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95.1-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16895.1-2008 | 714 | GB/T 16895.1-2008 | [PDF]天数 <=4 | 低压电气装置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
| GB 16895.1-1997 | 599 | GB 16895.1-1997 | [PDF]天数 <=3 |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6895.1-2008 (GB/T16895.1-2008) |
| 中文名称 | 低压电气装置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
| 英文名称 |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1: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ssessment of general characteristics, definitio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50 |
| 字数估计 | 36,356 |
| 发布日期 | 2008-06-18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6895.1-1997 |
| 采用标准 | IEC 60364-1-200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1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设计、安装以及检验的安全规则, 以避免在合理使用中的电气装置可能发生的对于人员、家畜和财产的危险和损害, 并保证电气装置的正常运行。本标准适用于以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a) 居住用房屋;b) 商业用房屋;c) 公共事业用房屋;d) 工业用房屋;e) 农业和园艺房屋;f) 预制建筑物;g) 房车、房车营地与类似场所;h) 建筑工地;展览会、集市以及其他临时性设施的电气装置;i) 游艇码头;j) 外部照明和类似装置(见11.3e);k) 医疗场所;l) 车载的或可运翰的装皿;m) 光伏 |
GB/T 16895.1-2008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1: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ssessment of general characteristics, definitions
ICS 91.140.50
Q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2005
代替GB 16895.1-1997
低压电气装置
第1部分:基本原则、
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IEC 60364-1:2005,IDT)
2008-06-18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Ⅴ
11 范围 1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13 基本原则 3
131 安全防护 3
131.1 概述 3
131.2 电击防护 3
131.3 热效应保护 3
131.4 过电流保护 3
131.5 故障电流保护 4
131.6 电压扰动防护和防电磁干扰措施 4
131.7 电源中断防护 4
132 设计 4
132.1 概述 4
132.2 电源的特性 4
132.3 用电负荷的性质 5
132.4 安全设施的电源系统或备用电源的供电系统 5
132.5 环境条件 5
132.6 导体的截面 5
132.7 布线方式和安装方法 5
132.8 保护设备 5
132.9 应急控制 6
132.10 隔离电器 6
132.11 防止相互有害的影响 6
132.12 电气设备的易接近性 6
132.13 电气装置的档案 6
133 电气设备的选择 6
133.1 概述 6
133.2 特性 6
133.3 安装条件 6
133.4 防止有害影响 6
134 电气装置的安装和检验 7
134.1 安装 7
134.2 初检 7
134.3 定期检验 7
20 术语和定义 7
30 一般特性评估 7
31 目的、供电和结构 7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2005
311 最大需求负荷和参差性 7
312 导体的配置和系统接地 8
312.1 按电流种类而确定的载流导体 8
312.2 系统接地的型式 9
313 供电 22
313.1 概述 22
313.2 安全设施和备用系统的供电要求 23
314 装置的回路划分 23
32 外界影响的分类 23
33 兼容性 23
33.1 特性的兼容性 23
33.2 电磁兼容性 23
34 可维护性 24
35 安全设施 24
35.1 概述 24
35.2 分类 24
36 供电连续性 2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GB 16895系列标准的编码系统和规划 2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定义---对选用的GB/T 2900.71-2008《电工术语 电气装置》的
术语的应用指南和说明 27
参考文献 30
图1 单相二线制 8
图2 单相三线制 8
图3 二相三线制 8
图4 三相三线制 8
图5 三相四线制 9
图6 二线制 9
图7 三线制 9
图31A1 全系统将中性导体与保护导体分开的TN-S系统 10
图31A2 全系统将被接地的相导体与保护导体分开的TN-S系统 11
图31A3 全系统采用接地的保护导体和未配出中性导体的TN-S系统 11
图31B1 在装置非受电点的某处将PEN分离成PE和N的三相四线制的TN-C-S系统 12
图31B2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PEN分离成PE和N的三相四线制的TN-C-S系统 12
图31B3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PEN分离成PE和N的单相二线制的TN-C-S系统 13
图31C 全系统采用将中性导体的功能和保护导体的功能合并于一根导体的TN-C系统 13
图31D 对用电设备采用单独的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的多电源TN-C-S系统 14
图31E 给二相或三相负荷供电的全系统内只有保护导体没有中性导体的多电源TN系统 15
图31F1 全部装置都采用分开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TT系统 16
图31F2 全部装置都具有接地的保护导体,但不配出中性导体的TT系统 16
图31G1 将所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采用保护导体相连后集中接地的IT系统 17
图31G2 将外露可导电部分分组接地或独立接地的IT系统 17
图31H 直流的TN-S系统 18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2005
图31J 直流的TN-C系统 19
图31K 直流的TN-C-S系统 20
图31L 直流的TT系统 21
图31M 直流的IT系统 22
图B.1 伸臂范围限值 28
表A.1 GB 16895系列标准的编码系统 25
表A.2 GB 16895《低压电气装置》系列标准的规划 25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2005
前言
《低压电气装置》系列标准的总标题下共分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部分是《低压电气装置》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64-1:2005(第5版)《低压电气装置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
和定义》(英文版)。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与IEC 60364-1:2005完全一致。鉴于IEC 60364-1:2005中附录C(资料性附
录)是IEC 60364-1的2001年第4版与2005年的第5版的结构对比,与我国标准的变化无关,因此在采
用时予以删除。
本部分代替GB 16895.1-1997《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本部分与GB 16895.1-1997相比,主要变化是:
---为了使“范围”更加完整,新增了外部照明和类似装置、医疗场所,移动的或可运输的装置、光伏
供电系统和低压发电机组;
---在131条,即“基本原则”方面,完善了电气装置中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性的清单;而且,增加了对
电压扰动防护和防电磁干扰措施的新的条款以及涉及防止电源中断保护的新的条款;
---在132条,即“设计”方面,增加了“关于电气装置的档案”的新的条款;
---在134条,即“电气装置的安装和检验”方面,增加了“定期检验”的新的条款;
---以前的312条,即“配电系统的类型”,被更名为“导体配置和系统接地”,而且还包括若干新的
插图,以便更好地了解目前在各IEC 成员国中应用的各种交流与直流电路和系统类型及其接
地型式;
---在33.1条,即“特性的兼容性”中,增加了关于过大的PE导体电流的新项目;
---增加了新的36条,即“供电连续性”;
---附录B与GB/T 2900.71-2008是一致的。
本部分中的“本标准”是指《低压电气装置》系列标准。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技术委员会(SAC/TC20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贺湘琨、王增尧、黄宝生、刘贵远。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895.1-1997。
GB/T 16895.1-2008/IEC 60364-1:2005
低压电气装置
第1部分:基本原则、
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11 范围1)
1) 在附录A中说明编码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装置设计、安装以及检验的安全规则,以避免在合理使用中的电气装置可能发生
的对于人员、家畜和财产的危险和损害,并保证电气装置的正常运行。
11.1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
a) 居住用房屋;
b) 商业用房屋;
c) 公共事业用房屋;
d) 工业用房屋;
e) 农业和园艺房屋;
f) 预制建筑物;
g) 房车、房车营地与类似场所;
h) 建筑工地;展览会、集市以及其他临时性设施的电气装置;
i) 游艇码头;
j) 外部照明和类似装置(见11.3e);
k) 医疗场所;
l) 车载的或可运输的装置;
m) 光伏供电系统;
n) 低压发电设备。
注:“房屋”包含地面,并包括所有设施和建筑物。
11.2 本标准包括:
a) 标称电压为交流1000V及以下或直流1500V及以下供电的回路;
本标准所考虑的交流电的首选频率为50Hz、60Hz和400Hz。但并不排除作为特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