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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0761.2-2011 (SN/T0761.2-2011) | | 中文名称 | 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children safety for lighters of export dangerous good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9 | | 字数估计 | 10,180 | | 发布日期 | 2011-05-31 |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 | 引用标准 | SN/T 0761.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1)291号;认办科函[2015]24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编码为9313.1000, 9313.2000及9313.8000项下的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对于儿童(年龄在51个月以下)安全性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3.2中描述的出口危险品打火机。 |
SN/T 0761.2-2011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children safety for lighters of export dangerous good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
2011-05-31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0761系列标准共分为3部分:
---第1部分: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
---第2部分: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
---第3部分:出口危险品点火枪检验规程。
本部分为SN/T 0761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是根据美国《联邦法规》中《消费产品安全标准》1210条及欧盟EN13869:2002《儿童安全打
火机 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制定的。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渐江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起草人:李晶、贾晓川、高建、张澜君、丁宇、张安、于智睿、王娜。
出口危险品打火机儿童安全性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编码为9313.1000、9313.2000及9313.8000项下的出
口危险品打火机对于儿童(年龄在51个月以下)安全性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3.2中描述的出口危险品打火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0761.1 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打火机 lighter
充灌有不大于10g的丁烷或其他易燃气体或液体,可重复充灌或没有充灌系统,并能承受一定压
力,带有燃料释放、引燃装置的器具。一般用于点燃香烟,也可用于其他点火。
3.2
气体打火机 gaslighter
一种充灌液化碳氢化合物燃料的产品,如正丁烷和异丁烷,在24℃时标准蒸气压超过100kPa。
3.3
新奇型打火机 noveltylighter
一种能产生火焰的装置,使用者通常用来点燃香烟、雪茄或烟斗,也包括能与其组合成一体的支持
物、能安装在一起的其他附件,整体看来对年龄在51个月以下的儿童有吸引力。这类打火机有的能发
出声音,或有动画效果。可充灌多种燃料包括丁烷或液体燃料等。新奇型打火机及其支持物的外观可
能类似卡通形象、玩具、枪、表、电话、乐器、汽车、人体或人体的一部分、动物、食品饮料等,或者有能发光
的灯或可动的部分等具有一定的娱乐性。不包括打火机上印刷的文字、标签、图案等。
3.4
打火机替代品 surrogatelighter
符合下列要求的装置:
a) 在外观、大小尺寸、形状、重量等可能影响儿童开启的方面均与销售的产品一致(包括开启时所
需的力);
b) 不充灌燃料;
c) 不产生火焰;
d) 开启时能产生可清楚辨别的音频或视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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