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2939.8-2025 (GB/T22939.8-2025) | | 中文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 | | 英文名称 | Package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 8: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tegrated electrical cooking rang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40.20 | | 字数估计 | 10,167 | | 发布日期 | 2025-10-05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2939.8-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
ICS 97.040.20
CCSY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229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的第8部分。GB/T 22939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合肥瀚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安德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森歌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米技电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
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伟、宋道鹏、李波、张雅云、张建军、季残月、宋志壮。
引 言
GB/T 229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划分为若干部分,由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构成,第1部分
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对于特殊要求范围涵盖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为通用要求与该特殊要
求结合使用,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对应条款的代替、修改和增加,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完
整要求。GB/T 22939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吸油烟机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识等。
---第3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
洁器具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
---第4部分:微波炉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微波炉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识等。
---第5部分: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动洗衣机、干衣机、洗衣干衣一
体机、洗鞋机、洗鞋烘鞋机等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识等。
---第6部分:电冰箱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电冰箱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识等。
---第7部分:空调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空调器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识等。
---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定集成电灶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包装标
识等。
本文件与GB/T 22939.1-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文
件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T 22939.1-2025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写明“代替”或
“修改”的部分,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符合GB/T 22939.1-2025中的相
应条款外,还要符合本文件所增加的条款。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第8部分:集成电灶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T 22939.1-202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文件规定了集成电灶包装的技术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集成电灶的包装,下排式系统的包装要求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为工业和商业目的安装的集成电灶;
---打算用在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的
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2939.1-2025的该章适用。
3 术语和定义
除下述内容外,GB/T 22939.1-2025的该章适用。
3.101
由电灶台和/或电磁灶台功能单元作为主体,与蒸、烤、烹饪烟气吸排等功能单元中的一项或多项组
合的一体化器具。
注1:适用于集成在本器具上的其他功能单元正在考虑中。
注2:“一体化”是指将多个功能独立的个体整合为一个整体或一个系统,使其形成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互相促进
的状态。
[来源:GB/T 46504-2025,3.1]
4 技术要求
除下述内容外,GB/T 22939.1-2025的该章适用。
4.3.2.2 静态实物堆码
不适用。
4.3.4.2 斜面冲击试验
不适用。
4.3.4.101 顶部冲击
为验证包装件在装卸搬运、运输环节中经受冲击情况的适应性及对内装物的防护能力,应按
5.3.4.101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
a) 经视检,包装部件如包装纸箱、缓冲泡沫、包装袋等不应出现严重破损;
b) 经视检,产品外观和结构正常,产品标贴不应出现起翘、脱落等情况,内部产品不应有套袋印、
泡沫压印残留。
5 试验方法
除下述内容外,GB/T 22939.1-2025的该章适用。
5.3.1 静态夹持试验
5.3.1.2 试验方法
c) 代替:
试验样品要承受持续的夹持力,单台施加夹持力F 完成夹持试验。如果制造商在包装箱上明示了
夹持力F,则按照明示值进行试验。如果制造商没有明示,夹持力F 按公式(1)计算。
F=4×g×m (1)
式中:
F ---夹持力,单位为牛顿(N);
g ---重力加速度,取9.8m/s2;
m---包装件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5.3.2.2 静态实物堆码试验
不适用。
5.3.4.2 斜面冲击试验
不适用。
5.3.4.101 顶部冲击试验
5.3.4.101.1 试验装置
夹持设备,常用夹抱车,夹抱板可正常夹起辅助样机。
5.3.4.101.2 试验方法
将底层试验样机放置于平整地面上,不发生倾斜。
辅助样机与测试样机为同型号或系列样机,如为系列样机,辅助样机的底座尺寸应与测试样机底座
尺寸相同。
采用夹持设备夹起一台辅助样机,移动至试验样机正上方,上下对齐,调整高度使辅助样机底面至
试验样机顶面的距离为(200±10)mm,松开夹抱板,使顶部辅助样机自由下落至试验样机,如图101
所示。
试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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