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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WS/T 388-2012 (WS/T388-2012) | | 中文名称 | 早产诊断 | | 英文名称 | Diagnosis criteria for preterm labor | | 行业 |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字数估计 | 8,877 | | 标准依据 | 卫通(2012)14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10号(总第15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早产的定义、诊断及预测。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自发性早产的诊断和预测。 |
WS/T 388-2012
Diagnosis criteria for preterm labor
ICS 11.020
C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早 产 诊 断
2012-09-03发布
2013-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本标准协作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俊涛、张为远、杨慧霞、杨孜、孙丽洲、王谢桐、王和、付晨薇。
早 产 诊 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早产的定义、诊断及预测。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自发性早产的诊断和预测。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早产 pretermlabor
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分娩。
2.2
包括早产临产和早产胎膜早破,不包括因母亲或胎儿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早产。
2.3
在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未临产而发生的胎膜破裂。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FN:胎儿纤维连接蛋白(fetalfibronectin)
4 诊断依据
4.1 早产诊断
妊娠满28周至不足妊娠37周间分娩。
4.2 早产临产诊断
诊断指标应包括:
a) 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
b) 规律的子宫收缩(每20min≥4次或每60min≥8次)伴有宫颈的改变(宫颈管缩短在80%以
上,伴宫颈口进行性扩张)。
4.3 早产胎膜早破的诊断
通过病史和简单的试验来进行诊断:
a) 病史: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患者有阴道流液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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