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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SN/T 1657.7-2007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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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657.7-2007 英文版 319 SN/T 1657.7-2007 [PDF]天数 >=3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657.7-2007 (SN/T1657.7-2007)
中文名称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e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7: Electric cut-off machine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K64
国际标准分类 25.140.20
字数估计 8,830
发布日期 2007-08-06
实施日期 2008-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SN/T 0933-2000
引用标准 GB/T 2828.1-2003; GB 13960-1992; GB 16454-1996; SN/T 0002-2004
标准依据 认办科函[2015]247号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范围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型材切割机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单相电容式或单相串激(串励)式电动机为驱动以及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的可移式型材切割机的进出口检验。

SN/T 1657.7-2007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e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7:Electric cut-off machine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57.7-2007 代替SN/T 0933-2000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 2007-08-06发布 2008-03-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1657《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由若干部分组成,其预期结构为: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链锯;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 ---第6部分:高压清洗机;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 ---第8部分:石材切割机; ---第9部分:圆锯; 本部分为SN/T 1657的第7部分。 本部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SN/T 0933-2000《进出口可移式电动工具 型材切割机检验规程》。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荣申、赵江生、姚君。 SN/T1657.7-2007 引 言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是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起到指导 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修订,进出口商品检 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和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验检疫标准 体系。 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四层---个性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型材切割机检验的要求。 SN/T1657.7-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 1 范围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型材切割机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电容式或单相串激(串励)式电动机为驱动以及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的可 移式型材切割机的进出口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 165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 13960-1992 可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idt IEC 61029-1:1990) GB 16454-1996 锯床 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SN/T 0002-2004 进出口机电商品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13960-1992、GB/T 2828.1-2003和SN/T 0002-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SN/T 1657的本部分。 3.1 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进出口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 3.2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 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 3.3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 3.4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

英文网页English: SN/T 1657.7-2007

相关标准: GB/T 4343.2 | SN/T 1657.5 | SN/T 1657.3 | SN/T 165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