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67.4-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19267.4-2008 | 349 | GB/T 19267.4-2008 | [PDF]天数 <=3 |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 |
| GB/T 19267.4-2003 | 319 | GB/T 19267.4-2003 | [PDF]天数 <=3 |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 原子发射光谱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9267.4-2008 (GB/T19267.4-2008) |
| 中文名称 |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 |
| 英文名称 |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trace evidence in forensic sciences -- Part 4: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15,185 |
| 发布日期 | 2008-08-14 |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267.4-200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926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子发射光谱法的检材处理及样品制备、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
GB/T 19267.4-2008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trace evidence in forensic sciences.Part 4: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267.4-2008
代替GB/T 19267.4-2003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
2008-08-14发布
2009-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19267《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分为12个部分:
---第1部分:红外吸收光谱法;
---第2部分: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第3部分:分子荧光光谱法;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5部分: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6部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法;
---第7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第8部分:显微分光光度法;
---第9部分:薄层色谱法;
---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
---第1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第12部分:热分析法。
本部分为GB/T 19267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9267.4-2003《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
本部分与GB/T 19267.4-2003相比主要变化有: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本部分的3.8~3.13、3.23、3.27~3.30);
---增加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焰炬(ICP)发射光谱分析的内容(本部分的5.2.1.2、6.1.2、6.2.2、
6.2.3);
---修改了原理部分(本部分和GB/T 19267.4-2003的第4章);
---删除了关于仪器的部分内容(GB/T 19267.4-2003的5.4);
---修改了样品制备及进样技术的内容(本部分和GB/T 19267.4-2003的第6章);
---修改了试验方法的内容(本部分和GB/T 19267.4-2003的第7章);
---修改了结果表述(本部分的8.1、8.3,GB/T 19267.4-2003的8.1、8.3)。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
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省公安厅。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承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267.4-2003。
GB/T 19267.4-2008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
1 范围
GB/T 1926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子发射光谱法的检材处理及样品制备、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26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3966 分析仪器术语
GB/T 14666 分析化学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966、GB/T 1466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利用试样中原子(或离子)所发射的特征线光谱的波长或强度,检测元素的存在和它们的含量的
方法。
3.2
原子或离子因电子能级之间的跃迁,发射出一定波长的光,产生一系列由细小线条组成的光谱。
3.3
气态分子被激发后产生的由许多光带与暗区相隔的光谱。
3.4
炽热的固体或液体发射出的在整个光谱区内没有谱线界限的光谱。
3.5
原子中外层电子能级跃迁所产生的谱线。在谱线波长前面标以符号“Ⅰ”表示此谱线是原子线。
3.6
由原子被激发失去一个或几个电子所辐射的谱线。原子被电离,失去一个电子成为一次电离,失去
两个电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