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5566.3-2020 (GB/T15566.3-2020) | | 中文名称 |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 | 英文名称 |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s - 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 Part 3: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01 | | 字数估计 | 12,18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5566.3-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s -- 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 Part 3: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1 范围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路旅客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简称车站导向系统)的构成、设置
原则和设置要求,以及车站导向系统与其他导向系统间的协调要求和车站导向系统的评测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铁路旅客车站内以静态标志为主构成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3317 铁路旅客运输词汇
GB/T 15565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T 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和GB/T 133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导向系统的构成
4.1 子导向系统
根据旅客的活动路线和活动区域,车站导向系统可划分为以下相互关联的子导向系统:
---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
---站房旅客导向系统;
---站台旅客导向系统;
---停车场旅客导向系统。
4.2 导向要素
车站导向系统可由以下一种或多种导向要素组成:
---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信息索引标志;
---平面示意图;
---街区导向图;
---便携印刷品。
5 总体原则和要求
5.1 车站导向系统在规划设计时宜符合GB/T 38654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
合GB/T 15566.1中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车站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 20501的要求。
5.2 位于国境(口岸)的铁路旅客车站或有出入境列车车次的铁路旅客车站,其导向系统所使用的文字
宜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还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种类的文字。英文翻译宜符合 GB/T 30240的相关
要求。
5.3 民族自治区域内的铁路旅客车站宜按照民族自治区域内的相关法规要求使用中文和当地通用的
民族文字。
5.4 车站导向系统应提供的导向信息包括直接服务于旅客候车和乘降的导向信息以及其他服务场所
或服务设备设施的导向信息。
注:铁路旅客车站内常见的其他服务场所或服务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小件寄存处、问讯处、医疗点、卫生间(含无障碍卫生间)、盥洗室、饮水处、报警点、公用电话、自动取款机、货币兑换处、商店、餐厅、娱乐设备设施、停车场等。
5.5 车站导向系统应充分考虑无障碍导向信息的提供,无障碍导向要素的设计和设置应符合
GB/T 31015的相关要求。
5.6 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应与相邻的长途汽车站、公共交通站点等其他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的旅客导向
系统相互衔接和协调。
注:本部分中的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电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轻轨等市内公共交通的站点。
5.7 与铁路旅客车站相连接的道路需要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时,道路交通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GB 5768
的相关要求。
5.8 铁路旅客车站中信息内容固定不变的导向信息宜使用静态标志提供,信息内容动态变化或信息量
较大的导向信息宜采用动态显示的方式提供。
5.9 在满足旅客导向需求的前提下宜在铁路旅客车站中适量设置导向要素。过量设置导向要素易导
致导向信息的协调性和连续性产生混乱,从而降低导向系统的总体效能。
6 设置要求
6.1 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
6.1.1 设置范围
站前广场旅客导向系统是引导来站旅客办理旅行手续和引导离站旅客进入市区或换乘其他交通方
式等各种活动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包括站前广场、站房平台及建筑内部连通铁路旅客车
站不同服务场所或连通铁路旅客车站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连接通道等区域,根据需要可适当延伸至与铁
路旅客车站相接的市政道路或过街天桥等设施。
6.1.2 站前广场
6.1.2.1 在与站前广场邻近的公共交通站点附近,宜为行人设置铁路旅客车站导向标志,如图1所示。
如果公共交通站点距离铁路旅客车站较远或需要经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则宜连续设置铁路旅客车站
导向标志。
6.2 站房旅客导向系统
6.2.1 设置范围
站房旅客导向系统是在站房内为方便旅客购票、候车、检票等活动所设置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
包括从不同功能站房的入口到站房内的旅客可活动的全部区域。
6.2.2 通则
6.2.2.1 铁路旅客车站的站房正面应设置明显的站名标志。
6.2.2.2 站房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会合点位置标志。当有多个会合点时,汇合点应按顺序使用阿拉伯
数字进行编号。
6.2.2.3 站房入口外侧应设置表示该处站房功能的位置标志,例如进站口、候车室、售票厅、出站口、行包房等。在站房内出口一侧应设置出口的位置标志(见图3)。
6.2.2.4 站房内位于旅客流线上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楼梯等,如果不在旅客的视线范围内则宜设置相
应的导向标志。
6.2.3 售票厅
6.2.3.1 售票窗口、退票窗口、中转签证窗口、公安制证窗口等应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当有多个售票窗口时,售票窗口应按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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