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630.1-2008 (GB/T1630.1-2008) | | 中文名称 | 塑料 环氧树脂 第1部分:命名 | | 英文名称 | Plastics -- Epoxy resins -- Part 1: Design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80.10 | | 字数估计 | 6,645 | | 发布日期 | 2008-08-04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630-1989 | | 采用标准 | ISO 3673-1-1996,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630的本部分规定了环氧树脂命名方法。该命名方法赋予每个产品一组字符用以命名, 并以代号的形式给出产品信息:化学组成、主要性能近似值和改性剂、溶剂、添加剂。因此, 具有同一特性并有相同用途的产品将给予同一命名。这将有助于用户在制造厂在其产品的命名数据表中选择产品。 |
GB/T 1630.1-2008
Plastics.Epoxy resins.Part 1: Designation
ICS 83.080.10
G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30.1-2008/ISO 3673-1:1996
代替GB/T 1630-1989
塑料 环氧树脂
第1部分:命名
(ISO 3673-1:1996,IDT)
2008-08-04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630《塑料 环氧树脂》共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命名;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本部分为GB/T 1630的第1部分,等同采用ISO 3673-1:1996《塑料---环氧树脂---第1部分:
命名》(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SO 3673-1:1996,在技术内容上完全一致。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 3673:1996的本部分”改为“GB/T 1630的本部分”或“本部分”;
---删除了ISO 3673-1:1996的前言;
---增加了我国标准本部分前言;
---用我国的小数点符号“.”代替国际标准中的小数点符号“,”;
---对于ISO 3673-1:1996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
国的这些国家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
中均被直接引用。
本部分代替GB/T 1630-1989《环氧树脂命名》。
本部分与GB/T 1630-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前言;
---部分引用标准有所不同。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树脂厂、安徽恒远化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永桂、赵平、居仁贤、程振朔。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0-1979;GB/T 1630-1989。
GB/T 1630.1-2008/ISO 3673-1:1996
塑料 环氧树脂
第1部分:命名
1 范围
GB/T 1630的本部分规定了环氧树脂命名方法。
该命名方法赋予每个产品一组字符用以命名,并以代号的形式给出产品信息:化学组成、主要性能
近似值和改性剂、溶剂、添加剂。
因此,具有同一特性并有相同用途的产品将给予同一命名。这将有助于用户在制造厂在其产品的
命名数据表中选择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033.1-2008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
法 (ISO 1183-1:2004,IDT)
GB/T 15223-2008 塑料 液体树脂 用比重瓶法测定密度(ISO 1675:1985,IDT)
GB/T 21059-2007 塑料 液态或乳液态或分散体系聚合物/树脂 用旋转黏度计在规定剪切速
率下黏度的测定(ISO 3219:1993,IDT)
ISO 3001:1999 塑料---环氧化合物---环氧当量的测定
3 命名方法
环氧树脂应按下述方法命名,用缩写代号“EP”表示环氧化合物,后接5位数字(相当于主要性能)
的字符组,空一格,再接3位数字(相当于次要性能)的字符组:
---除为首的两位数字对应一项性能外,每位数字分别对应于表1中列出的某一特性。
---字符组中每个数字的位置(Ⅰ、Ⅱ、Ⅲ和Ⅳ等)表示该位置所指的性能。
---某一性能的每个数字表示对应该性能某一范围值的类别(1、2、3等),如表1中所示。
注1:实际上,并非所有的性能分级组合都能实现,除偶然情况外,还应注意某种材料的命名不一定与横行对应。
注2:在命名类别时应考虑在位置Ⅲ、Ⅳ和Ⅵ中每个性能的值,这些列在数据表中的数值是从生产中获得的平均值。
由于生产条件的变化,确定类别的产品因某一性能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某些情况下:
---如果某一性能的平均值接近较低命名类别的下限,则应调整为较低类别;
---如果某一性能的平均值接近较高命名类别的上限,则就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