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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SY/T 0556-201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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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0556-2018 英文版 245 SY/T 0556-201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快速开关盲板技术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Y/T 0556-2018 (SY/T0556-2018)
中文名称 快速开关盲板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de for quick opening closure
行业 石油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E98
国际标准分类 75.180.99
字数估计 14,148
发布日期 2018-10-29
实施日期 2019-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SY/T 0556-2010
引用标准 GB/T 150.1; GB/T 150.2; GB/T 150.3; GB/T 150.4; GB/T 528; GB/T 713; GB/T 1047; GB/T 1048; GB/T 1682; GB/T 3452.1; GB/T 3452.3; GB/T 3512; GB/T 3531; GB/T 5310; GB/T 6031; GB/T 6479; GB/T 7759; GB/T 9948; GB/T 12362; GB/T 19189; GB/T 21469; GB/T 24511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归口单位 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快速开关盲板的结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以及包装运输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35MPa、设计温度为一50℃~200℃的快速开关盲板(以下简称快开盲板)。

SY/T 0556-2018: 快速开关盲板技术规范 SY/T 0556-2018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de for quick opening closure 备案号 :65490-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0556-2018 代替 SY/T 0556-2010 快速开关盲板技术规范 国 家 能 源 局 发 布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快速开关盲板的结构、 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以及包装运输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35MPa、设计温度为 -50°C 200 °C的 快速开关盲板(以下简称快开盲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1 快开盲板的公称直径应符合 GB/T 1047的规定,公称直径大于 700mm 时,宜按 100mm 的整数 倍选取 ;公称压力应符合 GB AT 1048的规定。 4.2 快开盲板除满足工况要求的强度、密封性能和耐腐蚀性能外,还应幵闭灵活方便。 4.3 快开盲板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并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 a ) 当快开盲板达到预定关闭部位,安全联锁装置就位后,设备方能升压运行。 b) 当设备的内部压力完全释放,安全联锁装置脱开后,方能开启快开盲板。 4.4 快开盲板筒体法兰的内径宜与所接筒体的内径一致。 4.5 快开盲板的密封件在使用期内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6 快开盲板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所属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 4.7 快开盲板应带操作手轮或专用扳手,保证开闭灵活、方便。 4.8 快开盲板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还应满足设备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4.9 引进的快开盲板应满足 TSG 21 及本标准的规定。 5.1.1 牙嵌型快开盲板结构示意图如图 1 所示。 5.1.3 插扣型快开盲板结构示意图如图 3所示。 5.1.5 快开盲板筒体法兰应釆用带颈的对焊法兰。 5.1.6 在保证强度、密封性和开闭灵活的前提下,可釆用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结构型式,并应经过技术评审。 5.2 型号 6 材料 6.1 快开盲板受压元件用锻件、板材、管材及紧固件应符合 TSG 21,GB/T 150.2以及本标准中有 关材料要求的规定。 6.2 快开盲板受压元件用钢材,应具备材质质量证明书,并按规定复检 ;对于抗湿硫化氢腐蚀材料, 还应提供抗硫化氢腐蚀(HIC,SSC) 试验报告。 6.3 快开盲板金属材料用钢,应釆用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对于腐蚀性较强、极度高度危 害介质、 低温、高压、公称直径 DN 大于或等于 1000mm 快开盲板的主要受压元件用钢,还应釆用炉 外精炼工艺。 6.4 快开盲板受压元件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 6.8 快开盲板受压元件用钢板应满足 GB/T 713,GB/T 19189, GB/T 3531,GB/T 24511的相关规定。 6.9 与筒体法兰相焊的钢质短节,其短节的长度不应小于 3倍短节名义厚度且不小于 300mm。当公 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400mm 时,短节宜用钢板卷制 ;公称直径小于 400mm 时,短节宜选用无缝钢管。 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 4.0MPa 时,短节应按 GB AT 5310, GB/T 6479, GB/T 9948的要求选取。 6.10 筒体法兰、勾圈或卡箍、头盖、钢质短节等主要受压元件,可釆用强度级别不同的材质;但要 求材料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韧性,材料的屈强比宜小于或等于0.8。 6.11 筒体法兰或钢质短节的标准屈服强度(/?el) 应与相连设备筒体材料的标准屈服强度(尺,)一致 或相近,并具有良好的可焊性。 6.12 用于湿硫化氢环境时,与工作介质接触的受压元件,材质还应满足 SYAT 0599的有关规定。 6.13 压力环型快开盲板的锁环宜釆用高合金钢。 6.14 密封件应根据快开盲板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工作介质和设计使用年限等因素选用合适的材料。 6.15 橡胶密封件的材料性能除应满足相应标准以及设计文件规定外,还应满足表 1的要求。 6.16 紧固件应满足 HG/T 20613 或 HG/T 20634中规定的专用级要求。 7 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快开盲板的设计应由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级别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的单位 承担。 7.1.2 快开盲板的设计当釆用标准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连接结构时,应按相关要求通过技术评审后,方 可应用。 7.2 密封设计 7.2.1 快开盲板的压力密封应釆用 O 形或其他形式的自紧式密封结构。 7.2.2 0形橡胶密封圈的尺寸及公差宜符合 GB AT 3452.1 的规定,其密封槽的形状、 尺寸和尺寸公差 宜按 GB/T 3452.3 执行。 7.3 结构设计 7.3.1 筒体法兰或短节与外部设备筒体连接处的厚度不应小于该处设备筒体的厚度。 7.3.2 快开盲板的头盖较重时,宜釆用液压或电动开闭方式。 7.3.3 插扣型快开盲板应设置头盖开启启动装置,且公称直径不应大于 600mm。 7.3.4 压力环型快开盲板的锁环开闭刚度较大时宜设计成分段结构。 7.3.5 安全联锁装置的主要构件应固定在快开盲板的头盖上。 7.3.6 快开盲板应设置能防止头盖打开后意外活动的定位装置。 7.3.7 快开盲板的开闭机构和转臂应固定在盲板筒体法兰或所带短节上,不应固定在设备筒体上。 7.3.8 开闭机构、转臂机构、三瓣卡箍铰链连接件等有转动部分应设润滑用油杯。 7.3.9 水平安装的快开盲板,底部应设置排污孔。 7.3.10 立式安装的快开盲板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7.3.11 吊环应设置在快开盲板重心的位置或接近重心部位。 7.4 安全联锁机构设计 7.4.1 安全联锁装置应具有通过与内压关联的联锁功能来实现快开盲板未关到位不能升压,压力容器 的内部压力未完全释放,无法打开快开盲板的安全联锁功能。 7.4.2 安全联锁装置的安全功能指标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联锁启动压力。 b) 联锁回复压力。 c) 联锁疲劳寿命次数不小于 5000 次。 7.4.3 快开盲板说明书应对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环境、校验周期、校验方法做出规定。 7.5 强度计算 7.5.1 快开盲板的强度计算宜按 GB AT 150.3的有关规定进行。 7.5.2 承受冲击载荷的快开盲板,在强度设计计算中,应考虑冲击载荷的影响。 7.5.3 开盲板的主要受压元件宜釆用有限元法进行应力分析校核;如载荷发生波动时,还应按 JB 4732的规定进行疲劳分析校核。 8 制造与检验 8.1 一般规定 8.1.1 快开盲板的制造组装应由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的单位承担。 8.1.2 快开盲板的焊接工作应由通过 TSG Z6002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的焊工完成。 8.1.3 快开盲板的无损检测工作应由通过 TSG Z8001 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无损检测技术人员 完成。 8.1.4 快开盲板制造单位应具有与制造的快开盲板类型、规格相配套的加工设备、工艺装备、检测器 具、试验设备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8.1.5 快开盲板制造单位在生产之前应编制快开盲板制造定型工艺,定型工艺应涵盖从材料入厂验收 直至产品涂敷的全过程。 8.2 零件加工 8.2.1 快开盲板主要受压元件釆用自由锻毛坯加工时,毛坯的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应符合 GB AT 21469 的规定;当釆用模锻的毛坯锻件加工时,毛坯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应符合 GB AT 12362 的相关要求; 自由锻和模锻锻件均不允许补焊。 8.2.2 快开盲板头盖和筒体法兰的密封面经机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不应高于 1.6;其余部件之间的 配合表面,经机械加工后的粗糙度 Aa 不应高于3.2。 8.2.3 快开盲板用橡胶密封件应整体模压成型。 8.2.4 快开盲板的转动配合面、头盖和筒体法兰的密封面的精加工,宜在热处理后进行。 8.2.5 牙嵌型快开盲板头盖和勾圈的齿开槽、卡箍型快开盲板的卡箍分瓣切割应釆用冷切割。 8.2.6 牙嵌型快开盲板头盖和勾圈的齿啮合时应对应密合,对应面的接触点不应少于 4点/cm2 5点/cm2,对应齿不重合的部分不应大于 10mm。 8.2.7 钢板制作的零部件不得有锈蚀,周边宜釆用机加工,棱角应倒钝。 8.2.8 焊接坡口宜釆用机加工,坡口型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8.3 焊接 8.3.1 快开盲板的受压元件焊接前,应按 NBAT 47014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合格后方可按 NB/T 47015的规定编制快开盲板焊接规程。 8.3.2 快开盲板的设计温度低于 0 °C时,其受压元件的材质和对接焊接接头的夏比冲击试验温度应 低于或等于最低设计温度,冲击吸收能量的合格指标应符合 TSG 21,GB/T 150.2 等有关材料要求 的规定。 8.3.3 快开盲板的焊接 (包括表面堆焊耐蚀、耐磨合金)应按焊接规程施焊。 8.3.4 快开盲板受压元件的所有焊接接头应釆用全焊透接头和全焊透焊接工艺。 8.3.5 快开盲板的焊接若出现焊接变形,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8.3.6 材料抗拉强度 ( RJ 最低值大于或等于 540MPa 的锻件与其他零件焊接时,应按 NB/T 47015 的规定釆取焊前预热,焊后保温的措施。 8.4 无损检测 8.4.1 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方可进行无损检测。 8.4.2 无损检测应按 NB/T 47013.1 NBJ 47013.6的规定进行。100% 射线检测,检测技术等级为 AB 级,不低于 n 级合格;100% 超声检测,检测技术等级为 B 级, I 级合格;磁粉或渗透检测 1 级合格。 8.4.3 所有对接焊接接头(包括与外部设备筒体对接的焊接接头)应进行 100% 射线检测,必要时应 增加 100% 超声复验。 8.4.4 卡箍型快开盲板的铰链板、 开闭螺母支持板与卡箍之间的焊接接头应进行 100% 超声检测和 100% 磁粉或渗透检测。 8.4.5 快开盲板的筒体法兰、头盖、 勾圈或卡箍在粗加工后,应对齿根部、凸缘的根部进行磁粉或渗 透检测。 8.4.6 快开盲板开闭机构用的连接丝杆在调质热处理后应进行磁粉检测。 8.4.7 钢质短节端部坡口应经磁粉、渗透或超声检测。 8.5 热处理 8.5.1 快开盲板的头盖、勾圈或卡箍用锻件,当选用抗拉强度最低值 ( RJ 大于或等于 540MPa 的低 合金钢锻件时,在粗加工后如果破坏了原有的调质状态,应重新进行调质热处理。 8.5.2 快开盲板开闭机构用抗拉强度最低值 ( RJ 大于或等于 540MPa 的连接丝杆,在粗加工后应进 行调质热处理,调质后的硬度(HB ) 应为 235 285。 8.5.3 快开盲板焊接工作完成后,应做消除焊接应力热处理。防止焊接变形的支撑件或工装应在热处 理之后拆除。铰链轴孔、转臂轴孔等同轴度要求较高的部位,应在热处理之后进行二次精加工。 8.5.4 快开盲板消除焊接应力热处理,应编制热处理工艺,并严格按热处理工艺实施。 8.5.5 对处于湿硫化氢环境工作的快开盲板,热处理后还应对头盖、筒体法兰以及筒体法兰与外部设 备焊接的环向焊接接头进行硬度检查,硬度值(HB) 均应小于或等于200。 8.5.6 快开盲板除与外部设备连接的焊接接头外,热处理后不应再施焊。 8.5.7 快开盲板与外部设备连接焊接接头的局部热处理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热处理前应对快开盲板密 封面做隔热保护。 8.6 组装 8.6.1 快开盲板组装前,应对全部零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组装。 8.6.2 组装后的快开盲板,外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锤痕、锈蚀以及其他缺陷。 8.6.3 卧式快开盲板装配后,开闭过程中头盖不允许岀现下沉现象。 8.6.4 牙嵌型快开盲板头盖和勾圈的齿在组装前应釆用涂色法检查接触面,并做好标记,满足 8.2.6 规定的要求后再组装。 8.6.5 卡箍型快开盲板组装后,在关闭状态下,卡箍应受力均匀。 8.6.6 插扣型快开盲板装配后,头盖与筒体法兰之间的同轴度不得影响快开盲板头盖的旋转。 8.6.7 压力环型快开盲板装配后,头盖的密封面与筒体法兰的密封面之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一致,锁 环的进出滑动应无卡阻现象。 9 试验 9.1 耐压试验 9.1.1 组装完毕并经无损检测合格的快幵盲板,应逐台进行强度试验,试验要求宜按 GB/T 150.4的 规定。 9.1.2 耐压试验压力不应小于 1.25 倍设计压力,且至少应比设计压力大 O.IMPa。试验介质为洁净水, 水压试验的持续时间(稳定后)不应少于 30min。水压试验中各连接处无泄漏、各零件无损坏和无目 视可见的变形为合格。 9.2 气密性试验 9.2.1 耐压试验合格后,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要求宜按 GB AT 150.4的规定。 9.2.2 气密性试验压力应在 0.6MPa 压力时稳压 30min,设计压力时稳压 60min,试验介质为空气或 惰性气体,无泄漏为合格。 9.3 安全联锁性能试验 9.3.1 快开盲板在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全联锁试验。 9.3.2 当快开盲板头盖未关闭到位时,安全联锁装置应无法就位;当快开盲板头盖关闭到位后,安全 联锁......
相关标准:     SY/T 0604-2020     SY/T 0457-2019     SY/T 0603-2019
英文版PDF:SY/T 0556-2018     SY/T 0556-2018  SY/T0556  SYT0556   GB/T 9109.5-2017  GB/T9109.5  GBT9109.5   GB/T 9711-2011  GB/T9711  GBT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