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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852.2-2026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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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852.2-2026 1029 GB/T 32852.2-2026 [PDF]天数 <=7 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GB/T 32852.2-2018 679 GB/T 32852.2-2018 [PDF]天数 <=5 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 公共汽电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2852.2-2026 (GB/T32852.2-2026)
中文名称 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英文名称 Urban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terminology - Part 2: Bus and trolleybu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R11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01
字数估计 58,549
发布日期 2026-03-31
实施日期 2026-07-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32789-2016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2852.2-2026: 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ICS 03.220.01 CCSR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852.2-2018 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2026-03-31发布 2026-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Ⅵ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术语 1 4 设施与设备 2 5 车辆 8 6 运营服务 9 7 安全与应急 16 8 信息系统 18 9 维护与修理 18 10 技术经济指标 20 参考文献 27 索引 2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32852《城市客运术语》的第2部分。GB/T 3285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4部分:出租汽车; ---第5部分:汽车租赁; ---第6部分:城市客运轮渡。 本文件代替GB/T 32852.2-2018《城市客运术语 公共汽电车》,与GB/T 32852.2-2018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车辆”的术语和定义(见3.5、3.6); b) 更改了“公共汽车”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18年版的2.1); c) 更改了“无轨电车”“公共汽电车交通”“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的定义(见3.2、3.3、3.4,2018年版 的2.2、2.3、2.4); d) 增加了“公交专用进口车道”“公交专用信号灯”“借道区”“起点站”“终点站”“临时站牌”“供电 系统”“隔离DC/DC电源变换器”“即时充电装置”“制动能量回收装置”“充电弓”“充电系统” “充电设备”“充电站”“高压系统”“氢气加氢站”“储氢装置”“驾驶区”“下车按钮”“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无障碍出入口”的术语和定义 (见4.1.5、4.1.6、4.1.7、4.2.6、4.2.7、4.2.20、4.3.1、4.3.9、4.3.11、4.3.12、4.3.13、4.3.14、4.3.15、 4.3.16、4.3.18、4.3.19、4.3.20、4.4.2、4.4.16、4.5.1、4.5.2、4.5.3、4.5.4、4.5.5); e) 更改了“枢纽站”“站台门系统”“电子报站器”的术语和定义(见4.2.9、4.2.16、4.4.10,2018年版 的3.2.13、3.2.20、3.5.9); f) 更改了“公交专用道路”“公交专用车道”“停车场”“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岛式站台”“牵 引变电所”“集电器系统”“交流充电桩”“报站显示屏”的定义(见4.1.1、4.1.2、4.2.1、4.2.3、 4.2.10、4.2.12、4.3.2、4.3.10、4.3.17、4.4.11,2018年版的3.1.3、3.1.4、3.2.1、3.2.10、3.2.14、 3.2.16、3.4.1、3.4.8、3.4.10、3.5.10); g) 删除了“路权”“公交线路单行站”“多层停车场”“换乘停车场”“首站”“末站”“中心站”“车载充 电机”“前路牌”“后路牌”“侧路牌”的术语和定义(见2018年版的3.1.1、3.1.2、3.2.2、3.2.3、 3.2.7、3.2.9、3.2.12、3.4.9、3.5.19、3.5.20、3.5.21); h) 增加了“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智能网联公共汽电车”的术语和定义(见5.14、5.15); i) 更改了“纯电动公共汽车”的术语名称(见5.11,2018年版的4.13); j) 更改了“铰接式公共汽电车”“低地板公共汽电车”“低入口公共汽电车”“无障碍公共汽电车” “快速公共汽电车”的术语和定义(见5.2、5.4、5.5、5.6、5.7,2018年版的4.2、4.6、4.7、4.8、4.9); k) 更改了“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定义(见5.12,2018年版的4.14); l) 删除了“铰接式无轨电车”“空调公共汽车”的术语和定义(见2018年版的4.3、4.5); m)增加了“快线”“干线”“支线”“多样化线路”“调度”“班次”“电子路单”“行车计划”“配车排班” “大站快车”“班制”“移动支付”“客流调查”“客流特征”的术语和定义(见6.1.2、6.1.3、6.1.4、 6.1.6、6.2.5、6.2.7、6.2.8、6.2.11、6.2.12、6.2.31、6.2.34、6.3.2、6.4.7、6.4.10); n) 更改了“公共汽电车线网”“出场”“回场”的术语和定义(见6.1.1、6.2.1、6.2.2,2018年版的 5.1.19、5.2.5、5.2.6); o) 更改了“微循环线路”“城际线路”“线路名”“线网优化”“单程”“单程载客时间”“串车”“大间 隔”“放空运行”“跳站运行”“站距”“区间车”“跨线车”“无人售票”“定制公交”“滞站”“滞留乘 客”“故障停车”“晚高峰”的定义(见6.1.5、6.1.10、6.1.18、6.1.19、6.2.15、6.2.17、6.2.24、6.2.25、 6.2.26、6.2.27、6.2.28、6.2.30、6.2.32、6.3.1、6.3.3、6.3.4、6.3.5、6.3.6、6.4.2,2018年版的5.1.17、 5.1.4、5.1.18、5.1.26、5.2.15、5.2.17、5.2.24、5.2.25、5.2.26、5.2.27、5.2.28、5.2.1、5.2.2、5.4.1、 5.4.4、5.4.11、5.4.12、5.4.13、5.3.3); p) 删除了“高架线路”“隧道线路”“快车线路”“全封闭线路”“半封闭线路”“回车里程”“线路调整” “独立线路模式”“车次”“大客流”“节假日客流调查”“公交包车”“公交班车”“甩站”“公交甩客” 的术语和定义(见2018年版的5.1.6、5.1.7、5.1.8、5.1.15、5.1.16、5.1.24、5.1.25、5.1.27、5.2.7、 5.3.11、5.3.15、5.4.2、5.4.3、5.4.9、5.4.10); q) 增加了“防御性驾驶”“公共汽电车主动安全系统”“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电池舱自动灭火装 置”“电池箱灭火装置”“易燃挥发物监测及报警装置”“手提式灭火器”“热失控”“热扩散”“应急 预案”“应急演练”“自动破窗装置”“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见7.1.1、7.1.2、7.1.4、 7.1.5、7.1.6、7.1.7、7.1.8、7.1.9、7.1.10、7.2.1、7.2.2、7.2.6、7.2.7); r) 更改了“应急锤”的定义(见7.2.5,2018年版的3.5.17); s) 增加了“车载智能终端”“场站站台控制系统”“城市公共汽电车监管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 (见8.2、8.7、8.8); t) 更改了“公交信号优先”“公交专用车道监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8.3、8.5,2018年版的 3.3.3、3.3.5); u) 更改了“智能调度系统”“公交电子地图”“视频监控系统”的定义(见8.1、8.4、8.6,2018年版的 3.3.1、3.3.4、3.3.6); v) 增加了“绿色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见9.10); w) 更改了“维护周期”“总成修理”的术语和定义(见9.2、9.3,2018年版的6.1、6.2); x) 更改了 “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视情修理”的定义(见9.8、9.9、9.12,2018年版的6.7、6.8、 6.10); y) 删除了 “公共汽电车交通出行分担率”的术语和定义(见2018年版的7.12); z) 增加了“额定载客量”“断面满载率”“单方向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公共汽电车线路长度”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比例”“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比例”“新增和 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比例”“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早晚高 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到站大间隔指数”“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线路满载率”“公共汽电车单位 车辆载客量”“公共汽电车单位班次载客量”“公共汽电车单位里程客运量”“公共汽电车线路客 流强度”“载客里程”“空驶里程”“运营里程”“空驶率”“公共汽电车与小汽车速度比”“公共汽电 车行车责任事故次数”“公共汽电车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 率”“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一定半径范围内公共汽电车站点设置率”“乘客有效投诉率” “乘客满意度”“完好车率”“完好车利用率”“续驶里程”“触线网故障频率”“公共汽电车出行碳 排放强度”“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人次票价”“收入成本比”“人次成本”的 术语和定义(见10.1.2、10.1.5、10.1.6、10.1.11、10.1.19、10.1.20、10.1.21、10.1.28、10.1.29、 10.1.30、10.1.31、10.1.32、10.1.33、10.1.34、10.1.35、10.1.36、10.1.37、10.1.38、10.1.39、10.2.2、 10.2.4、10.3.1、10.3.4、10.3.5、10.3.6、10.4.1、10.4.2、10.4.4、10.4.5、10.4.6、10.5.2、10.5.3、 10.5.4、10.5.5); aa) 更改了“公共汽电车线网长度”“公共汽电车线路网覆盖率”“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公共汽 电车线路重复系数”“公共汽电车线路非直线系数”“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公交专用 车道设置率”“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例”“行车能源消耗”的术语和定义(见10.1.12、10.1.13、 10.1.14、10.1.15、10.1.16、10.1.18、10.1.26、10.1.27、10.4.3,2018年版的5.1.20、7.6、5.1.21、 5.1.22、5.1.23、7.5、7.10、7.11、7.3); bb) 更改了“断面客流量”“标准运营车数”“公共汽电车站点覆盖率”“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 置率”的定义(见10.1.3、10.1.17、10.1.24、10.1.25,2018年版的5.3.5、7.2、5.4.7、7.9); cc) 删除了“回车里程”“行车电能消耗”的术语和定义(见2018年版的5.1.24、7.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 究院、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 学、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华设设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逢宝、周欣、徐碧鸿、王翔、王东、郝萌、韩韫喆、叶倩、吴玉荣、马中阁、常胜、 滕靖、黎联光、全敏涛、范东涛、杨波、赵向宇、宋燕、刘通正、沈群红、杨晓光、王杰、杜青山、蒋伟、黄育胜、 杜元正、崔浩然、李萌萌。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GB/T 32852.2-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城市客运术语是我国城市客运行业运行和管理的基础标准,为其他标准的制修订及各级政府、交通 运输管理部门规范和加强城市客运管理、保障行业基本运行提供了基本依据。GB/T 32852由六个部 分组成。 ---第1部分:通用术语。目的在于界定城市客运专业领域中涵盖的基本术语、规划与设施、运载 工具、运营与服务、安全与应急、信息系统、维护修理、技术经济指标等常用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目的在于界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领域的基本术语,以及在设施与设备、 车辆、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信息系统、维护与修理、技术经济指标方面的常用术语和定义。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目的在于界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基本术语和设施设备、行车、客运、 票务等方面常用名词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目的在于界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和行业管理中涉及的常用或专用名词 术语。 ---第5部分:汽车租赁。目的在于界定汽车租赁领域的基本术语、设施与设备、运营与服务、费用 与计价、经济技术指标等常用术语和定义。 ---第6部分:城市客运轮渡。目的在于界定城市客运轮渡领域中所涵盖的基本术语及设施与设 备、轮渡船、运营服务与安全、保养与维修、技术经济指标等常用的术语。 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领域的基本术语,以及在设施与设备、车辆、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 信息系统、维护......