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FZ/T 90060.2-2005 (FZ/T90060.2-2005) | | 中文名称 | 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2部分:编号 | | 英文名称 | Textile machinery. Product 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Part 2: Number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120 | | 字数估计 | 16,148 | | 发布日期 | 2005-05-18 | | 实施日期 | 2006-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FZ/T 90061-1995 | | 引用标准 | GB/T 5094.1; GB/T 17710; FZ/T 90045 |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05年第2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范围 | FZ/T 90060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纺织机械行业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编号, 其他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编号也可参照执行。 |
FZ/T 90060.2-2005
Textile machinery.Product 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Part 2: Number
ICS 59.120
W9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0060.2-2005
代替FZ/T 90061-1995
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2部分:编号
2005-05-18发布
200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FZ/T 90060在《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编号;
---第3部分:图样的要求;
---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5部分:格式;
---第6部分:完整性;
---第7部分:更改;
---第8部分:标准化审查;
---第9部分:管理。
本部分为FZ/T 9006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根据企业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市场竞争等的需要,参
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充分考虑了纺织机械行业的特点,在原FZ/T 90061-1995《纺织机械 产
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本部分代替FZ/T 90061-1995《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与原标准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由“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改为“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2部分:编号”;
---为了适应计算机管理需要,标准中增加了“分类编号”内容;
---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2位、6位编号;
--- 增加了部分图样及设计文件及其代号;
--- 将图表与正文混排,便于查阅。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纺机电研究所、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经纬
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贝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鸿康、亓国宏、林健、沈英全、赵关红、徐景禄。
FZ/T90060.2-2005
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2部分:编号
1 范围
FZ/T 90060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机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纺织机械行业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编号,其他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编号也可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FZ/T 9006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5094.1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 第1部分:基本规则
GB/T 17710 数据处理 校验码系统
FZ/T 90045 纺织机械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3 一般要求
3.1 每个产品、组件、部件、结合件、零件的图样和设计文件均应有独立的代号。
3.2 采用表格图时,表中每种规格的产品、组件、部件、结合件、零件都应标出独立的代号,其代号应尽
可能连续编制,连续的代号在标题栏内可用符号“~”简化标注,如F1234-0135~0145。
3.3 同一产品、组件、部件、结合件、零件的图样用数张图纸绘制时,原则上各张图样标注同一代号,并
在标题栏中标注张数和张次。必要时电气图样中允许在图样代号后用阿拉伯数字加注分图号,以电路
图为示例:F1234-D0000U/6。
3.4 通用件的编号应按各企业的规定。
3.5 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代号。
3.6 产品图样的编号一般采用隶属编号。也可采用分类编号,参见附录A。
注:以下第4章均指隶属编号。
3.7 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的编号应与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代码互相协调。
4 图样编号
4.1 编号的组成
4.1.1 产品图样的代号由产品型号和隶属号组成,中间用短横线隔开,编号示例参见附录B,机械部分
产品图样代号示例参见附录C,电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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