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9436.1-2025 (GB/T19436.1-2025) | | 中文名称 |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 | 英文名称 | 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ry - Electro-sensitive protective equipment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1.010 | | 字数估计 | 54,589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436.1-201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9436.1-2025: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ICS 21.010
CCSJ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9436.1-2013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功能、设计和环境要求 7
4.1 功能要求 7
4.2 设计要求 8
4.3 环境要求 14
5 试验 19
5.1 通则 19
5.2 功能试验 21
5.3 故障条件下的性能试验 23
5.4 环境试验 24
5.5 可编程或复杂集成电路的确认 32
6 识别标志和安全使用标志 33
6.1 通则 33
6.2 专用电源供电的ESPE 33
6.3 内部电源供电的ESPE 33
6.4 调整 33
6.5 外壳 33
6.6 控制装置 34
6.7 端子标志 34
6.8 标志的耐久性 34
7 随机文件 34
附录A(规范性) ESPE的选择性功能 36
A.1 总则 36
A.2 外部装置监控(EDM) 36
A.3 停止性能监控(SPM) 37
A.4 副开关装置(SSD) 37
A.5 起动联锁 38
A.6 重新起动联锁 38
A.7 抑制 39
A.8 用于重新起动机械的ESPE 40
A.9 设置检测区和/或其他安全相关参数 41
附录B(规范性) 影响ESPE的电气设备的单一故障一览表 42
B.1 总则 42
B.2 导线和连接器 42
B.3 开关 42
B.4 分立电气元件 42
B.5 固态电气元件 42
B.6 电动机 42
附录C(规范性) 设计评定 43
参考文献 44
图1 使用安全相关通信接口的ESPE的示例 12
图2 使用安全相关通信接口的ESPE的EMC测试设置 21
表1 安全性能的类型和要求 8
表2 要求的PLr或SIL及对应ESPE类型 8
表3 固态OSSDs接通和断开状态的输出 11
表4 交流电源端口的电源电压骤降和中断 14
表5 直流电源端口的电源电压骤降和中断 15
表6 脉冲试验要求 15
表7 3型和4型ESPE脉冲试验附加要求 15
表8 浪涌试验要求 16
表9 3型和4型ESPE浪涌试验附加要求 16
表10 电磁场试验要求 16
表11 3型和4型ESPE电磁场试验附加要求 17
表12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试验要求 17
表13 3型和4型ESPE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试验附加要求 17
表14 静电放电试验要求 17
表15 3型和4型ESPE静电放电试验附加要求 18
表16 固定使用设备的振动试验 29
表17 地面车辆上设备的正弦振动试验 29
表18 地面车辆上设备的宽带随机振动试验 30
表19 固定使用设备的冲击试验 30
表20 地面车辆上设备的冲击试验 30
表B.1 电动机故障及排除方法 4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 (/T)19436《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的第1部分。GB (/T)19436已经发布
了以下部分: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GB/T 19436.1);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2部分: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设备的特殊要求
(GB/T 19436.2);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装置 第3部分: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防护器件(AOPDDR)设备的
特殊要求(GB 19436.3);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4部分:使用视觉保护装置(VBPD)设备的特殊要求
(GB/T 19436.4)。
本文件代替GB/T 19436.1-2013《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与GB/T 19436.1-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术语“消隐”及定义(见3.1,2013年版的3.1);
---更改了术语“故障”的定义(见3.9,2013年版的3.9);
---更改了术语“最终开关装置”及定义(见3.10,2013年版的3.10);
---更改了术语“输出信号开关装置”(见3.19,2013年版的3.19);
---更改了术语“系统总体停止性能”(见3.20,2013年版的3.20);
---更改了术语“副开关装置”(见3.24,2013年版的3.24);
---更改了术语“停止性能监控”(见3.27,2013年版的3.27);
---增加了术语“型式试验”(见3.31);
---增加了“功能要求”中对“正常工作”的规定和解释(见4.1.1);
---增加了“安全性能的类型和要求”(见4.1.4);
---增加了“要求的PLr或SIL及对应ESPE类型”(见4.1.5);
---更改了“电源”中技术要求,“额定”更改为“标称”(见4.2.1,2013年版的4.2.1);
---更改了“故障检测要求”中“总则”的规定,故障确定和发生的若干规则(见4.2.2.1,2013年版的
4.2.2.1);
---更改了“2型ESPE的特殊要求”中周期检测手段的表述(见4.2.2.3,2013年版的4.2.2.3);
---更改了“4型ESPE的特殊要求”中因故障使ESPE立即进入锁定状态的特殊要求(见4.2.2.5,
2013年版的4.2.2.5);
---增加了“火灾和火焰的保护”(见4.2.3.7);
---更改了输出信号开关装置(OSSD)的总则(见4.2.4.1,2013年版的4.2.4)和固态形式的技术内
容(见4.2.4.3,2013年版的4.2.4.3);
---“指示灯和显示器”更改为“指示灯和显示”(见4.2.5和5.2.5,2013年版的4.2.5和5.2.5);
---“子系统的脱开”更改为“电气组件的脱开”,相应技术内容变化(见4.2.7,2013年版的4.2.7);
---更改了“共因失效”中对多通道系统的要求(见4.2.9,2013年版的4.2.9);
---更改了“集成电路的软件、编程及功能设计”的若干要求(见4.2.11.2,2013年版的4.2.11.2);
---增加了“ESPE检测能力完整性”(见4.2.12);
---增加了“试件”(见4.2.13);
---更改了“环境要求”中环境空气温度范围和湿度和电骚扰的技术要求(见4.3,2013年版的4.3)
和相应环境试验的技术内容(见5.4,2013年版的5.4);
---增加了“型式试验”工作条件中若干情况的要求(见5.1.1.2);
---更改了限定功能试验的验证过程(见5.2.3,2013年版的5.2.3);
---增加了OSSD(s)对于故障的要求(见5.2.8.1);
---更改了2型ESPE故障条件下性能试验的部分特殊要求(见5.3.3,2013年版的5.3.3);
---更改了4型ESPE故障条件下性能试验进行故障累积试验的要求(见5.3.5,2013年版的5.3.5);
---增加了“光干扰”一节(见5.4.6);
---更改了随机文件中若干技术内容的要求(见7,2013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附录A中“总则”“停止性能监控(SPM)”和“抑制”的技术内容(见附录A,2013年版的
附录A);
---增加了“设置检测区和/或其他相关参数”一节(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总则一节,并更改了考虑到的故障及排除方法的具体要求(见附录B);
---更改了附录C中评定依据本文件试验和评价的要求(见附录C,2013年版的附录C);
---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文件等同采用IEC 61496-1:2020《机械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增加了部分术语的注释(见3.13、3.18)。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宁科力光电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机床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瑞娟、吴翟、黄祖广、张颖、邵光存、赵立波、林启敬、张国杰、卢振伟、胡进芳、
尹震宇、高知国、张培森、王海涛、陈忠、吴怡然、王楚婷、于春平。
本文件于2004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电敏保护设备(ESPE)适用于对人体存在伤害风险的机械。它能在人处于危险状态前,使机械回复
到安全状态,从而提供保护。
本文件对可广泛应用的电敏保护设备(ESPE)的通用设计和性能要求做出了规定。符合本文件要
求设备的基本特点是具有适当的安全相关性能等级和规定用于确保此性能等级得以保持的内置式周期
性功能检查或自检。
每种类型的机械都有其特定的危险,本文件并非以推荐电敏保护设备(ESPE)在特定机械上的使用
方法为目的。电敏保护设备的应用由此类设备的供方、机械的用户和强制机构之间共同协商。关于这
一点,需要注意国内外已经制定的相关指导文件,例如GB/T 15706-2012。
GB/T 19436拟由4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对专门用于检测人体或人体部分的非接触型电敏保护设备
(ESPE)规定产品设计、制造和试验的通用要求,确保电敏保护设备达到必要的安全性能等级,
旨在提高机械电气设备的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2部分: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设备的特殊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础上,对使用
有源光电保护装置的电敏保护设备(ESPE)进一步规定产品设计、制造和试验的特殊要求,确
保此类电敏保护设备(ESPE)满足特定使用需求。
---第3部分: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防护器件(AOPDDR)设备的特殊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础
上,对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保护装置的电敏保护设备(ESPE)进一步规定产品设计、制造和试
验的特殊要求,确保此类电敏保护设备(ESPE)满足特定使用需求。
---第4部分:使用视觉保护装置(VBPD)设备的特殊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础上,对使用视觉保
护装置的电敏保护设备(ESPE)进一步规定产品设计、制造和试验的特殊要求,确保此类电敏
保护设备(ESPE)满足特定使用需求。
本文件涉及电敏保护设备(ESPE)的技术适用性。除非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否则应用本文件所要
求使用的物质和试验方法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遵守本文件,绝不免除供方或用户在使用本文件所涉
及的设备时,对人身安全和健康所承担的法定责任。
本文件要求高度依赖对规定试验和测量技术方面的分析与专业知识。为使其具有高水平的可信
度,建议由相关专家进行独立审查。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门用于检测人体或人体部分的非接触型电敏保护设备(ESPE)的设计、制造和试验
的总则,电敏保护设备是安全相关系统的组成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其功能和设计要求,要确
保达到适宜的安全相关性能。电敏保护设备(ESPE)能包括选择性的安全相关功能,这些要求在附录A
中给出。
注:“非接触型”意味着不需要人体接触来进行传感。
本文件旨在与GB/T 19436的后续部分一起使用,后续部分是基于敏感技术的特殊要求。
示例:本文件和GB/T 19436.2用于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本文件和GB/T 19436.3用于使用有源光电
漫反射保护装置(AOPDDRs)。
如果不存在涵盖敏感技术的部分,则使用IEC TS62998-1。
如果GB/T 19436系列没有包含所有必要的规定,则使用IEC TS62998-1。
除IEC TS62998-1外,还可结合GB/T 19436系列所涵盖部分。
本文件没有规定检测区的尺寸或形状,以及它在任何特殊应用中涉及危险的布置,也没有规定由什
么构成任何机械的危险状态,只限于ESPE的功能及其怎样与机械连接。
虽然数据接口能用于控制ESPE的选择性安全相关功能(附录A),但本文件并未规定具体要求。
这些安全相关功能的要求能通过查阅其他标准[如IEC 61508(所有部分)、IEC 62046和IEC 62061和
ISO 13849-1]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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