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387.2-2012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28387.2-2012 | 949 | GB/T 28387.2-2012 | [PDF]天数 <=7 | 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 第2部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8387.2-2012 (GB/T28387.2-2012) |
| 中文名称 | 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 第2部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
| 英文名称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printing and paper converting machines -- Part 2: Printing machines, varnishing machines and pre-press machine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8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7.100.10; 85.100 |
| 字数估计 | 43,460 |
| 引用标准 | GB 4028-2008; GB 4943-2001; GB 5226.1-2008; GB 7247.1-2001; GB 12265.3-1997; GB/T 15706.1-2007; GB/T 15706.2-2007; GB 17888.4-2008; GB 23821-2009; GB/T 28387.1-2012; EN 378-1-2000; EN 954-1-1996; EN 999-1998; PREN 1010-2-2003; EN 1050-1996; EN 1088; EN 1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8387的本部分规定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应与GB/T 28387.1-2012一起使用, 以共同确定在按制造商预定的条件下使用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及辅助设备时的所有重大危险(见第4章)。本部分未涉及由机器的噪声所引发的危险。这些危险基本包括在GB/T 28387.1-2002中。本部分适用于:印前机械(用于生产原稿和印版的机械和装置):用于生产胶片和印版的曝光设备;用于胶片和印版显影的设备;用于清洗印版的机器;用于折弯印版的机器;用于胶片和印版打孔的机器;用 |
GB/T 28387.2-2012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printing and paper converting machines.Part 2: Printing machines, varnishing machines and pre-press machinery
ICS 37.100.10;85.100
J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
结构安全规则 第2部分:印刷机、
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2012-05-11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重大危险目录 5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9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检验 30
7 使用信息 3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 36
参考文献 38
前言
GB/T 28387《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第3部分:切纸机;
---第4部分:书籍装订、纸加工和整饰机械;
---第5部分:瓦楞纸板生产机械以及纸板和瓦楞纸板加工设备。
本部分为GB/T 2838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技术内容与BSEN1010-2:2006《机械安全 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结构安全规
则 第2部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基本一致。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见附录A。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为使本标准的每一个部分名称具有一致性,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
及结构安全规则 第2部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删除了BSEN1010-2:2006的资料性附录ZA“欧盟标准与欧盟指令98/37/EC基本要求之间
的联系”和资料性附录ZB“欧盟标准与欧盟指令94/9/EC基本要求之间的联系”;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松德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昌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恒晖彩印机械厂有限公司、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
责任公司、潍坊华光精工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欣达印刷机器有限公司、北京印刷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中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人富士印刷机械有限公司、青岛瑞普电气有
限责任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哈尔滨三环印刷包装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通达印刷机有限公司、北京贞亨利印刷机械有限公司、顺德胜江丝网印刷机械有限
公司、上海紫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耀宗、陈海萍、张晓前、张幸彬、何凡、朱企耀、平瑶、张文波、张俊峰、严珠、
杨冬梅、徐文英、郭华金、王琦、杜玉梅、万涛涛、赵旭、张仲勇、冯昌伦、梁伟标、周勤甫。
引 言
本部分规定了附加的安全要求和GB/T 28387.1-2012中没有提及到的规定。
本部分规定了相关的机械所产生的危险因素、危险情况和事件的范围。
根据C类标准的规定所设计和生产的机器,适用于以下情况:当C类标准与A类或B类标准产生
不一致时,优先选择C类标准的有关规定。
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
结构安全规则 第2部分:印刷机、
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1 范围
GB/T 28387的本部分规定了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
GB/T 28387.1-2012一起使用,以共同确定在按制造商预定的条件下使用印刷机、上光机和印前机械
及辅助设备时的所有重大危险(见第4章)。
本部分未涉及由机器的噪声所引发的危险。这些危险基本包括在GB/T 28387.1-2012中。
本部分适用于:
---印前机械(用于生产原稿和印版的机械和装置):
● 用于生产胶片和印版的曝光设备;
● 用于胶片和印版显影的设备;
● 用于清洗印版的机器;
● 用于折弯印版的机器;
● 用于胶片和印版打孔的机器;
● 用于裁切胶片和印版的机器;
● 用于生产凹印版材的机器;
● 扫描仪。
---印刷机和上光机:
● 打样机;
● 单张纸印刷机和上光机,包括数字印刷机;
● 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和上光机,包括数字印刷机;
● 丝网印刷机。
---辅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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