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14922.2-2011 (GB14922.2-2011) | | 中文名称 |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 | 英文名称 | Laboratory animal -- Microbiological standards and monitor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30 | | 字数估计 | 12,173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4922.2-2001 | | 引用标准 | GB/T 14926.1; GB/T 14926.3; GB/T 14926.4; GB/T 14926.5; GB/T 14926.6; GB/T 14926.8; GB/T 14926.9; GB/T 14926.11; GB/T 14926.12; GB/T 14926.13; GB/T 14926.14; GB/T 14926.15; GB/T 14926.16; GB/T 14926.17; GB/T 14926.18; GB/T 14926.19; GB/T 14926.20; GB/T 14926.22; GB/T 1492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4922的本部分规定了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本部分适用于豚鼠、地鼠、兔、犬和猴;清洁级及以上小鼠、大鼠。 |
GB 14922.2-2011
ICS 65.020.30
B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4922.2-2001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2011-06-16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第1章、第2章、第6章和第7章为推荐性,其余内容为强制性。
GB 14922《实验动物》可分为如下两部分:
---GB 14922.1《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GB 14922.2《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本部分为GB 14922.2《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本部分代替GB 14922.2-2001《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本部分与GB 14922.2-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删除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杆菌的检测项目;
b) 对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分类条款中的动物类别,普通级动物、清洁级动物、无特定病原体级
(SPF)动物和无菌级动物,增加了相应的简称。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强、贺争鸣、田克恭、李红、黄韧、范薇、屈霞琴。
本部分于1994年1月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1 范围
GB 14922的本部分规定了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本部分适用于豚鼠、地鼠、兔、犬和猴;清洁级及以上小鼠、大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4922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4926(所有部分) 实验动物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14922的本部分。
3.1
不携带所规定的人兽共患病病原和动物烈性传染病病原的实验动物。简称普通动物。
3.2
清洁级动物 clean(CL)animal
除普通级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外,不携带对动物危害大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病原的实验动物。简
称清洁动物。
3.3
除清洁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外,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学实验干扰大的病原的实验
动物。简称无特定病原体动物或SPF动物。
3.4
无菌级动物 germfree(GF)animal
无可检出的一切生命体的实验动物。简称无菌动物。
4 实验动物分类
按微生物学等级分类如下:
a) 普通级动物;
b) 清洁级动物;
c) 无特定病原体级动物;
d) 无菌级动物。
5 检测标准和指标
5.1 外观指标
实验动物应外观健康、无异常。
5.2 病原菌指标
病原菌指标见表1、表2和表3。
5.3 病毒指标
病毒指标见表4、表5和表6。
表1 小鼠、大鼠病原菌检测项目
动 物 等 级 病 原 菌
动物种类
小鼠 大鼠
沙门菌Salmonellaspp.
支原体 Mycoplasmaspp.
泰泽病原体 Tyzzer’sorganism
肺炎克雷伯杆菌 Klebsiellapneumoniae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
无任何可查到的细菌 ● ●
注:●必须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要时检查项目,要求阴性。
表2 豚鼠、地鼠、兔病原菌检测项目
动 物 等 级 病 原 菌
动物种类
豚鼠 地鼠 兔
沙门菌Salmonellaspp.
多杀巴斯德杆菌Pasteurellamultocida
泰泽病原体 Tyzzer’sorganism
肺炎克雷伯杆菌 Klebsiellapneumoniae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
无任何可查到的细菌 ● ● ●
注:●必须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要时检查项目,要求阴性。
表3 犬、猴病原菌检测项目
动物等级 病 原 菌
动物种类
犬 猴
沙门菌Salmonellaspp.
布鲁杆菌Brucellaspp.
钩端螺旋体Leptospiraspp.
志贺菌Shigellaspp.
钩端螺旋体aLeptospiraspp.
空肠弯曲杆菌Campylobaceterjejuni
注:●必须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要时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要时检测项目,可以免疫。
a 不能免疫,要求阴性。
表4 小鼠、大鼠病毒检测项目
动 物 等 级 病 毒
动物种类
小鼠 大鼠
汉坦病毒 Hantavirus(HV)
仙台病毒SendaiVirus(SV)
呼肠孤病毒Ⅲ型 ReovirustypeⅢ(Reo-3)
小鼠腺病毒 MouseAdenovirus(Mad)
多瘤病毒PolyomaVirus(POLY)
大鼠细小病毒RV株 RatParvovirus(KRV)
大鼠细小病毒 H-1株 RatParvovirus(H-1)
大鼠冠状病毒/大鼠涎泪腺炎病毒
无任何可查到的病毒 ● ●
注:●必须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要时检查项目,要求阴性。
表5 豚鼠、地鼠、兔病毒检测项目
动 物 等 级 病 毒
动物种类
豚鼠 地鼠 兔
● ●
仙台病毒SendaiVirus(SV)
● ●
仙台病毒SendaiVirus(SV)
呼肠孤病毒Ⅲ型 ReovirustypeⅢ(Reo-3)
轮状病毒Rotavirus(RRV)
无任何可查到的病毒 ● ● ●
注:●必须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须检测项目,可以免疫。
a 不能免疫,要求阴性。
表6 犬、猴病毒检测项目
动物等级 病 毒
动物种类
犬 猴
狂犬病病毒RabiesVirus(RV)
猴痘病毒SimianPoxVirus(SPV)
上述4种犬病毒不免疫 ●
注:●必须检测项目,要求阴性;▲必须检测项目,要求免疫。
6 检测程序
6.1 检测的动物应于送检当日按细菌、真菌、病毒要求联合取样检查。
6.2 检测程序见图1。
图1 检测程序
7 检测方法
按GB/T 14926.1~14926.64的规定分项进行。
8 检测规则
8.1 检测频率
8.1.1 普通动物: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
8.1.2 清洁动物: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
8.1.3 无特定病原体动物:每三个月至少检测动物一次。
8.1.4 无菌动物:每年检测动物一次。每2至4周检查一次动物的生活环境标本和粪便标本。
8.2 取样要求
8.2.1 应选择成年动物用于检测。
8.2.2 取样数量:每个小鼠、大鼠、地鼠、豚鼠和兔的生产繁殖单元;以及每个犬、猴生产繁殖群体,根据
动物多少,取样数量见表7。
表7 实验动物不同生产繁殖单元取样数量
群体大小/只 取样数量a
< 100
100~500
>500
不少于5只
不少于10只
不少于20只
a 每个隔离器检测2只。
8.3 取样、送检
8.3.1 应在每一个生产繁殖单元的不同方位(例如:四角和中央)选取动物。
8.3.2 动物送检容器应按动物级别要求编号和标识,包装好,安全送达实验室,并附送检单,写明动物
品种品系、等级、数量和检测项目。
8.3.3 无特殊要求时,兔、犬和猴的活体取样,可在生产繁殖单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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