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0001.1-2024 (GB/T20001.1-2024) | | 中文名称 | 标准起草规则 第1部分:术语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 - Part 1: Terminolog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20; 01.120 | | 字数估计 | 38,363 |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 实施日期 | 2024-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0001.1-2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0001.1-2024: 标准起草规则 第1部分:术语
ICS 01.020;01.120
CCS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0001.1-2001
标准起草规则 第1部分:术语
2024-03-15发布
2024-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 术语的标准化 1
3.2 概念及其排列 2
3.3 领域及专业 3
3.4 概念表示 3
4 通则 6
5 准备工作 7
5.1 使用者确定 7
5.2 领域、专业和内容主题的界定 7
5.3 少数民族语言术语编写 7
5.4 资料搜集 8
5.5 资料评价 8
5.6 确定基本工作流程 8
5.7 日程表拟定 9
6 标准化术语条目的数据类目 9
7 术语标准术语条目及其组织 10
7.1 概念筛选及术语建立 10
7.2 术语数据采集 11
7.3 术语数据记录 11
7.4 术语候选表的建立 13
7.5 概念域和概念体系的建立 13
7.6 术语条目排序 13
8 术语标准的命名要求 15
9 术语标准范围编写要求 15
10 术语标准术语条目的内容及起草要求 15
10.1 通则 15
10.2 条目分级及编号 16
10.3 术语 17
10.4 符号 22
10.5 定义 22
10.6 非文字表述 25
10.7 术语条目的示例 26
10.8 术语条目的注 26
10.9 术语条目的源文献说明 27
10.10 术语条目引用 27
11 术语标准的索引 28
11.1 基本要求 28
11.2 索引中术语表示形式 29
12 术语标准参考文献 29
13 非术语标准术语条目组织及编写 30
13.1 术语 30
13.2 术语分级 30
13.3 条目排序 30
13.4 索引 30
参考文献 3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GB/T 20001与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2《标准中
特定内容的起草》、GB/T 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和GB/T 20004《团体标准化》共同构成支撑标准
制定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
本文件是GB/T 20001的第1部分。GB/T 2000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标准起草规则 第1部分:术语;
---标准编写规则 第2部分:符号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3部分:分类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5部分:规范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7部分:指南标准;
---标准起草规则 第8部分:评价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
---标准编写规则 第11部分:管理体系标准。
本文件代替GB/T 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与GB/T 20001.1-2001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中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对术语标准化工作的通则(见第4章,2001年版的第4章);
c) 增加了少数民族语言术语编写的要求(见5.3);
d) 增加了所引文献为译文时,对译文的要求(见5.5.2);
e) 增加了对术语条目的主要数据类目的概述描述(见第6章);
f) 删除了按系统编排的术语标准的索引编写要求(见2001年版的6.7.2);
g) 删除了对复合术语进行索引的要求(见2001年版的6.7.4);
h) 删除了图示表示的要求(见2001年版的6.8);
i) 增加了概念筛选及对术语建立的要求(见7.1);
j) 增加了采集数据时,术语使用信息记录的要求,以及对于与非文字指称相关的数据的记录内容
(见7.3.2);
k) 增加了术语标准范围起草的规则(见第9章);
l) 增加了引用其他标准中术语的基本要求(见10.1);
m)更改了对术语条目编号的要求(见10.2,2001年版的6.5.2);
n) 增加了确定术语采用级别的要求(见10.3.1);
o) 更改了概念最先采用的指称的名称,将“优先术语”更改为“首选术语”(见10.3.2.1,2001年版
的6.5.3);
p) 增加了书面形式、语法信息及使用信息(见10.3.3);
q) 增加了对符号采用级别的要求(见10.4.2);
r) 增加了对非文字表述的要求(见10.6);
s) 增加了对术语条目源文献的说明(见10.9);
t) 增加了非术语标准中术语条目及其组织的要求(见第13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语言与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事务中心、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
司、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广州南方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
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聊城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北京师
范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北京九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海涛、曹馨宇、刘亮亮、张晖、代晓明、陈炎明、徐术坤、郝天永、扎桑拉姆、
扎西央宗、魏洁、刘晓东、蒋盛益、曹东、宋萍、龚鸣、吕学强、刘耀、谢琪、周洪伟、贾仰理、聂大昕、刘嘎琼、
周长青、严可、贺莉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T 1.6-1988,1997年第一次修订;
---2001年第二次修订为GB/T 20001.1-2001;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引 言
制定高质量的标准化文件是标准化活动的内容之一,为了保证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我国已经建立
并不断完善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在该标准体系中,GB/T 1.1-2020《标准化工
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是确立普遍适用于起草各类标准通用规则的国家标
准。但对于具体标准化文件的起草,还需要确立更有针对性的特定规则,形成总体规则与特定规则相结
合的规则体系,以便促进形成高质量的标准化文件。
GB/T 20001即是为了确立特定规则而编制的文件。依据标准内容的功能或标准针对的标准化对
象,标准被划分为不同的功能类型或对象类别。针对不同功能类型、对象类别的标准需要分别确立起草
规则,因此将GB/T 20001分为两组:第10部分之前为第一组,针对不同功能类型的标准确立起草规
则,其中第1部分不仅适用于术语标准中术语起草,也适用于非术语标准中术语起草,对于非术语标准
中术语和定义章节,给出了明确、细化、具体的体例、格式等起草规则;第10部分(含)以后为第二组,针
对不同对象类别的标准确立起草规则。
为了在起草标准时充分体现标准的功能,GB/T 20001中的第一组文件将针对各功能类型标准确
立需要遵守的起草规则,拟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术语。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标准化文件中术语条目起草的总体原则和要求。
---第2部分:符号标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起草符号标准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规则。
---第3部分:分类标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起草分类标准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试验方法标准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
规则。
---第5部分:规范标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起草规范标准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起草规程标准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规则。
---第7部分:指南标准。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起草指南标准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相关规则。
---第8部分:评价标准。目的在于为规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确立起草规则,以便能评
价产品、过程、服务或系统并得出较全面的结果。
本次对GB/T 20001.1的修订,重点考虑了所有标准化文件中术语条目起草要求,确立术语条目及
数据类目的组织和结构、术语条目内容及起草要求,通过确立更加详细的术语起草要求,让文件起草者
在起草各类标准化文件中的术语时有据可依,从而提高术语的规范化程度,提高标准化文件质量,有效
推动标准文本与信息化的融合,对保证我国术语资源的健康、持续发展和长期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起草规则 第1部分:术语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标准化文件中术语条目起草要求,确立了术语条目编制流程、术语条目及数据类目的
组织和结构、术语条目内容及起草要求、索引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标准化文件中术语条目的编制、起草和管理,其他文件起草、术语工作参照使用。
注:标准化文件不限定于术语标准,也包括非术语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2659.1 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 第1部分:国家和地区代码
GB/T 2659.2 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
GB/T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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