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378.5-200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17378.5-2007 | RFQ | 询价 | [PDF]天数 <=3 |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
| GB 17378.5-1998 | RFQ | 询价 | [PDF]天数 <=14 |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7378.5-2007 (GB17378.5-2007) |
| 中文名称 |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
| 英文名称 | The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monitoring -- Part 5: Sediment analysi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A45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字数估计 | 102,191 |
| 发布日期 | 2007-10-18 |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7378.5-1998 |
| 引用标准 | GB/T 12763.8; GB 17378.2; GB 17378.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2号(总第11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对样品采集、贮存、运输、预处理、测定结果和计算等提出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大洋、近海、河口、港湾的沉积物调查和监测, 也可适用于近海、港湾、河口疏浚物和倾倒物的调查与监测。 |
GB 17378.5-2007
The specificatoin for marine monitoring.Part 5: Sediment analysis
ICS 07.060
A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378.5-2007
代替GB 17378.5-1998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2007-10-18发布
200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1
5 总汞 4
5.1 原子荧光法 4
5.2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6
6 铜 8
6.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连续测定铜、铅和镉) 8
6.2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连续测定铜、铅和镉) 10
7 铅 12
7.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
7.2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
8 镉 12
8.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
8.2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
9 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
10 铬 13
10.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3
10.2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15
11 砷 17
11.1 原子荧光法 17
11.2 砷钼酸-结晶紫分光光度法 19
11.3 氢化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1
11.4 催化极谱法 23
12 硒 25
12.1 荧光分光光度法 25
12.2 二氨基联苯胺四盐酸盐分光光度法 27
12.3 催化极谱法 29
13 油类 31
13.1 荧光分光光度法 31
13.2 紫外分光光度法 33
13.3 重量法 35
14 666、DDT---气相色谱法 37
15 多氯联苯(PCBs)---气相色谱法 41
16 狄氏剂---气相色谱法 43
17 硫化物 43
GB 17378.5-2007
17.1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43
17.2 离子选择电极法 47
17.3 碘量法 49
18 有机碳 50
18.1 重铬酸钾氧化-还原容量法 50
18.2 热导法 52
19 含水率---重量法 54
20 氧化还原电位---电位计法 5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记录表 57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测定项目、方法及检出限 8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总磷---分光光度法 81
附录D (资料性附录)总氮---凯式滴定法 84
附录E (资料性附录)有机氯农药---毛细管气相色谱测定法 87
附录F (资料性附录)多氯联苯---毛细管气相色谱测定法 91
附录G (资料性附录)佛罗里土吸附容量的测定方法及用量的调整 95
图1 冷原子吸收测汞装置 7
图2 砷化氢发生-吸收装置 20
图3 层析柱 39
图4 硫化氢发生-吸收装置 45
图5 半微量定氮蒸馏器(凯氏) 46
表1 从分析样中抽取检查样的比例 3
表2 平行双样相对偏差表 3
表3 有机氯农药标准溶液各组分浓度一览表 38
表4 有机氯农药的相对保留时间 41
表5 PCBs各峰的相对保留时间 43
表A.1 沉积物采样记录 57
表A.2 沉积物样品送样单 58
表A.3 沉积物样品 分析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原子荧光法) 59
表A.4 沉积物样品 分析记录(原子荧光法) 60
表A.5 沉积物样品 分析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分光光度法) 61
表A.6 沉积物样品 分析记录(分光光度法) 62
表A.7 沉积物样品 分析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3
表A.8 沉积物样品 分析记录(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4
表A.9 沉积物样品 分析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5
表A.10 沉积物样品 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催化极谱法) 66
表A.11 沉积物样品 分析记录(催化极谱法) 67
表A.12 沉积物样品 分析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荧光分光光度法) 68
表A.13 沉积物样品 分析记录(荧光分光光度法) 69
表A.14 沉积物样品 分析记录(重量法) 70
表A.15 沉积物样品666、DDT、狄氏剂分析记录(气相色谱法) 71
表A.16 沉积物样品PCB分析记录(气相色谱法) 72
GB 17378.5-2007
表A.17 沉积物样品硫化物分析标准(工作)曲线数据记录(硫离子选择电极法) 73
表A.18 沉积物样品硫化物分析记录(硫离子选择电极法) 74
表A.19 沉积物样品硫化物分析记录(碘量法) 75
表A.20 沉积物样品有机碳分析记录(氧化还原滴定法) 76
表A.21 沉积物样品有机碳分析记录(热导法) 77
表A.22 沉积物样品氧化-还原电位测定记录(电位计法) 78
表A.23 海洋监测沉积物分析结果报表 79
表B.1 测定项目、方法及检出限 80
表C.1 沉积物总磷标准曲线数据记录 82
表C.2 沉积物总磷分析记录 83
表D.1 沉积物样品总氮分析记录 86
表E.1 海洋沉积物中有机氯农药分析记录表 90
表F.1 海洋沉积物中多氯联苯分析记录表 94
GB 17378.5-2007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7378《海洋监测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第4部分:海水分析;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第6部分:生物体分析;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本部分为GB 17378的第5部分,代替GB 17378.5-1998《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本部分与GB 17378.5-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测定“项目、方法及检出限”调整为“资料性附录”(1998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附录B);
---增加了总汞的“原子荧光法”(见5.1);
---取消了总汞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6.2);
---增加了砷的“原子荧光测定法”(见11.1);
---修改了铜、铅和镉的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定法,调整为“铜、铅和镉的连续测定法”(1998
年版的7.1、8.1、9.1;本版的6.1、7.1、8.1);
---修改了铜、铅和镉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定法,调整为“铜、铅和镉的连续测定法”(1998
年版的7.2、8.2、9.2;本版的6.2、7.2、8.2);
---取消了铜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7.3);
---取消了铅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8.3);
---取消了镉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9.3);
---取消了锌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10.2);
---修改了油类的“荧光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14.1;本版的13.1);
---修改完善了各测试方法的记录表格并作为“规范性附录”(见附录A);
---佛罗里土吸附容量的测定方法及用量调整为“资料性附录”(1998年版的附录A;本版的附录G);
---增加了“总磷的测定法”(见附录C);
---增加了“总氮的测定法”(见附录D);
---增加了有机氯农药的“毛细管气相色谱测定法”(见附录E);
---增加了多氯联苯的“毛细管气相色谱测定方法”(见附录F)。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永安、徐恒振、于涛、贺广凯、赵云英、傅宇众、韩庚辰、关道明、王健国、
陈维岳、张春明、许昆灿、陈邦龙、顾国良。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7378.5-1998。
GB 17378.5-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1 范围
GB 173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对样品采集、贮存、运输、预处理、测定
结果和计算等提出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大洋、近海、河口、港湾的沉积物调查和监测,也适用于近海、港湾、河口疏浚物和倾倒
物的调查与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73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 17378.2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17378的本部分。
3.1
计量容器体积的刻度线。
3.2
溶剂蒸发后的容器,置于室温处时无白烟冒出。
4 一般规定
4.1 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制备及保存
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制备及保存见 GB 17378.3,具体内容和方法按以下要求执行。
4.1.1 样品的采集
4.1.1.1 设备和工具
采样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如下:
---接样盘或接样板:用硬木或聚乙烯板制成;
---样品箱,样品瓶(125mL,500mL磨口广口瓶)和聚乙烯袋;
---塑料刀,勺;
---烧杯:50mL,100mL;
---其他:记录表格、塑料标签卡、铅笔、记号笔、钢卷尺、橡皮筋、工作日记等。
GB 17378.5-2007
4.1.1.2 分析样品的采取
4.1.1.2.1 表层沉积物样品的采取
表层沉积物样品的采取按以下步骤进行:
---用塑料刀或勺从采泥器耳盖中仔细取上部0cm~1cm和1cm~2cm的沉积物,分别代表表
层和亚表层。如遇砂砾层,可在0cm~3cm层内混合取样;
---通常情况下,每层各取3份~4份分析样品,取样量视分析项目而定。如一次采样量不足,应
再采一次;
---取刚采集的沉积物样品,迅速装入100mL烧杯中(约半杯,力求保持样品原状,避免空气进
入)供现场测定氧化还原电位用(也可在采泥器中直接测定);
---取约5g新鲜湿样,盛于50mL烧杯中,供现场测定硫化物(离子选择电极法)用。若用比色法
或碘量法测定硫化物,则取20g~30g新鲜湿样,盛于125mL磨口广口瓶中,充氮气后塞紧
磨口塞;
---取500g~600g湿样,放入已洗净的聚乙烯袋中,扎紧袋口。供测定铜、铅、镉、锌、铬、砷及硒用;
---取500g~600g湿样,盛入500mL磨口广口瓶中,密封瓶口。供测定含水率、粒度、总汞、油
类、有机碳、有机氯农药及多氯联苯用。
4.1.1.2.2 柱状沉积物样品的采取
柱状沉积物样品采取步骤如下:
---样柱上部30cm内按5cm间隔,下部按10cm间隔(超过1m时酌定)用塑料刀切成小段,小
心地将样柱表面刮去,沿纵向剖开三份(三份比例为1∶1∶2);
---两份量少的分别盛入50mL烧杯(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硫化物,如用比色法或碘量法测定硫
化物时,则盛于125mL磨口广口瓶中,充氮气后,密封保存)和聚乙烯袋中;
---另一份装入125mL磨口广口瓶中。
4.1.2 样品的登记、保存与运输
样品登记、保存与运输步骤如下:
---样品瓶及聚乙烯袋预先用硝酸溶液(1+3)浸泡2d~3d,用去离子水淋洗干净,晾干装瓶,贴
上样品标签,用记号笔把海区、站号,层次及采样日期写在标签上;
---样品装入聚乙烯袋,并将填写好站号及层次的标签放入外袋中,用橡皮筋扎紧袋口。装箱保存
在阴凉处;
---所有的样品均应将采样海区、站号、层次、数量、现场描述情况填入表A.1中;
---需携带回陆地实验室的样品,均应保存在阴冷处,最好放在冰箱或冷库中,于4℃左右保存;
---样品应及时送往陆地实验室,送样时,按照表A.2要求填写送样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两份
随样品送交收样单位。
4.1.3 分析样品的制备
4.1.3.1 供测定重金属(铜、铅、镉、锌、铬、砷及硒)的分析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制备步骤如下:
---将聚乙烯袋中的湿样转到洗净并编号的瓷蒸发皿中,置于80℃~100℃烘箱内,烘干过程中用
玻璃棒经常翻动样品并把大块压碎,以加速干燥;
---将烘干的样品摊放在干净的聚乙烯板上,剔除砾石和颗粒较大的动植物残骸。将样品装入玛
瑙钵中,每500mL玛瑙钵中装入约100g干样;
---放入玛瑙球,在球磨机上研磨至全部通过160目(96μm)(事先经试验确定大小玛瑙球的个数
及研磨时间等条件,研磨后不再过筛)。也可用玛瑙研钵手工粉碎,用160目尼龙筛,盖上塑料
盖过筛,严防样品逸出。将研磨后的样品充分混匀;
---四分法缩分分取10g~20g制备好的样品,放入样品袋(已填写样品的站号,层次等),送各实
GB 17378.5-2007
验室进行分析测定。其余的样品盛入玻璃磨口广口瓶或有密封内盖的塑料广口瓶中,盖紧瓶
盖,留作副样保存;
---操作人员应带口罩并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操作。碎样及取样等工具及器皿均要先净化处
理,以避免样品被沾污。
4.1.3.2 供测定测油类,有机碳,有机氯农药及多氯联苯的分析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制备按以下步骤进行:
---将已测定过含水率,粒度及总汞后的样品摊放在已洗净并编号的搪瓷盘内,置于室内阴凉通风
处,不时地翻动样品并把大块压碎,以加速干燥,制成风干样品;
---将已风干的样品摊放在聚乙烯板上,剔除砾石和颗粒较大的动植物残骸;
---在球磨机上粉碎至全部通过80目(180μm)(事先经条件试验,粉碎后不再过筛),也可用瓷研
钵手工粉碎,用80目(180μm)金属筛盖上金属盖过筛。严防样品逸出。将研磨后的样品充
分混匀;
---四分法缩分分取40g~50g制备好的样品,放入样品袋(已填写样品的站号、层次等),送各实
验室进行分析测定。
4.1.4 分析副样的保存
为确保历次监测航次测试结果的质量及数据的可比性,为海洋环境保护科学的发展积累资料,应妥
善地保存好分析副样,以备分析质量检查及其他用途。
4.2 规定和要求
4.2.1 分析样品的烘干:未注明干燥温度及时间时,均指(105±1)℃,干燥2h。
4.2.2 标准溶液配制中,所用的量瓶和移液管均应事先进行容量校正或检定。
4.2.3 数据处理按GB 17378.2要求执行。
4.2.4 文内pH值除注明测量方法以外,均可用精密或广泛pH试纸测量。
4.2.5 沉积物中硫化物的测定不做双样检查。
4.3 分析结果质量检查
分析结果质量检查步骤如下:
---分析结果质量检查按表1任意抽取检查样,分别装袋并另编样号,将基本样与检查样交分析测
试人员进行测定;
表1 从分析样中抽取检查样的比例
分析样个数 <10 10~30 >30
检查样抽取比例/% 50 40 30
---检查样的测项与基本样相同;
---当样品数量较多时,基本样与检查样不应安排在同批内进行测试;
---测试所得结果按表2所列双样相对偏差容许限控制分析质量,当某测项双样检查结果超差率
大于30%时,此批基本样中该测项应全部重新测定。若仍出现上述超差情况,分析测试人员
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如标准溶液的配制,环境质量,所用仪器设备有无不正常情况等)后,再
进行这批样品(基本样与检查样)的测定;
---当某测项双样检验结果超差率小于30%时,超差的样品应重新称样进行测定,直至所测结果
合格为止。报数据时,按平行双样结果的均值计算;
---每批分析的样品(20个左右)插入2个~3个海洋沉积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分别装袋及另编
样号),以检验有无系统误差。
表2 平行双样相对偏差表
分析结果所在数量级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相对偏差容许限/% 4 8 15 20 30 40
GB 17378.5-2007
4.4 说明
4.4.1 各种酸碱的密度(ρ),是指20℃时的每毫升克数。
4.4.2 除船上现场测定的项目列出所用的仪器设备以外,陆地实验室内测定的项目,只列出主要的仪
器和特殊设备及器皿等。
4.4.3 干燥剂在不指明具体名称时,均指变色硅胶。
4.4.4 所配制的元素的标准溶液的浓度均指该元素的浓度。
4.4.5 没有指明溶剂的溶液都是水溶液。
4.4.6 除电化学分析法以外,也可用校准曲线的线性回归方程求出被测物的质量或浓度,再按计算公
式计算样品中被测物的含量。当校准曲线中段的某点出现异常较大的情况时,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含
量会造成较大的误差,此时应舍弃该点,用作图法求结果。如异常点出现在校准曲线两端时,则校准曲
线的范围就相应地变小,该时就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4.4.7 沉积物中粒度的测定按 GB/T 12763.8执行。
5 总汞
5.1 原子荧光法
5.1.1 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
本方法适用于淡水和海水水系沉积物中总汞的测定。
本方法为仲裁方法。
5.1.2 方法原理
样品在硝酸-盐酸体系中,置于沸水浴中消化,汞以离子态全量进入溶液。以硼氢化钾为还原剂,将
溶液中离子态汞转变为汞蒸汽。以氩气为载气使原子汞蒸汽进入原子荧光光度计的原子化器中,以特
种汞空心阴极灯为激发光源,测定汞原子荧光强度。
5.1.3 试剂及其配制
5.1.3.1 硝酸(HNO3):ρ=1.42g/mL,优级纯。
5.1.3.2 盐酸(HCl):ρ=1.19g/mL,优级纯。
5.1.3.3 硼氢化钾(KBH4)。
5.1.3.4 氢氧化钾(KOH):优级纯。
5.1.3.5 草酸(H2C2O4·2H2O)。
5.1.3.6 高锰酸钾(KMnO4)。
5.1.3.7 氢氧化钾溶液(0.05g/L):称取1g氢氧化钾(见5.1.3.4)溶于200mL去离子水中,加入
0.5g硼氢化钾(见5.1.3.3)溶解后移取20mL于1000mL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标线。使用
前配制。
5.1.3.8 高锰酸钾溶液(1%):称取5g高锰酸钾(见5.1.3.6)溶解于500mL去离子水中,置于棕色
试剂瓶中保存。
5.1.3.9 草酸溶液(1%):称取10g草酸(见5.1.3.5)溶解于1000mL去离子水中,置于棕色试剂瓶
中保存。
5.1.3.10 硝酸溶液(1+19):将1份硝酸(见5.1.3.1)与19份水混合。
5.1.3.11 汞标准贮备溶液(1.00g/L):准确称取0.1353g氯化汞(HgCl2,基准试剂或优级纯,预先
在硫酸干燥器中放置24h以上)于50mL烧杯中,用少量硝酸溶液(见5.1.3.10)溶解后,全量转入
100mL容量瓶中,以硝酸溶液(见5.1.3.10)定容至标线,混匀。
5.1.3.12 汞标准中间溶液A(10.0mg/L):移取1.00mL汞标准贮备溶液(见5.1.3.11)置于100mL
容量瓶中,加硝酸溶液(见5.1.3.10)定容至标线,混匀。
5.1.3.13 汞标准中间溶液B(0.100mg/L):移取1.00mL汞标准中间溶液 A(见5.1.3.12)置于
GB 17378.5-2007
100mL容量瓶中,加硝酸溶液(见5.1.3.10)定容至标线,混匀。
5.1.3.14 汞标准使用液(10.0μg/L):移取10.00mL汞标准中间溶液B(见5.1.3.13)置于100mL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