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93.3-201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2893.3-2010 | 125 | GB/T 2893.3-2010 | 3秒自动 |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893.3-2010 (GB/T2893.3-2010) |
| 中文名称 |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 |
| 英文名称 | Graphical symbols -- 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 -- Part 3: Design principles for graphical symbols used in safety sig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10 |
| 字数估计 | 26,215 |
| 发布日期 | 2011-01-10 |
| 实施日期 | 2011-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2893.1; GB/T 2893.2; GB/T 15565.1; GB/T 15565.2 |
| 采用标准 | ISO 3864-3-2006,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号(总第16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893的本部分给出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准则和指南.本部分适用于GB/T 2893.1规定的安全标志中图形符号的设计, 也适用于GB/T 2893.2规定的产品安全标签中安全标志要素的设计 |
GB/T 2893.3-2010: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设计原则
GB/T 2893.3-2010 英文名称: Graphical symbols -- 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 -- Part 3: Design principles for graphical symbols used in safety signs
1 范围
GB/T 2893的本部分给出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准则和指南。
本部分适用于GB/T 2893.1规定的安全标志中图形符号的设计,也适用于GB/T 2893.2规定的
产品安全标签中安全标志要素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2004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
志的设计原则(ISO 3864-1:2002,MOD)
GB/T 2893.2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 2 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
(GB/T 2893.2-2008,ISO 3864-2:2004,MOD)
GB/T 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方便,下面重复列出了GB/T 15565中的部分
术语。
3.1
关键细节
对于图形符号的理解或图形符号的完整必不可少的符号细节。
3.2
限定要素
附加于一般符号或其他图形符号之上,以提供某种确定或附加信息,不能单独使用的符号要素。
4 设计程序
4.1 准备阶段
在设计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之前,应:
a) 详细无误地描述图形符号所要表达的信息;
b) 确认是否需要设计新的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即,确认目前不存在合适的图形符号)(见第5章);
c) 明确该图形符号形成的安全标志所要传达的安全信息;
d) 先确定目标群体的特征,包括目标群体理解特定安全标志所传递安全信息的一般技巧和能力,
再为这一目标群体设计图形符号;
e) 根据第6章的规定为安全标志赋予含义和功能;
f) 根据7.1的规定确定安全标志所需的标志类型。
4.2 设计阶段
4.2.1 宜考虑所设计的图形符号是否还可用在其他类型的安全标志中,以及由此对符号设计所产生的
影响(例如,在最初为指令标志设计的图形符号上添加否定直杠时对符号设计的影响,以及当图形符号
用在警告标志的三角形受限空间内时对符号设计的影响等)。
4.2.2 图形符号的设计应遵守第7章规定的设计准则。
4.2.3 宜使用附录A中给出的设计指南。
5 现行标准的查阅
5.1 设计者应确定:
a) 需要设计的图形符号是否已包含在现行安全标志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标志中和其他现行图形
符号国家标准中;
b) 是否可以修改或组合含义相近的图形符号以形成新安全标志中的图形符号;
c) 是否存在标准化的、适于与新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一起使用的限定要素(见7.8)。
5.2 如果某个特定图形要素取自现有图形符号,那么该图形要素传递的含义宜与其在现有图形符号中
的含义相同。
6 赋予安全标志含义、功能和图像内容
6.1 根据GB/T 2893.1的规定,每个安全标志应只用于传递唯一的安全信息。
6.2 应为新安全标志赋予含义和功能。安全标志设计完成后,包括关键细节在内的图像内容应是明确
并可描述的(见图1)。
含义:禁止烟火。
功能:表示禁止吸烟和所有形式的明火。
图像内容:带有火焰的火柴图形。关键细节是火柴及其燃烧的火焰。
图1 为安全标志赋予含义、功能和图像内容的示例
7 设计准则
7.1 安全标志的几何形状和颜色
应在相应的安全标志模板中设计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安全标志模板的几何形状和颜色应符合
GB/T 2893.1的规定:
--- 禁止标志:按照GB/T 2893.1-2004中7.2的规定;
--- 指令标志:按照GB/T 2893.1-2004中7.3的规定;
--- 警告标志:按照GB/T 2893.1-2004中7.4的规定;
--- 安全条件标志:按照GB/T 2893.1-2004中7.5中的规定;
--- 消防设施标志:按照GB/T 2893.1-2004中7.6中的规定。
安全色宜符合GB/T 2893.1-2004表A.1中给出的色值,或使用尽可能相近的匹配色。
7.2 图形符号的大小和位置
图形符号应充分利用安全标志模板内的可利用区域,并应尽可能居中(见图2~图6)。有关符号边
界的规定见7.4。
7.3 设计模板
为了确保原形安全标志能够被精确地放大和缩小,并使不同形状的原形安全标志具有相同的表观
尺寸,安全标志用图形符号应在符合图7尺寸的相应几何形状的模板中设计。图7给出的是三种几何
形状的模板外形,其中正方形的边长为100mm,圆形的直径为112mm,三角形的边长为140mm,上述
尺寸均不包括标志外部的衬边尺寸。带有符号边界的详细设计模板见7.4的相应规定。
图7 不同形状且具有相同表观尺寸的设计模板外形
7.4 不同标志的符号设计模板
7.4.1 一般要求
除非绝对有必要保持视觉上的清晰和可理解,否则设计模板内的图形符号不应延伸到虚线形成的
符号边界之外(见图8~图12)。
7.4.2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符号边界位于标志的环形边框内,虚线构成的符号边界与环形边框的距离等于标志外
直径(不包括衬边尺寸)的0.033倍。
注:图中黑色虚线为符号边界。
图8 禁止标志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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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T 2893.2|GB/T 7407|GB/T 5465.2|GB/T 2893.1|GB/T 2893.3-2010|GB/T 2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