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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YS/T 1568-2022 (YS/T1568-2022) | 中文名称 | 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 | 英文名称 | (Battery Grade Anhydrous Lithium Hydroxide) | 行业 | 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推荐) | 字数估计 | 7,713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实施日期 | 2023-04-01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 |
YS/T 1568-2022: 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
YS/T 1568-2022 英文版: Battery grade anhydrous lithium hydroxide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浙江衢州永正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山东泰普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彬、赵文涛、李强、陈超、陈思伟、岳小奇、沈芳明、严显伟、张炳元、王占前、余海军、彭莉娟、郁俊、郁兴国、符龙、吴建江、左青松、张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评定
GB/T11064(所有部分)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GB/T19077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GB/T 26008-2020 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分类
4.1 产品按外观形貌分为颗粒型和微粉型。
4.2产品按成分分三个牌号:LiOH-D1、LiOH-D2、LiOH-D3。
5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电池级无水氢氧化锂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磁性异物
产品中磁性异物含量应符合表2规定。
5.3粒度
微粉型产品粒度Dm应满足3μm≤Dso≤20μm。
5.4外观质量
产品为白色颗粒或粉末状,无目视可见夹杂物。
6试验方法
6.1 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参照GB/T11064的规定进行。
6.2产品的磁性异物分析参照GB/T 26008—2020附录B的规定进行。
6.3产品的粒度分析按GB/T19077的规定进行。
6.4产品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验法。
7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7.1.1产品应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
7.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包装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7天内向供方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确定。
7.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牌号、同一外观形貌的产品组成,每批产品净重不大于10 t。对于大批量供货时,组批方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磁性异物、粒度及外观质量的检验。
8.3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供应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 外观形貌;
d)批号:
e) 净重和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g)本文件编号;
h)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i) 产品使用说明;正确搬运、使用、贮存方法等;
j) 其他。
9订货单内容
需方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订购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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