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YB/T 951-2014'
标准编号 | YB/T 951-2014 (YB/T951-2014) | 中文名称 | 钢轨超声波探伤方法 | 英文名称 | Method of the ultrasonic testing for rails | 行业 | 冶金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26 | 国际标准分类 | 77.040.20 | 字数估计 | 20,249 | 发布日期 | 2014/5/6 | 实施日期 | 2014/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YB/T 951-2003 | 引用标准 | GB 2585; GB/T 9445; GB/T 11259; GB/T 12604.1; GB/T 23905; JB/T 10061; JB/T 10062 | 起草单位 |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9号(总第177号) | 发布机构 |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钢轨超声波探伤的术语和定义、探伤原理、探伤方法、人员要求、探伤要求、试块及样轨、探头、仪器设备、信噪比、稳定性、操作、结果判定及标记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37kg/m~75kg/m铁路用对称断面钢轨和非对称断面钢轨的超声波探伤, 其他钢轨的超声波探伤亦可参照执行。 |
YB/T 951-2014: 钢轨超声波探伤方法
YB/T 951-2014 英文名称: Method of the ultrasonic testing for rails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代替YB/T 951-2003
钢轨超声波探伤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轨超声波探伤的术语和定义、探伤原理、探伤方法、人员要求、探伤要求、试块及样轨、探头、仪器设备、信噪比、稳定性、操作、结果判定及标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37kg/m~75kg/m铁路用对称断面钢轨和非对称断面钢轨的超声波探伤,其他钢轨的超声波探伤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60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探伤原理
电能与声能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超声波在弹性介质中的物理特性是钢轨超声波探伤的基本原理。定向发射的超声波束在钢轨中传播遇到缺陷时被反射和衰减,经过探伤仪的信号处理,而给出定量的缺陷指示。
5探伤方法
5.1 采用脉冲反射法,在探头和钢轨相对运动的状态下进行自动检验。
5.2检验时应选用水等透声性好且不损伤钢轨表面的耦合介质。
6 人员要求
6.1 探伤操作人员应持有有关部门按GB/T 9445要求认定的超声波检测技术资格证书。
6.2探伤报告签发人员应持有有关部门按GB/T 9445要求认定的超声Ⅱ级或Ⅱ级以上级别的超声波检测技术资格证书。
7探伤要求
7.1 钢轨探伤要求应符合GB 2585的规定。
7.2 钢轨两端端头不可探伤长度应小于加工余量,满足产品钢轨全长探伤的要求。
7.3对钢轨进行超声波检测时应备有动态样轨,其轨头、轨腰、轨底的人工缺陷及位置分别按7.3.1和
7.3.2条所示。也可以使用其他人工缺陷进行校准,但应保证探伤面积和探伤灵敏度达到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其他规格的钢轨也可参照执行。
7.3.1 对称断面钢轨样轨的人工缺陷及位置
对称断面钢轨的轨头、轨腰和轨底的人工缺陷及位置分别见图1、图2和图3,其他对称断面钢轨的超声波探伤样轨的人工缺陷及位置要求应参考下述断面执行,并将最终样轨的图纸提供给用户。
8.1.1 作用
用于试块之间灵敏度的校准。
8.1.2要求
8.1.2.1 试块用45号钢制作,并应做外棱倒棱,倒角0.5mm×45°。同类试块相应人工缺陷回波高度误差不大于1dB。
8.1.2.2 除本标准规定外,其他应符合GB/T 11259和GB/T 23905的要求。
8.1.3型式尺寸
8.1.3.1 轨头专用对比试块尺寸应符合图7和表1的规定。
8.1.3.2 轨腰专用对比试块尺寸应符合图8和表2的规定。
8.2对比样块
8.2.1 静态样块
8.2.1.1 作用
钢轨质量的检测基准。测定灵敏度修正值。在探头与静态样块相对静止状态下测试仪器和探头的工作性能。标定动态样轨人工缺陷当量。
8.2.1.2要求
8.2.1.2.1 轨头、轨腰长度不小于100mm,轨底长度不小于120mm。
8.2.1.2.2 对称断面钢轨的轨头、轨腰、轨底人工缺陷尺寸见图10、图11、图12和表4。
8.2.2 动态样轨
8.2.2.1 作用
在探头与动态样轨相对静止状态下调整起落架。在探头与动态样轨相对运动状态下调整灵敏度。在探头与动态样轨相对运动状态下检测运行机构的稳定性。
8.2.2.2要求
8.2.2.2.1 长度不小于6m。
8.2.2.2.2 轨头、轨腰、轨底人工缺陷尺寸见图1~图6。
8.2.2.2.3除本标准规定外,其他应符合GB/T 11259的要求。
8.2.2.2.4每种断面钢轨应准备一支用于标定的动态样轨。
8.3 人工缺陷的密封
试块、样块和样轨上的人工缺陷应使用环氧树脂密封。
8.4试块的校正
专用对比试块的校正方法按GB/T 11259进行。静态样块和动态样轨每2年用专用对比试块校正灵敏度修正值。
9探头
9.1 探头性能和测试方法应遵照JB/T 10062和附录A的规定。
11 信噪比
信噪比不小于12dB。
12稳定性
在同一探伤条件下,回波高度的变化量不得大于3dB。
13操作
13.1 回波高度调整:其回波高度应在基准回波高度范围内。
13.2基准灵敏度调整:将动态样轨上各人工缺陷回波调到处于报警状态。
13.3稳定性调整:用动态样轨往返数次,稳定性满足要求。
13.4探伤灵敏度调整:探伤灵敏度应比13.2规定的基准灵敏度至少高4dB。
13.5报警闸门调整:用动态样轨调整闸门范围满足探伤面积和连续监视要求,闸门范围内的噪声应低于12dB阀值。
13.6探伤:完成上述超声波测试调整后,按探伤灵敏度进行探伤。
14结果判定及标记
14.1 结果判定:当出现缺陷反射波超过13.4条探伤灵敏度报警闸门时,应再提高灵敏度2dB重新进行超声波检测。当用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