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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WS/T 648-2019 (WS/T648-2019) | | 中文名称 |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hygienic requirement for air disinfecting machine | | 行业 |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80 | | 字数估计 | 15,195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WS/T 648-2019: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WS/T 648-2019 英文名称: General hygienic requirement for air disinfecting machin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2019 - 01 - 30发布
2019 - 07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消毒机的分类、命名与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铭牌和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物理因子、化学因子和其他因子消毒的空气消毒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T 14294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 28232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28235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卫生部 (卫法监发〔2002〕282号)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 卫生部 (卫监督发〔2005〕42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
4.1 按工作原理分类
4.1.1 物理因子的空气消毒机:利用静电吸附、过滤技术和紫外线等方法杀灭或去除空气中微生物,
达到消毒要求的空气消毒机,可用于有人情况下的室内空气消毒。如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机、高效过滤
器(HEPA)、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等。
4.1.2 化学因子的空气消毒机:利用产生的化学因子杀灭空气中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空气消毒机,
仅用于无人情况下室内空气的消毒。如二氧化氯空气消毒机、臭氧空气消毒机、过氧化氢空气消毒机、
过氧乙酸空气消毒机等。
4.1.3 其他因子的空气消毒机:利用其他因子杀灭空气中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空气消毒机,如等
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光触媒空气消毒机等。
4.2 按安装方式分类
可分为壁挂式、柜式、移动柜式、嵌入式空气消毒机。
5 命名与型号
5.1 命名
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
5.2 型号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外观
空气消毒机外观应光滑平整,各部件连接牢固,在正常使用中能安全工作,不会引起对人员和周
围环境的危害。
6.1.2 有效寿命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应符合GB 28235中寿命的要求;臭氧空气消毒机应符合GB 28232中有效寿命的要
求;其他空气消毒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应标准的应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6.1.3 工作噪声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工作噪声应符合GB 28235中噪声的要求;没有相应标准的空气消毒机整机运行
时应平稳可靠、无振动,噪声≤60dB(A计权)。
6.1.4 循环风量
依靠循环风量来实现消毒目的的空气消毒机,循环风量应大于适用体积的8倍以上;循环风紫外线
空气消毒器应符合GB 28235中循环风量的要求。
6.1.5 适用体积
体积不得少于30 m3。
6.1.6 电气安全性
应符合GB 9706.1的要求。
6.2 物理因子的空气消毒机技术要求
6.2.1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原材料、材质、元器件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 28235的要求;其他空气消毒
机的原材料、材质和元器件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应标准的应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6.2.2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紫外线灯辐照强度应符合GB 28235的要求。
6.2.3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紫外线泄漏量和臭氧泄漏量应符合 GB 28235的要求。
6.3 化学因子的空气消毒机技术要求
6.3.1 臭氧空气消毒机的臭氧发生器及其臭氧发生单元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 28232的要求;其他空气
消毒机的原材料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应标准的应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6.3.2 臭氧空气消毒机消毒空气时臭氧的浓度应符合GB 28232的要求;其他空气消毒机产生的化学因
子浓度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应标准的应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6.3.3 消毒作用时间应≤1h。
6.4 其他因子的空气消毒机技术要求
6.4.1 空气消毒机的原材料、元器件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没有相应标准的应达到产品质
量标准的要求。
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
6.4.3 对人体有害物质的泄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没有相应标准的应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6.4.4 消毒作用时间应≤2h。
6.5 消毒效果要求
6.5.1 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
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在20℃~25℃,相对湿度50%~70%条件下,开机作用至
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对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应≥99.9%。
6.5.2 空气消毒现场试验
现场自然条件下,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现场试验,开机作用至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对空气中
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0%。
6.6 安全性要求
6.6.1 化学因子的空气消毒机的毒理安全性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相关要求。
6.6.2 物理因子和其他因子的空气消毒机运行时不得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室内空气中臭氧的浓度
≤0.16 mg/m3。
7 检测方法
7.1 空气消毒模拟现场试验
按附录 A执行。
7.2 空气消毒现场试验
按附录 B执行。
7.3 毒理学安全性试验
按《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7.4 工作噪声
按GBZ/T 189.8规定的方法测定。
7.5 消毒器电器安全性指标
按GB 9706.1规定的方法测定。
7.6 消毒器循环风量
按GB/T 14294规定的方法测定。
8 使用方法
8.1 按各种空气消毒机的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消毒效果应符合6.5要求。
8.2 使用空气消毒机对拟消毒场所进行空气消毒时,应在密闭环境中进行,避免与室外空气流通,以
确保消毒效果。
8.3 使用臭氧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时,室内相对湿度宜≥70%,以确保消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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