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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3862-2014 (SN/T3862-2014) | | 中文名称 | 出口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筛查测定 气相色谱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nereistoxinic pesticide residues in foodstuffs for export - GC method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50 | | 字数估计 | 16,181 | | 引用标准 |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杀螟丹、杀虫环、杀虫双、杀虫磺、杀虫单等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气相色谱筛查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米、玉米、马铃薯、菠菜、洋葱、橙子、樱桃、大豆、辣椒、蘑菇等食品中杀暝丹、杀虫环、杀虫双、杀虫磺、杀虫单等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筛查测定。 |
SN/T 3862-2014
(Nereistoxin food for export pesticide residues - Determination of screening - Gas Chromatography)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筛查
测定 气相色谱法
GCmethod
2014-01-13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金花、卢晓宇、刘韦华、陈冬东、黄梅、王莹。
出口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筛查
测定 气相色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杀螟丹、杀虫环、杀虫双、杀虫磺、杀虫单等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气相色谱
筛查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玉米、马铃薯、菠菜、洋葱、橙子、樱桃、大豆、辣椒、蘑菇等食品中杀暝丹、杀虫
环、杀虫双、杀虫磺、杀虫单等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筛查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试样中残留的杀螟丹、杀虫环、杀虫双、杀虫磺、杀虫单等沙蚕毒素类农药采用含有1%L-半胱氨酸
盐酸盐的0.1mol/L盐酸振荡提取,在碱性条件下转化成沙蚕毒素,毛细管气相色谱柱进行分离,用配
有火焰光度检测器(具硫滤光片)的气相色谱仪检测,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中规定的二级水。
4.1 氨水。
4.2 浓盐酸。
4.3 甲酸。
4.4 正己烷:HPLC级。
4.5 氯化镍。
4.6 氯化钠。
4.7 L-半胱氨酸盐酸盐。
4.8 0.1mol/L盐酸溶液:量取8.3mL浓盐酸(4.2),用水定容至1L。
4.9 1%甲酸溶液:称取10g(精确至0.1g)甲酸(4.3),用水定容至1L,2℃~8℃下保存。
4.10 含有1%L-半胱氨酸盐酸盐的0.1moI/L盐酸溶液:称取10g(精确至0.1g)L-半胱氨酸盐酸盐
(4.7),用0.1mol/L盐酸(4.8)溶解,并定容至1L,常温下保存半年。
4.11 2%氯化镍溶液:称取20g(精确至0.1g)氯化镍,用水定容至1L,常温下保存半年。
4.12 农药标准品:杀螟丹盐酸盐、杀虫环草酸盐、杀虫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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