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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T/CSAE 77-2018 (T/CSAE77-2018) | | 中文名称 | 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系统制动效能 恒定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s for constancy of braking efficiency of regenerative braking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T47 | | 字数估计 | 10,192 | | 发布机构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T/CSAE 77-2018: 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系统制动效能 恒定性试验方法
T/CSAE 77-2018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s for constancy of braking efficiency of regenerative braking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Test methods for constancy of braking efficiency of regenerative braking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系统制动效能
恒定性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系统制动效能恒定性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备再生制动系统的电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8384.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 (REESS)
GB 21670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T/CSAE 44 纯电动乘用车再生制动能量回收率的评价及试验方法
GB 12676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1089 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系统要求及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2017 和 GB/T 18384.1-2015 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
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9596-2017 和 GB/T 18384.1-2015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再生制动系统 regenerative braking system
汽车滑行、减速或下坡时,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动能及势能转化或部分转化为车载可充电储能
系统的能量存储起来的制动系统。
3.2 可充电储能系统 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 (REESS)
可充电的且可提供电能的能量储存系统,如蓄电池、电容器。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乘用车的试验车辆、场地、磨合等要求按照 GB 21670-2008 中试验方法 7 中的要求。商用车的
试验车辆、场地、磨合等要求按照 GB 12676-2014 中试验要求 5.1 中的要求。
在(5 ~ 32)℃环境温度下进行室外试验。
4.2 再生制动系统状态要求
车辆再生制动系统其包含摩擦制动系统和电制动系统。对于乘用车,其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应
满足 GB 21670-2008 4、5 及附录 D 规定的针对摩擦制动系统和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相关内容。
对于商用车,其再生制动系统的状态应满足 GB 12676-2014 4、5 及附录 H 规定的针对摩擦制
动系统和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相关内容。
4.3 试验程序
4.3.1 不同制动初速度下制动效能恒定性的试验
4.3.1.1 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调整至中间值附近。
4.3.1.2 车辆满载,选取车辆分别处于以下 3 种状态进行试验:
1)制动初速度为最高车速的 80%,且不能超过 160km/h;
2)制动初速度为 80km/h;
3)制动初速度为 32km/h。
4.3.1.3 试验时,首先确认温度最高的车轴上的行车制动器的平均温度处于 65℃~ 100℃。在
附着系数良好的水平路面上,将车辆加速到试验规定车速以上 5km/h,在车速下降到试验规定车速时,
踩下制动踏板,以固定制动踏板开度制动,直至车辆停止,记录车速和制动距离。至少重复进行 5次试验。
4.3.1.4 可在制动踏板开度分别固定为 30%、50%、80% 的情况下进行不同制动
初速度下制动效能恒定性的试验。
4.3.2 可充电储能系统不同荷电状态下汽车制动效能恒定性的试验
4.3.2.1 选取车辆分别处于以下 3 种状态进行试验(QC/T 1089-2017 附录 A A.3):
1)车辆完全充电或荷电状态在 95% 以上;
2)车辆放电,完成三分之一等速续驶里程;
3)车辆放电,完成三分之二等速续驶里程。
4.3.2.2 设定制动初速度为最高车速的 80%,重复 4.3.1.3 和 4.3.1.4。
4.4 计算平均减速度变异系数式中:
--平均减速度变异系数;
--平均减速度的标准差,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3 组试验平均减速度的平均值,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第 i 组试验平均减速度的平均值,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第 i 组第 j 次试验的平均减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
--0.8 时的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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