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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WS/T 467-2014 (WS/T467-2014) | | 中文名称 |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 | 英文名称 | Procedures for medical response during a nuclear or radiological accident | | 行业 |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字数估计 | 52,585 | | 发布日期 | 10/24/2014 | | 实施日期 | 4/1/2015 | | 引用标准 | GB 18871 | | 标准依据 | 国卫通[2014]13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现场、医院的医学应急响应基本内容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现场、医院的医学应急响应工作。 |
WS/T 467-2014
Procedures for medical response during a nuclear or radiological accident
ICS 13.100
C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2014-10-24发布
201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现场医学应急响应 2
5 医院中的医学应急响应 7
6 卫生应急响应 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组织 2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工作表 27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生物检测与服碘防护 44
参考文献 48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作元、刘英、秦斌、袁龙、崔宏星、马卫东、陈惠芳、雷翠萍。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现场、医院的医学应急响应基本内容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现场、医院的医学应急响应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事故 nuclearaccident
核设施中很少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
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3.2
辐射事故 radiologicalaccident
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3.3
核设施周围的一个区域。在该区域事前做出核事故紧急防护行动安排,以降低场外发生严重确定
性效应的危险。通常,在发生放射性物质泄露或照射前或之后立即根据当时的设施状况,在该区域内采
取防护行动。
3.4
核设施周围的一个区域,在该区域中事前做出核事故紧急防护行动安排,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防护
行动。最紧急的防护行动有撤离、个人除污染、隐蔽、呼吸防护、服碘防护和限制食用潜在污染食品等。
3.5
除污染 decontamination
去污
通过慎重的物理、化学或生物过程去除全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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