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3883.2-2012 (GB3883.2-2012) | | 中文名称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3883.2-2012]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crewdrivers and impact wrench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40.20 | | 字数估计 | 13,164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3883.2-2005 | | 引用标准 | GB/T 2423.55-2006; GB/T 4207-2003; GB 4208-2008; GB 4706.1-2005; GB/T 4956-2003; GB 5013.4; GB 5023.5; GB/T 5465.2-1996; GB/T 6462; GB 8898-2001; GB 9364.1; GB/T 11021; GB/T 11918-2001; GB/T 11919-2001; GB 13140.3; GB/T 14472; GB 14536.1-2008; GB 15092.1- | | 采用标准 | IEC 60745-2-2-200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涉及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只要适用,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遇到的常见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工具也应符合GB 4706系列的相关部分。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基本绝缘的电动机, 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由可充电电池驱动的电动工具和电磁驱动工具, 及其为此所配的电池盒的要求由附录K规定。如能直接接入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电池式工具的要 |
GB 3883.2-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GB 3883.2-2012 英文名称: [GB/T 3883.2-2012]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crewdrivers and impact wrenches
ICS 25.140.20
K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883.2-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
1 范围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本部分适用于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增加的定义:
3.101螺丝刀
用于拧紧和松开螺钉、螺母等类似零件,并且不装冲击机构的工具。它可装有一个设定深度的或设
定扭矩的或断开旋转的装置。
3.102冲击扳手
用于拧紧和松开螺丝、螺母等类似零件,并且装有旋转冲击机构的工具。某些冲击扳手装有一个设
定深度的或设定扭矩的或断开旋转的装置。
4 一般要求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5 试验一般要求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6 空章
7 分类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 标志和说明书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1 增加:
在第4个破折号后增加:---原产地;
8.12.1.1 增加:
在紧固件可能触及暗线或其自身软线之处进行操作时,要通过绝缘握持面来握持工具。紧固件碰
到带电导线会使工具外露的金属零件带电从而使操作者受到电击。
9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0 起动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1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 发热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4 改换为:
工具断续运行30个周期或直到热稳定,取首先达到者。每个周期由30s连续运行期和90s断电
停歇期组成。在运行期间,通过调节测功机给工具加载,使其达到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温升在运
行期结束时测量。应制造商选择,工具也可连续运行直到热稳定状态。
试验时,冲击机构可以不冲击,以防止损坏测功机。
13 泄漏电流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4 防潮性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5 电气强度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6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 耐久性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2 改换为:
对于螺丝刀,GB 3883.1-2008的这一条适用。
对于冲击扳手,GB 3883.1-2008的试验改换为:
工具以1.1倍额定电压断续运行12h,然后以0.9倍额定电压断续运行12h。
可用不装在工具内的开关来接通和断开工具。
每个运行周期包括一个100s“空载接通”期和一个20s“断电停歇”期,
“断电停歇”期包含在规定的运行时间内。
试验期间,在每个电压下,以三种不同方位放置工具,每个位置工具的运行时间约4h。
然后,工具以1.1倍额定电压断续运行12h,再以0.9倍额定电压断续运行12h。
每个运行周期由1s的工具“冲击”期和9s的工具“断电停歇”期组成。
“断电停歇”期包括在规定运行时间内。
试验期间,允许更换电刷,并且像在正常使用中那样对工具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如果试验期间冲击机构出现机械故障但没有导致易触及零件带电,则允许更换一个新的冲击机构。
如工具任何部分温升超过12.1试验中所确定的温升,可采取强迫冷却或使之停歇,但该停歇时间
不包括在规定的运行时间内。
试验期间,过载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18 不正常操作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9 机械危险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0 机械强度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0.5 该条对冲击扳手不适用。
21 结构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1.32 该条对冲击扳手不适用。
22 内部布线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3 组件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3.3 改换为:
除非工具装有在“接通”位置不能锁定的瞬动开关,
过载保护装置应是非自复位型的。通过观察来检验。
24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4.4 第一段和第二段改换为:
对于冲击扳手,可以使用的最轻型电缆为:
---重型氯丁橡胶或其他同等性能的护层电缆(GB/T 5013.4的60245IEC 66YCW)。
25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6 接地装置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7 螺钉与联接件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8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29 耐热性、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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