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9930.2-2014 (GB/T19930.2-2014) | | 中文名称 | 土方机械 挖掘机保护结构的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 第2部分:6t以上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ROPS) | | 英文名称 | Earth-moving machinery -- Laboratory tests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protective structures of excavators -- Part 2: Roll-over protective structures (ROPS) for excavators of over 6 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97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100 | | 字数估计 | 33,324 | | 发布日期 | 7/24/2014 | | 实施日期 | 1/1/2015 | | 引用标准 | GB/T 17772-1999; ISO 5353; ISO 6165; ISO 9248 | | 采用标准 | ISO 12117-2-200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19930的本部分建立了静载荷作用下统一的、可重复的评价滚翻保护结构(ROPS)载荷承受性能的方法, 并规定了对典型试件在这样载荷作用下的性能要求。本部分适用于ISO 6165规定的大于6t并小于50 t的液压挖掘机机的ROPS。当机器围绕其回转机架的纵轴滚翻360°, 且与小于坡度30°硬黏土路面没有失去接触时, ROPS将为系座椅安全带的司机确保最小的挤压保护空间。ROPS被应用在有滚翻危险存在的地方。本部分适用于基本型挖掘机或用于物件吊运、拆除或带磁盘、蛤壳式铲斗、抓斗或多爪夹其等附属装置的派生 |
GB/T 19930.2-2014
ICS 53.100
P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方机械 挖掘机保护结构的实验室
试验和性能要求 第2部分:6t以上
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ROPS)
(ISO 12117-2:2008,IDT)
2014-07-24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和缩略语 6
5 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11
6 试验加载程序 12
7 材料温度基准 15
8 验收 16
9 ROPS的标记 19
10 试验报告 19
11 司机手册 2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符合GB/T 19930.2的ROPS试验报告 2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设计变更、物理试验和变更 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基本原理-ROPS性能要求 25
参考文献 28
前言
GB/T 19930《土方机械 挖掘机保护结构的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小型挖掘机倾翻保护结构(TOPS);
注:现该部分的标准号和标准名称为GB/T 19930-2005《土方机械 小型挖掘机 倾翻保护结构的试验室试验和
性能要求》,待该标准修订后,标准号改为GB/T 19930.1。
---第2部分:6t以上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ROPS)。
本部分为GB/T 1993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2117-2:2008《土方机械 挖掘机保护结构的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
求 第2部分:6t以上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ROPS)》,包括其技术勘误ISO 12117-2:2008/Cor.1:2010。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8498-2008 土方机械 基本类型 识别、术语和定义(ISO 6165:2006,IDT)
---GB/T 8591-2000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标定点(eqv ISO 5353:1995)
---GB/T 21153-2007 土方机械 尺寸、性能和参数的单位与测量准确度(ISO 9248:1992,
MOD)
本部分与ISO 12117-2:2008相比,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6.3.2中的“见图10”改为“见图10a)”;
---将6.4.4中的“表1”改为“表2”;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有关英制国家规定的“注1:在一些用英制的国家,螺栓和螺母使用相同的
等级”,并将“注2”改为“注”;
---将技术勘误内容纳入标准正文中,并在正文中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双线“|”标识。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上海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
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博汇驾驶室制造有限公司、吉
林大学工程装备实验中心、沈阳和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阎堃、王伟强、陈良、李蔚苹、王丽军、成凯、韩雪山、董圣广、林承佳。
引 言
由于液压挖掘机开始倾翻时其较大的工作装置可支撑机身,因此液压挖掘机不像其他土方机械一
样容易倾翻。然而在世界上一些区域国家,事故数据表明液压挖掘机需要滚翻保护结构。因此有必要
对液压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进行标准化。
GB/T 19930的本部分对土方机械中6t以上液压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ROPS)提供了一种试验
方法。不像GB/T 17922规定的机器,液压挖掘机具有较大工作装置的特性可影响其ROPS所必需的
性能。此外,液压挖掘机ROPS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与其他土方机械是不同的。
土方机械 挖掘机保护结构的实验室
试验和性能要求 第2部分:6t以上
挖掘机的滚翻保护结构(ROPS)
1 范围
GB/T 19930的本部分建立了在静载荷作用下统一的、可重复的评价滚翻保护结构(ROPS)载荷承
受性能的方法,并规定了对典型试件在这样载荷作用下的性能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ISO 6165规定的大于6t并小于50t的液压挖掘机的ROPS。当机器围绕其回转机
架的纵轴滚翻360°,且与小于坡度30°硬黏土路面没有失去接触时,ROPS将为系座椅安全带的司机确
保最小的挤压保护空间。ROPS被应用在有滚翻危险存在的地方。
本部分适用于基本型挖掘机或用于物件吊运、拆除或带磁盘、蛤壳式铲斗、抓斗或多爪夹具等附属
装置的派生挖掘机的ROPS。
本部分不适用于带司机室起升装置的挖掘机。
注:由于试验和统计学数据源于可接受的基准,本部分预期适用于总工作质量小于或等于50000kg的挖掘机。不
排除本部分描述的程序适用于较大或较小质量的挖掘机的可能性,如果该要求可能导致不切实际的设计,则不
包括用于采矿工况特殊设计的挖掘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772-1999 土方机械 保护结构的实验室鉴定挠曲极限量的规定(idt ISO 3164:1995)
ISO 5353 土方机械和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司机座椅标定点(Earth-movingmachinery,and
ISO 6165 土方机械 基本类型 识别、术语和定义(Earth-movingmachinery-Basictypes-
ISO 9248 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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