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8332.1-2009 (GB/T18332.1-2009) | | 中文名称 |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 | 英文名称 | Lead-acid batteries used for electric road vehic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8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20.20 | | 字数估计 | 16,169 | | 发布日期 | 2009-05-06 |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332.1-2001 | | 引用标准 | GB/T 2900.41, | | 采用标准 | IEC 61982-1-2006, MOD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833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高尔夫球车、旅游观光车等使用的铅酸蓄电池和蓄电他组。本部分不适用于起动用、电动助力用、牵引用等其他用途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
GB/T 18332.1-2009
Lead-acid batteries used for electric road vehicles
ICS 29.220.20
K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332.1-2009
代替GB/T 18332.1-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IEC 61982-1:2006,Secondarybatteriesforthepropulsionof
electricroadvehicles-Part1:Testparameters,MOD)
2009-05-06发布
2009-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代号 1
4 产品的分类与型号 2
5 要求 3
6 试验方法 4
7 检验规则 9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
GB/T 18332.1-2009
前言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 61982-1:2006《电动道路车驱动用蓄电池 第1部分:试验参数》。本部分与
IEC 61982-1:2006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低温容量”;
---增加“耐振动能力”;
---增加“快速充电能力”;
---增加“荷电保持能力”;
---增加“排气阀动作”;
---增加“安全性”;
---增加“防爆能力”;
---增加“循环耐久能力”;
---删除“应用试验”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8332.1-2001《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本部分与GB/T 18332.1-2001相比主
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电动三轮车、高尔夫球车和旅游观光车。”;
---增加“排气阀动作”;
---增加“快速充电能力”;
---增加“峰值功率”;
---增加“防爆能力(阀控式蓄电池)”;
---修订“术语、代号”:将“大电流放电”改为“高倍率放电”;“低温-18℃放电”改为“低温容量”;
“限压阀”改为“排气阀动作”;
---删除“过放电性能”。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深圳市今星光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古越蓄电池有限公司、常州
速派奇电源有限公司、江苏海恩电池公司、绍兴汇同蓄电池有限公司、江苏统博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舜天
松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
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丰日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大洋电源有限公
司、苏州市苏龙特种蓄电池有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上海海宝特种电源有限公司、新乡市卓威
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伊晓波、刘金刚、曹苗根、杨涛、唐伯恩、朱文武、刘粤荣、钱照旺、童一波、
邵双喜、杨元玲、周明明、居春山、宋永江、赵延安、姚志刚、杨新明、陈延祥、侯世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332.1-2001。
GB/T 18332.1-2009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1 范围
GB/T 1833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高尔夫球车、旅游观光车等使用
的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本部分不适用于起动用、电动助力用、牵引用等其他用途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833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2900.4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2900.41-2008,IEC 60050(482):2003,
IDT)
3 术语和定义、代号
GB/T 2900.4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在25℃的条件下,测得的并由制造商宣称的电池的容量值;用3小时率容量C3(Ah)表示。
3.2
在规定的条件下,蓄电池实际所能放出的电量;用Ca(Ah)表示。
3.3
表示蓄电池充放电电流大小的术语,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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