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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0775-2005 (SN/T0775-2005)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棉花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 of inspec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cotton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13,19 | | 发布日期 | 2005-02-17 | | 实施日期 | 2005-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0775-1999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5年第4号(总第64号);国质检认[2010]58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棉花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处理。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细绒棉的皮棉检验, 其他类型的皮棉检验可参照执行。 |
SN/T 0775-2005
Rule of inspec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cotton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775-2005
代替SN/T 0775-1999
进 出 口 棉 花 检 验 规 程
2005-02-17发布
2005-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修订是根据国际棉花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棉花标准的变化,以及GB 1103的两次重大修订
而进行的。本次修订除了参照ISO 和ASTM 有关棉纤维检测的最新标准和方法外,还将GB 1103-
1999的有关内容引入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SN/T 0775-1999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对范围进行修订,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为细绒棉的皮棉检验,其他类型的皮棉检验可参照
执行;
---调整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马克隆值检验增加了 Micronaire测试方法;
---强度检验中增加了Stelometer束纤维断裂强度测试法;
---增加了短纤维率检验;
---增加了棉结检验;
---增加了棉花包装标识;
---明确了HVI测试要求应遵循的原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N/T 0775-1999。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友军、连素梅、张念祖、周征宇、杨安南、吴浩。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M3003-1987、WM3004-1987;
---SN/T 0775-1999。
SN/T0775-2005
进 出 口 棉 花 检 验 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棉花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细绒棉的皮棉检验,其他类型的皮棉检验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新版本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03 棉花 细绒棉
GB/T 6102.1 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烘箱法
GB/T 6102.2 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电测器法
GB/T 6499 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
GB/T 13786 棉花分级室的模拟昼光照明
SN/T 1512 进出口棉花检验方法 HVI测试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一批棉花品级检验中,含有相邻品级的棉花,其中所占比例80%及以上的品级。
3.2
在一批棉花长度检验中,样品只数占80%及以上的长度级。
3.3
按检验批样不同马克隆值确定马克隆值级,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为该批棉花的主体马克隆值级。
3.4
各国依据相应文字标准的品级条件,选取相应有代表性的棉花所制成的实物性标准样本,用以对照
评定棉花品级。
3.5
由贸易双方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制作,经双方认可并作为检验依据的实物样品(可代表部分或全部
品质指标)。
3.6
在采摘、储运或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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