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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YY/T 0291-2016 (YY/T0291-2016) | 中文名称 | 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 英文名称 |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medical X-ray equipment | 行业 | 医药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C43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50 | 字数估计 | 10,125 | 发布日期 | 2016-03-23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YY/T 0291-2007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1) | 标准依据 | Notice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No. 74 of 2016) | 提出机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机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YY/T 0291-2016: 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T 0291-2016 英文名称: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medical X-ray equipment
ICS 11.040.50
C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代替YY/T 0291-2007
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环境分组、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X射线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 9706.3-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X射线发生装置的高压发生器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8-2006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4-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5部分:乳腺X射线摄影设备及乳腺立体定位装置安全
专用要求
GB/T 10149-1988 医用X射线设备术语和符号
GB/T 14710-2009 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JTGB 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149-198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环境分组
4.1 气候环境分组
设备按使用条件分为两个组别:
a) Ⅰ组:在良好的环境中使用,通常指设备在具有空调等设备的可控环境中使用,见
GB/T 14710-2009中3.1a);
b) Ⅱ组:在一般的环境中使用,通常指设备在具有供暖及通风的环境中使用,见GB/T 14710-
2009中3.1b)。
4.2 机械环境分组
设备按运输、流通条件分为两个组别:
a) Ⅰ组:操作时需细心,运输、流通时可受到轻微的振动和冲击的设备。一般指固定、位置很少移
动的设备,见GB/T 14710-2009中3.2a);例如:医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大中型医
用X射线机、医用X射线影像增强器电视系统等固定安装X射线设备;
b) Ⅱ组:在使用中允许受到一般的振动与冲击的设备,一般指移动方便的设备,见GB/T 14710-
2009中3.2b);例如:移动式X射线机、便携式X射线机等。
5 要求
5.1 测试环境
5.1.1 基准试验条件基准值或范围及允差的要求见GB/T 14710-2009中表2。在不产生疑义时,可
在+10℃~+40℃,相对湿度30%~75%,电压波动不大于额定值±10%,电源频率波动不大于±2%
条件下进行。同时电源供电网应满足GB 9706.1-2007中10.2.2a)以及设备对应的GB 9706.3-2000
中10.2.2a)、GB 9706.18-2006中10.2.2a)、GB 9706.24-2005中10.2.2a)的要求。
5.1.2 试验箱(室)应符合GB/T 14710-2009中10.1的要求。
5.2 环境试验条件
5.2.1 气候环境试验
气候环境试验要求见表1。
5.2.2 机械环境试验
机械环境试验要求见表1。
5.2.3 运输试验
行车路面为JTGB 01-2014标准中规定的二级公路,行车距离不低于600km,行车速度在60km/h~
80km/h范围内。
试验完毕后设备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并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5.2.4 对电源的适应能力
5.2.4.1 将设备供电电压分别置于额定工作电压的110%和90%上,电源频率为50Hz±1Hz(如必
要),并在该电压上至少保持15min后,测试产品标准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
5.2.4.2 对电源频率及电源电压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其频率、电压的工作范围可在产品标准中另行
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程序及试验顺序
6.1.1 试验程序
每个试验通常包括下列程序:
a) 预处理(必要时);
b) 初始检测(必要时);
c) 试验;
d) 中间检测(必要时);
e) 恢复(必要时);
f) 最后检测。
6.1.2 试验顺序
当对同一设备依次进行多项试验时,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试验:
a) 额定工作低温试验;
b) 低温贮存试验;
c) 额定工作高温试验;
d) 高温贮存试验;
e) 额定工作湿热试验;
f) 湿热贮存试验;
g) 振动试验;
h) 碰撞试验;
i) 运输试验。
如试验顺序有调整时,按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6.2 试验内容
6.2.1 气候环境试验
6.2.1.1 额定工作低温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1的规定执行。
6.2.1.2 低温贮存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2的规定执行。
6.2.1.3 额定工作高温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3的规定执行。
6.2.1.4 高温贮存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4的规定执行。
6.2.1.5 额定工作湿热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5的规定执行。
6.2.1.6 湿热贮存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6的规定执行。
6.2.2 机械环境试验
6.2.2.1 振动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7的规定执行,受试部分至少应包括:控制器、高压发生
器组件(不含带X射线管的组件)。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的X射线管组件、影像增强器及数字探测器,
可不进行该条件的试验。
6.2.2.2 碰撞试验按GB/T 14710-2009中11.8的规定执行,受试部分至少应包括:控制器、高压发生
器组件(不含带X射线管的组件)。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的X射线管组件、影像增强器及数字探测器,
可不进行该条件的试验。试验方向应模拟在正常工作位置时容易触及的部位。
6.2.3 运输试验
在设备正常出厂包装条件下,设备应按标志“向上”的位置固定在载重汽车的后部,试验时汽车的负
荷量应为额定载重量的1/3。
试验可以使用载重汽车进行,也可以使用运输试验装置进行。
试验完毕,检测设备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并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6.2.4 电源适应能力的试验
本试验一般在额定工作低温试验及额定工作高温试验时进行,进行试验时,将设备的电源线连接到
可调的电源上,将可调电源输出频率保持在产品额定频率,分别将电压置于产品额定电压的110%和
90%上,并在该电压上至少保持15min后,测试产品标准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
6.3 特殊情况
应考虑如下情况:
a) 气候环境试验仅适用于可能受试验所模拟的气候条件影响的那些部分或部件;
b) 设备应在不包装、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下投入试验箱(室);
c) 设备的附件应与设备一同进行试验,除非附件有产品标准要求;
d) 不用工具即可拆开的部件,应被拆开,并同主件一同进行试验;
e) 如果不分解或重新装配便无法进行试验时,处理和试验之间以及试验和检测之间的间隔时间
可以根据设备搬运、组装以及调试的时间来确定;
f) 若设备(诸如:大型设备或对使用环境有特定要求的设备)不适宜进行某些环境试验项目时(例
如:额定工作低温试验、额定工作高温试验、额定工作湿热试验等),应由制造商提供具体试验
要求,并在产品标准中加以说明;
g) 如产品标准对环境试验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应按产品标准规定执行。当进行整机试验不可行
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对哪些关键部分或部件进行试验;
h) 在试验箱(室)的工作空间不足以做整机试验室时,若设备允许,可按分机型式与整机接成一个
系统分别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注:此项要求可适用于进行额定工作低温试验、额定工作高温试验、额定工作湿热试验的设备。
i) 在试验箱(室)的工作空间受到限制时,允许将设备分成几个部分进行试验,其试验方法应在产
品标准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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