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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2479-2010 (SN/T2479-2010)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hygiene permission for service trades at frontier 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30 | | 字数估计 | 18,169 | | 发布日期 | 2010-01-10 | | 实施日期 | 2010-07-16 | | 标准依据 | National Quality Inspection [2010] No. 13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服务行业的卫生许可程序和后续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内的旅馆业、美容(美发)业、文化娱乐业、洗浴业、游泳场(馆)、体育场(馆)、商场、书店、公共等候室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服务行业的卫生许可。 |
SN/T 2479-2010
Codes of hygiene permission for service trades at frontier 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479-2010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规程
2010-01-10发布
2010-07-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建彬、闫护森、王秦霞、魏智荣、刘复真、刘文武、邱新明。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479-2010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服务行业的卫生许可程序和后续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内的旅馆业、美容(美发)业、文化娱乐业、洗浴业、游泳场(馆)、体育场(馆)、
商场、书店、公共等候室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服务行业的卫生许可。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为人服务,使人生活上得到方便的行业。
2.2
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卫生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
2.3
检验检疫机构对口岸服务单位的作业现场,包括作业流程、环境卫生、卫生防护、作业人员个人卫生
等进行的卫生学考核评定。
3 要求
3.1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实施。
3.2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程序应在办公地点和互联网上对外公布。
4 程序
4.1 申请与受理
4.1.1 申请办理
4.1.1.1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在开业前或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到期30d前,向口岸检
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经营条件、经营项目、变更法人的,应向口岸检验
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4.1.1.2 申请人申请办理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时,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提供和填写下列资料: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见附录A);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取得后补交);
---申请人(法人)的资格证明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文件;
---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或经营场所的地形图、平面布局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主要设备和设施的材料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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