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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399-2004 (SN/T1399-2004)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扣式电池汞含量限值和检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Limits and inspection of mercury content of button batteri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20.99 | | 字数估计 | 6,661 | | 发布日期 | 2004-06-01 |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扣式电池汞含量检测的抽样、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锌-氧化银扣式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锌-空气扣式电池汞含量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锂扣式电池、氟化碳扣式电池的检验。 |
SN/T 1399-2004
Limits and inspection of mercury content of button batteri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99-2004
进出口扣式电池汞含量限值和检验方法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胜丰、郭仁宏、徐嵘、黄宇斌、张鸿。
SN/T1399-2004
进出口扣式电池汞含量限值和检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扣式电池汞含量检测的抽样、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锌-氧化银扣式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锌-空气扣式电池汞含量的
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锂扣式电池、氟化碳扣式电池的检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为实施抽样检验汇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出口产品或同一进口合
同、同一提单到货的单位进口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
3 技术要求
扣式电池的含汞量应不大于20mg/g,并应在最小包装上标明“含汞量≤20mg/g”。
不在国内销售的出口扣式电池含汞量标注方法可按进口国或销售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4 检测
4.1 抽样
4.1.1 提交检验的产品应该包装完整。
4.1.2 在批中随机抽取样品数10只。
4.2 检测要求
4.2.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含汞量检测:
a) 首批进出口或一年以上未进出口而再次进出口;
b) 产品的材料、工艺,生产厂有变动时;
c) 合同或信用证要求出具汞含量检测证书时;
d) 其它规定应该进行汞含量检测时。
4.3 检测方法
4.3.1 原理
将扣式电池用硝酸和盐酸分解、过滤,分取部分滤液于汞蒸气发生器,加入氯化亚锡使汞离子还原
为金属汞,汞蒸气抽入测汞仪(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吸收管,汞原子对波长253.7nm汞共振线有特
征吸收,借此测量吸光度。
4.3.2 反应式
Hg2++Sn →2+ Hg+Sn4+
4.3.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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