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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SJ/T 10412-2016 (SJ/T10412-2016) | 中文名称 | 永磁铁氧体料粉 | 英文名称 | Permanent ferrite powder | 行业 | 电子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L19;H72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30 | 字数估计 | 7,723 | 发布日期 | 2016-04-05 | 实施日期 | 2016-09-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SJ/T 10412-2002 | 标准依据 |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Notice No. 2016 in 2016; industry standard record announcement 2016 No. 7 (total 199)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永磁铁氧体料粉的命名与分类、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永磁铁氧体产品所用的各种料粉(烧结永磁铁氧体料粉不包括二次球磨工艺的料粉),该料粉可直接或进一步加工成型。 |
SJ/T 10412-2016: 永磁铁氧体料粉
SJ/T 10412-2016 英文名称: Permanent ferrite powder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 10412—2016
代替SJ/T 10412—2002
永磁铁氧体料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磁铁氧体料粉(以下简称“料粉”)的命名与分类、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永磁铁氧体产品所用的各种料粉(烧结永磁铁氧体料粉不包括二次球磨工艺的料粉),该料粉可直接或进一步加工成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子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命名与分类
3.1命名
永磁铁氧体料粉的盖名示例如下:
3.2分类
永磁铁氧体料粉一般分为两大类,即烧结永磁铁氧体料粉和粘结永磁铁氧体料粉。每类又可根据其性能分为各向同性料粉和各向异性料粉。
4要求
4.1 料粉的含水量、主要磁性能及磁体密度应符合表1规定。制成磁体的工艺条件参见附录A。
4.2料粉采用双层包装,并应符合GB/T 5048—1999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料粉的主要磁性能用料粉制作的试验样品按GB/T3217—2013的规定进行测量。
5.2料粉的含水量可采用合适的测定水分的方法进行,但测量误差不得大于5%。
5.3磁体密度按SJ/T10411—2002第4章的规定进行测量。
5.4包装检查采用目测方式或适宜工具。必要时,可对包装袋进行模拟装卸试验,试验时将包装袋按规定重量25 kg装上细沙之类的粉物并将其置于(60~100)cm的平台上而后掀下地面,此时包装不应有破裂的现象。
6质量评定程序
6.1 检验分类
6.1.1 料粉的检验分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两种。
6.1.2逐批检验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
6.1.3制造厂的检测机构对料粉样品进行周期性检验,以判定所代表的料粉批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是否具备再生产的条件。
6.2 逐批检验
6.2.1 料粉的检验批应由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料粉组成。一个检验批不得大于30t。
6.2.2料粉的检验项目、试验样品数及允许不合格品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6.2.3检测含水量的样品应按GB/T 2828.1—2012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的规定执行。试验样品数也可按表2规定执行。
6.2.4检测磁性能的样品从每个检验批生产周期的前、中、后三阶段中各抽取1kg料粉混合后制成7只~15只标准试样母本,再按表2规定抽取试样数。
6.2.5 判定规则:逐批检验结果若符合表2规定,则逐批检验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6.3 周期检验
6.3.1 周期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进行周期检验。
a) 主要原材料、工艺或较大改变时;
b) 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应进行周期检验的要求时。
6.3.2周期检验的样品应从经逐批检验合格后的样品中抽取。
6.3.3周期检验的项目、试验样品数和不合格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周期检验结果若符合表3规定,则周期检验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不合格时,允许按表3抽取样品进行一次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当合同有要求时,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料粉的有关检测资料。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料粉的外包装袋上应有下列标志:
a) 标准的编号:
b) 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
c) 料粉的名称和牌号;
d)料粉的重量(净重或毛重)
e) 批识别标志,
f)按GB/T 191200的规定注明“怕雨”图示标志。
7.2包装
7.2.1料粉每表的市重内(5±0.3)相关要求。
7.2.2每袋料检应有制造厂综量检验部门印章的合格证,合格的上应标明程验用期和检验人员的姓名或代号。
7.3运输
7.3.1料粉一般采用常规的运输方法,如汽车、火生、轮船等但无论采用伟种上输方式,都应符合
4.2的要求
7.3.2装有料精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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