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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2000-2013 (SN/T2000-2013) | | 中文名称 |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General guideline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4;G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40; 31.020 | | 字数估计 | 16,13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2000-2006 | | 引用标准 | SN/T 2001.1; SN/T 2002-2013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3)569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给出了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机械拆分、化学分析和符合性评价标准的使用指南。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和直流不超过1500V的电子电气产品;上述产品的组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也适用于本标准。 |
SN/T 2000-2013
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General guideli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2000-2006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
2013-11-06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2000《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SN/T 2001《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
物质的检测 机械拆分》、SN/T 2002《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符合性评价》及其他相关
的检测方法标准共同构成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系列行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2000-2006《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
本标准与SN/T 2000-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限用或禁用”要求为“限用”要求(见第5章和第6章,2006年版的第5章和第6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第2章和第3章,2006年版的第2章和
第3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SN/T 2001.1(见第2章);
---增加了“规定要求”的定义(见3.2);
---删除了“有关规定”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3);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的定义(见3.5,2006年版的3.5);
---修改了“筛选检测”的定义(见3.6,2006年版的3.6):
---修改了“豁免单元”的定义(见3.10,2006年版的3.10):
---增加了“电子元器件”的定义(见3.11);
---删除了“可拆卸单元”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11);
---修改了“有关规定”为“规定要求”(见第6章,第7章、8.3.4、10.2、图4和图6,2006年版的第6
章、第8章、9.3.3、11.2和图4和图6);
---修改了“Cr6+”为“Cr(Ⅵ)”(见第5章,图5,表1和表2,2006年版的5,图5,表1和表2);
---修改了“ICP-AES”为“ICP-OES”(见第4章和表2,2006年版的第4章和表2);
---修改了机械拆分对象的分类(见8.1,2006年版的9.1);
---修改了机械拆分流程和机械拆分原则(见8.2和8.3,2006年版的9.2和9.3);
---增加了CV-AFS缩略语(见第4章);
---增加了燃烧离子色谱法(见第4章、表1和图5);
---删除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系列标准结构”章节内容(见2006年版的7);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对象的分类(见10.1,2006年版的11.1)。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重辉、周敏、刘丽、肖前、吴燎兰、陈建国、翟翠萍、洪颖、刘志红、黄理纳、曹丽华、
顾颖捷、程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2000-2006。
引 言
为了确定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需要制定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
害物质的检测系列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系列标准将包括四部分内容:总则、机械拆分、化学分析和符合性评价。
产品拆分是化学分析前的取样过程。拆分得到的检测单元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进而影
响到对产品的符合性评价。由于电子电气产品种类众多,材料复杂,特别是各种电子元器件结构和材料
都非常特殊,因此拆分标准应规定出可实施的拆分程序,以确保不会因拆分不当导致电子电气产品中有
毒有害物质的误判。
化学分析历来方法众多,这些方法中又分定性、半定量和定量方法,制定出的分析标准应覆盖常用
方法,以供具有不同仪器配置的检测机构选用。
有关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用要求将会通过产业链传递到各个生产厂家,许多制造商
汇集从上游厂家提供的各式各样的技术文件,如体系文件、材料声明、检测报告、自我声明等,以证明其
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但是电子电气产品通常是由成百上千个元器件构成,正确的评价应涉及拆分、检测
的各个环节,而评价者所得到的信息庞大而繁杂,因此需要建立清晰、严格的评价原则,以规范评价
过程。
本标准阐述了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系列标准结构,规定了各个分标准的编写和一
般性要求,为正确地理解拆分、化学分析和符合性评价标准提供指南。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机械拆分、化学分析和符合性评价标准的使用
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和直流不超过1500V的电子电气产品;上述产
品的组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也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20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机械拆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2002-2013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符合性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用于完成至少一项特定功能的设备以及用于生成、传输和测量
这些电流与磁场的设备。
3.2
规定要求 specifiedrequirement
明示的需求或期望。
注:如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中做出的明确要求。
3.3
有毒有害物质 hazardoussubstances
根据规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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