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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613-2005 (SN/T1613-2005)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白喉监测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surveillance for diphtheria at frontier port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 | | 字数估计 | 7,711 | | 发布日期 | 2005-08-18 | | 实施日期 | 2006-02-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1613-2005
Codes of surveillance for diphtheria at frontier port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13-2005
国 境 口 岸 白 喉 监 测 规 程
2005-08-18发布
2006-0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齐齐哈尔市商业职工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宽胜、张大力、周有良、曹晓兰、刘云凯、王玉梅、王奉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13-2005
国 境 口 岸 白 喉 监 测 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白喉的监测对象、内容与方法、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国境口岸白喉的监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97 白喉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接种白喉疫苗后,获得免疫保护水平的人数占接种疫苗总人数的百分比。
3.2
调查特定人群组,了解该人群中具有白喉免疫保护水平的人数。
3.3
来自或前往白喉流行区的入出境旅客、国际航行交通工具员工和国境口岸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
的从业人员。
3.4
测定白喉棒状杆菌产生外毒素能力的试验。
3.5
测定人体产生抗毒素的试验。
4 对象
4.1 入出境旅客及国际航行交通工具员工。
4.2 国境口岸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5 内容与方法
5.1 内容
5.1.1 传染源监测
调查发现特定人群中的白喉病人和带菌者。
SN/T161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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