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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SN/T 1367-200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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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367-2004 英文版 239 SN/T 1367-2004 [PDF]天数 >=2 进出口电磁灶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367-2004 (SN/T1367-2004)
中文名称 进出口电磁灶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英文名称 Import and export 电磁灶 safety requirements inspection procedure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63
国际标准分类 97.040.99
字数估计 6,656
发布日期 2004-06-01
实施日期 2004-12-01
标准依据 国质检认(2012)77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4号(总第160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电磁灶的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磁灶。

SN/T 1367-2004 Import and export 电磁灶 safety requirements inspection procedur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67-2004 进出口电磁灶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成柏、吴志斌、裴晓波。 SN/T1367-2004 进出口电磁灶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电磁灶的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磁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4706.1-199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idt IEC 60335-1) GB 4706.29-199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进口检验批是指在同一合同、同一提运单下,汇集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出口检验批是指为实施抽样 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单位生产的产品,简称批。 4 检验 4.1 检验方式 4.1.1 进口检验方式:验证+抽批抽样检验 4.1.2 出口检验方式:型式试验+抽批抽样检验 4.2 抽样 4.2.1 抽样条件 4.2.1.1 申请进口检验的电磁灶应验证合格。 4.2.1.2 申请出口检验的电磁灶应提供有效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申请出口检验的电磁灶,应是厂检 合格且已包装完毕的产品。 4.2.2 抽样方案 4.2.2.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每次抽取三台。 4.2.2.2 抽批抽样检验 抽批抽样检验的频次视实际情况不得低于每10批抽一批。抽样检验按GB/T 2828-1987的4.8 一次抽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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