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SN/T > 第68页 > SN/T 1770-2006
| 标准编号 | SN/T 1770-2006 (SN/T1770-2006)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粮谷中抑虫肼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法 | | 英文名称 | Import and export of cereals for suppressing insect hydrazine residues determination method. Liquid chromatography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20;X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60 | | 字数估计 | 15,164 | | 发布日期 | 2006-04-25 | | 实施日期 | 2006-11-15 | | 标准依据 | 行标公告2006年第7号(总第79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粮谷中抑虫肼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米中抑虫肼残留量的检验。 |
SN/T 1770-2006
Import and export of cereals for suppressing insect hydrazine residues determination method.Liquid chromatography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770-2006
进出口粮谷中抑虫肼残留量
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法
2006-04-25发布
2006-11-15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长志、康庆贺、田丰、韩广源、高勇。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770-2006
进出口粮谷中抑虫肼残留量
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粮谷中抑虫肼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米中抑虫肼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
按式(1)计算抽样袋数:
犪= 槡N (1)
式中:
犪---抽样袋数;
N---全批袋数。
注:犪值整数,小数部分向前进位为整数。
2.3 抽样工具
2.3.1 金属单管取样器:全长55cm(包括手柄),直径1.5cm~2.0cm,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
的一半。
2.3.2 取样铲或取样勺。
2.3.3 分样板。
2.3.4 盛样器:筒或袋,可密封。
2.3.5 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4 抽样方法
2.4.1 倒包抽样
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取2.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的10%(每批一般不少于3袋),将袋口缝线全部
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成45°倾角,倒拖1m以上,使
袋内货物全部倒出。检查货物的外观、气味、有无发霉、变质等,并查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确认情
况正常后,用取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取样品,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每袋抽取样品数量应基本
一致。
2.4.2 袋内抽样
按2.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扣除倒包抽样袋数),在堆垛四周上、中、下各层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取。
将取样器(2.3.1)管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抽出取样器,立
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抽取样品数量应与2.4.1基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