媛 。
美 容 院 服 务 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界定生活美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经营服务场所,服务用品和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流
程及主要环节,服务人员的要求和服务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活美容的服务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SB/T 10437 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
《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督发[2007]177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活美容服务 beautyservice
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于美容护肤、化妆等用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
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皮肤抗衰老、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3.2
美容院 beautysalon
运用专业手法技术、设备仪器、用品用具等手段,并借助美容护肤、皮肤抗衰、美体塑身、美甲化妆
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护理美容、美体塑身 、修饰美容等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包括:美容院、美容中
心、美容养生会所等。
3.3
面部美容护理 facialskincare
按照科学护肤原理,根据顾客的皮肤特点,通过美容器械设备,借助美容护肤用品和规范的技术手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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